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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01699
CTR20201699已完成2 期

评估 KN026 联合 KN046 治疗 HER2 阳性实体瘤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的 II 期临床 研究

未提供2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2 人开始时间: 2020年8月2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122
试验地点
22
主要终点
研究者根据 RECIST 1.1 标准判断的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 ;和缓解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DO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价 KN026 联合 KN046 对 HER2-阳性实体瘤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目的:

  1. 评价 KN026 联合 KN046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评价 HER2 扩增对 KN026 联合 KN046 疗效的影响;
  3. 评价 HER2 表达水平(IHC1+ vs IHC2+ vs IHC3+)对 KN026 联合 KN046 疗效的影响;
  4. KN026 和 KN046 药物暴露水平对抗肿瘤活性的影响;
  5. 评价 KN026 的免疫原性;
  6. 评价 KN046 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 PD-L1 表达、 TMB、 GEP 和 TIL 对 KN026 联合 KN046 疗效的影响。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 18 周岁且≤ 75 周岁,男女不限;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 HER2 阳性实体瘤;
  • 既往抗肿瘤治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HER2 阳性 GC/GEJ:既往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 GC/GEJ 的系统性治疗, 或接受过≥1 线系统性治疗且疾病进展,前线系统性治疗至少包括铂类或氟尿嘧啶类为基础的化疗,可含或不含曲妥珠单抗;新辅助 / 辅助化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复发的受试者视为 1 线治疗失败;
  • HER2 阳性 BC:既往接受过≥1 线针对转移性疾病的 HER2 靶向治疗且疾病进展;新辅助 / 辅助化疗结束后 12 个月内复发的受试者视为 1 线治疗失败;
  • 其他 HER2 阳性实体瘤:既往接受过≥1 线针对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肿瘤的系统性治疗且疾病进展、无明确延长生存期的标准治疗或受试者拒绝 1 线系统治疗之后的标准治疗;对于卵巢癌和宫颈癌前线系统性治疗至少包括铂类(顺铂或卡铂)为基础的化疗;对于 ESCC 和 mCRC 前线系统性治疗至少包括铂类联合氟尿嘧啶类或紫杉类为基础的化疗;mCRC 需要接受过≥2 线针对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肿瘤的系统性治疗且疾病进展;新辅助 / 辅助含铂化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复发的受试者视为 1 线治疗失败;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在基线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病灶。如果受试者基线仅存在 1 个可测量病灶,则该病灶区域既往必须没有接受过放疗,或者有证据表明该病灶在放疗治疗结束后明显进展;
  • ECOG 评分 0 或 1 分 ;
  • LVEF≥ 50%,由超声心动图(ECHO)测定,无 ECHO 时才使用心脏放射性核素扫描(MUGA)测定,基线及后续随访测量方法保持一致;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肝功能满足以下标准:总胆红素≤ 1.0 x ULN(Gilbert's 综合征、或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 1.5 x ULN); 转氨酶(ALT/AST)≤ 1.5 x ULN(肝转移受试者≤ 3 x ULN);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肾功能:血清肌酐≤ 1.5 x ULN 且血清肌酐清除率≥ 60 mL/min(根据
  • Cockcroft-Gault formula 计算) ;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骨髓功能满足以下标准:血红蛋白≥ 90 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x 109/L;血小板计数≥ 100 x 109/L;INR 或 PT≤ 1.5 x ULN,且 aPTT≤ 1.5 x ULN;
  • TSH 正常范围;如果 TSH 异常, 总 T3 或游离 T3 和游离 T4 需在正常范围;
  • 预期寿命≥ 3 个月;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同意从首次给药前 7 天开始采用高效避孕措施直至给药后 24 周。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排除标准

