CTR20180453已完成2 期
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2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36 人开始时间: 2018年4月13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136
- 试验地点
- 22
- 主要终点
- 有效率:24 周时脾脏体积缩小≥35%的受试者占所有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的安全性;评价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的初步有效性;评价盐酸杰克替尼片在骨髓纤维化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男女不限;
- •根据 WHO 标准(2016 版)诊断为 PMF 的患者、或根据 IWG-MRT 标准诊断为 Post-PV-MF 或 Post-ET-MF 的患者;无论是否 JAK2 突变均可入组;
- •根据 DIPSS-plus 危险分组标准评估为中危-2 或高危的骨髓纤维化患者;
- •受试者没有近期进行干细胞移植计划;
- •预期生存期大于 24 周;
- •脾脏肿大:触诊脾缘达到或超过肋下至少 5cm;
- •外周血原始细胞≤10%;
- •既往未接受过 JAK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注:既往经 JAK 抑制剂治疗服药时间不超过 10 天的患者也可入组)
- •无集落刺激因子、生长因子、血小板生成因子或血小板输注的协助下血小板计数≥75× 109/L 及 ANC≥1000/μL。受试者在检查前 2 周内未接受生长因子、集落刺激因子、血小板生成因子及血小板输注;
- •随机化前 7 天,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ALT 和 AST≤2.5ULN;DBIL 和 TBIL≤2.0ULN;血清肌酐≤1.5ULN,CrCI≥50mL/min;
- •符合伦理委员会要求,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能够依从研究和随访程序。
排除标准
-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影响安全性评价者,如:a.无法控制的糖尿病(>250 mg/dL 或>13.9mmol/L)、b.患有高血压且经两种或两种以下降压药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 c. 周围神经病变(NCI- CTC AE v4.03 标准 2 级或以上);
- •筛选前 6 个月内患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无法控制或尚不稳定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事件或肺栓塞病史;
- •筛选前 4 周内进行外科手术尚未完全恢复的患者;
- •筛选时患有心律失常性疾病需要治疗,或 QTc 间期(QTcB)>480ms 的患者;
- •筛选时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感染需要治疗者;
- •既往进行过脾切除术的患者或筛选前 12 个月内接受过脾区放射治疗的患者;
- •筛选时 HIV 阳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检测阳性(HBsAg 阳性,HBV-DNA 阳性或≥1000 拷贝/ml),抗 HCV 抗体或 HCV-RNA 阳性者;
- •筛选时患有癫痫或使用精神药物、镇静药物的患者;(注:艾司唑仑片除外);
- •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患者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患者;男性患者在给药期间和末次用药后的 2 天(约 5 个半衰期)时间内不使用避孕套者;
- •既往 5 年内罹患过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的患者;
- •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或依从性患者;
- •疑似对盐酸杰克替尼或同类药物过敏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其它新药或医疗器械且服用了研究药物和使用了研究器械的患者;
- •随机化及入组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治疗 MF 药物(如羟基脲)、任何免疫调节剂(如沙利度胺)、任何免疫抑制剂、≥10mg/天强的松或同等生物作用强度的糖皮质激素、生长因子(如 EPO)治疗、或处在药物 6 个半衰期内的患者;
- •有先天性或者获得性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有效率:24 周时脾脏体积缩小≥35%的受试者占所有比例
时间窗: 治疗 24 周时
次要结局
- 客观有效率(CR+PR):IWG-MRT 疗效标准(治疗期每 12 周,末次用药后 7 天)
- 脾响应: 从基线至首次脾脏体积缩小≥35%的时间; 最佳有效率:至少一次脾脏体积较基线缩小≥35%患者的比例; 起效时间:从随机化日期至首次出现脾脏体积较基线缩小≥35%的日期所经历的时间; DoMSR:从首次出现脾脏体积较基线缩小≥35%的日期至脾脏体积增大至较基线缩小不足 35%的日期所经历的时间;(计划内以及计划外每 12w;末次用药后 28 天时;)
- 贫血响应:基线输血依赖患者转化为非输血依赖患者的比例(非输血依赖患者:治疗期间连续 12 周以上未输注红细胞且 HGB≥85g/L)(治疗期每 12 周,末次用药后 7 天)
- 贫血响应:基线非输血依赖患者(HGB≤100g/L)HGB 升高≥20g/L 患者的比例;(治疗期每 12 周,末次用药后 7 天)
- 贫血响应:RBC 输注依赖下降:RBC 输注次数下降 50%(治疗期每 12 周,末次用药后 7 天)
- MF 相关症状:MPN-SAF TSS 量表症状总评分下降≥50%患者的比例;MPN-SAF TSS 量表症状总评分和基线比较下降值;(治疗期每 12 周,末次用药后 7 天)
- PFS:从随机化之日起至下列任意一种事件发生的日期所经历的时间: ① 脾脏体积较开始服药后所记录到的最低值增大≥25%;② 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③ 用药后脾脏体积缩小≥35%的患者,脾脏体积再次增大,且超过基线时体积的 65%。(每 12 周;末次用药 7 天时;死亡时)
- LFS:从随机化之日至下列任意事件发生的日期之间所经历的时间:① 首次骨髓涂片显示原始细胞≥20%的日期;② 首次外周血涂片显示原始细胞≥20%且经 6 周后复查确认;③ 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每 12 周;末次用药 7 天时;死亡时)
- OS:从随机化之日起至任何原因引起的死亡所经历的时间;(死亡时)
- 总体状况安全性评估: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ECOG PS 评分;(在第 1 个治疗周期中每 1-2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第 2-4 个治疗周期期间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 实验室安全性检查:每次安全性随访,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常规:在第 1 个治疗周期中每 1-2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第 2-4 个治疗周期期间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凝血功能:24 周内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 12 导联心电图、心脏多普勒彩超(在 12 导联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时检查);(24 周内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 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NCI-CTCAE V4.03)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在第 1 个治疗周期中每 1-2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第 2-4 个治疗周期期间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 血栓事件发生率: 动脉血栓:①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②脑动脉血栓形成;③周围动脉闭塞性疾病:如肠系膜动脉血栓形成及四肢动脉血栓形成。 静脉血栓:①血栓性静脉炎;②深静脉血栓形成;③肺栓塞。 微循环血栓:①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②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③体外循环血栓形成;④其他:如暴发性紫癫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24 周内每 3 周进行安全性评价,24 周之后每 6 周一次。治疗 48 周后,每 12 周评价一次。末次用药 7 天及 28 天时)
研究者
殷和文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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