  •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脑转移或有脑膜转移的受试者;
  • 既往接受 HER2 靶向治疗的过程中出现 LVEF 下降至<45%或者 LVEF 绝对值降低>15%;
  • 既往蒽环类累积剂量超过多柔比星或脂质体多柔比星>320 mg/m2 或等剂量其他蒽环类药物;
  • 首次给药前 28 天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但至少 2 周)内接受过任何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或接受过其它抗肿瘤治疗;
  • 首次给药前 28 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如经腹、经胸等重大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穿刺或外周血管通路置换术) ;
  •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允许给药前 2 周接受姑息性放疗、放疗剂量符合当地姑息性治疗的诊疗标准且放疗覆盖范围小于 30%骨髓区域;
  •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阻断剂或 T 细胞共刺激药物治疗等,包括但不限于 CTLA4、LAG3 等免疫检查点阻断剂、治疗性疫苗等(允许纳入 PD-1 或 PD-L1 抑制剂经治的受试者);
  •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需要连续 7 天接受系统性皮质激素(≥10 mg/天强的松,或等当量的其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吸入或局部应用激素,或因肾上腺功能不全而接受生理替代剂量的激素治疗;允许短期(≤7 天)皮质类固醇用于预防(例如,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病症(例如,由接触过敏原引起的迟发型超敏反应);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 患有间质性肺疾病,或有需要口服或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
  • 既往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 首次给药前 5 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
  • 患有未经控制的合并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活动性 HBV 或 HCV 感染;已知 HIV 感染或 AIDS 病史;活动性结核病;活动性感染或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系统性使用抗感染药物连续超过 1 周;给药前 2 周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 未能控制的高血压(休息状态下的血压≥ 150/95 mmHg)、症状性心功能不全(NYHA IIIV)、 6 个月内罹患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塞、或存在 QTc 延长或心率失常风险(基线 QTc>470 msec <Fridericia 方法矫正>、 难以纠正的低钾血症、长 QT 综合征、休息状态下的心率>100 bpm 的房颤或严重的心瓣膜病) ;
  • 经医学处理后仍不能控制的活动性出血;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 CTCAE≤ 1 级(NCI-CTCAE v5.0)或基线水平,除外秃发和皮肤色素沉着(允许任何级别);
  • 既往异基因骨髓或器官移植病史;
  • 既往对抗体类药物过敏反应、高敏反应、不耐受病史;既往对药物明显过敏(例如严重过敏反应、免疫介导的肝毒性、免疫介导的血小板减少症或贫血) ;
  • 怀孕和 / 或哺乳期女性;
  • 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中到大量胸 / 腹水 / 心包积液、难以纠正的胸 / 腹水 / 心包积液、 精神类疾病等;
  • BMI 小于 18.5kg/m2 或筛选前 2 个月内体重下降≥10%(同时需要考虑大量胸腹水对体重的影响)。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研究者根据 RECIST 1.1 标准判断的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 ;和缓解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DOR)

时间窗: 在前 48 周内:每 6 周 1 次(±7 天); 48 周之后:每 12 周 1 次(±7 天)

次要结局

  • 研究者根据 RECIST 1.1 标准判断的 6 个月和 12 个月无疾病进展生存率、临床获益率(clinical benefit rate, CBR;定义为 CR、 PR 或者 SD≥ 24 周);(将在前 48 周内:每 6 周 1 次(±7 天);48 周之后:每 12 周 1 次(±7 天))
  • 6 个月和 12 个月的生存率(overall survival rate, OS rate);(6 个月和 12 个月)
  • 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 AE)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NCI CTCAE 5.0);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安全性实验室指标的变化;(本研究要求记录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在研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利医学事件直至 30 天安全性随访结束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SAE 和 TRAE 需要收集至 90-天安全性随访结束。)
  • 生物标志物(HER2 IHC、 HER2 扩增)与临床疗效参数的相关性(ORR、 CBR、 PFSR 等) ;(在前 48 周内:每 6 周 1 次(±7 天); 48 周之后:每 12 周 1 次(±7 天))
  • KN026 和 KN046 药物暴露水平(AUCss、 Ctrough,ss、 Cavg,ss 等)与疗效指标(ORR、 DOR、 CBR 等)的相关性;(第 1、2、4、7、10、16、22、31、40、49、58、67、EOT、30 天安全性随访、90 天安全性随访)
  • 抗 KN026 抗体发生的频率和滴度; ADA 高滴度受试者中 KN026 中和抗体的发生频率;(第 1、4、7、10、16、22、31、40、49、58、67、EOT、30 天安全性随访、90 天安全性随访)
  • 抗 KN046 抗体发生的频率和滴度; ADA 高滴度受试者中 KN046 中和抗体的发生频率。(第 1、4、7、10、16、22、31、40、49、58、67、EOT、30 天安全性随访、90 天安全性随访)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肖丽玲

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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