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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2982
CTR20232982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在中度至重度甲状腺眼病受试者中评价萨特利珠单抗的疗效、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 III 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

未提供1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3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 人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5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2
试验地点
14
主要终点
第 24 周时研究眼眼球突出相比基线(第 1 天)减 少 ≥ 2 mm 且对侧眼眼球突出未出现恶化(增加 ≥ 2 mm)的活动期受试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本研究的目的是评估萨特利珠单抗(一种重组人源化抗白细胞介素-6[IL-6]受体单克隆抗体)皮下给药在中度至重度甲状腺眼病(TED)受试者中的疗效、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能够遵循研究方案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
  •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萨特利珠单抗末次给药后至少 3 个月内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 中度至重度活动期 TED 受试者的入选标准:筛选和基线(第 1 天)时研究眼临床诊断为活动期 TED 且 CAS ≥ 3(7 项量表)。
  • 诊断为活动期中度至重度 TED;通常伴随研究眼的眼球突出(突眼症)比同人种 和同性别的正常值高出 ≥ 3 mm。 此外,受试者还应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眼睑退缩 ≥ 2 mm、中度或重度 软组织受累、和 / 或非固定性或固定性复视。
  • 基线(第 1 天)前 ≤ 12 个月研究眼出现活动期 TED 症状(通过受试者病历确 定)。
  • 甲状腺功能正常且基础疾病已得到控制,或患有轻度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甲状腺 功能亢进症(定义为筛选时游离 T3 和游离 T4 水平高于 / 低于正常限值的 < 50%)。
  • 慢性非活动期 TED 受试者的入选标准:临床诊断为稳定的慢性(非活动期)TED(通过受试者病历确定)且筛选前至少 6 个月内双眼 CAS < 3(7 项量表),或具有如下所有特征: – 筛选前至少 6 个月内眼球突出未出现进展 – 筛选前至少 6 个月内复视未出现进展(对于受试者既往存在 TED 所致复视的 情况) – 筛选前至少 6 个月内无新发炎症性 TED 症状。
  • 筛选和基线(第 1 天)访视时双眼 CAS < 3(7 项量表)
  • 筛选前初次 TED 诊断 > 12 个月且 < 10 年
  • 筛选和基线时存在慢性非活动期 TED 病史和现病史(由医生评估)且研究眼眼球 突出(突眼症)比同人种和同性别的正常值高出 ≥ 3 mm。此外,受试者还应具有 如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眼睑退缩 ≥ 2 mm、中度或重度软组织受累和 / 或非固定性或 固定性复视。
  • 甲状腺功能正常且基础疾病已得到控制,或患有轻度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甲状腺 功能亢进症(定义为筛选时游离 T3 和游离 T4 水平高于 / 低于正常限值的 < 50%)。

排除标准

  • 筛选至研究基线(第 1 天)期间,研究眼的 CAS 降低 ≥ 2 分
  • 筛选至研究基线(第 1 天)期间,研究眼的眼球突出减少≥2 mm
  • 过去 6 个月内因甲状腺功能障碍性视神经病变导致最佳矫正视力(BCVA)下降, 甲状腺功能障碍性视神经病变定义为 Snellen 视力表上视力下降两行、出现新的视 野缺损、或继发于视神经受累的色觉缺陷
  • 研究者认为需要立即或紧急采取 CS 治疗 TED
  • 存在确诊的眼科疾病,研究者认为会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或使研究结果解读变得 复杂,包括对药物治疗无反应的角膜失代偿以及可能需要在研究期间使用禁用治 疗的眼科疾病(例如:葡萄膜炎、特发性眼眶炎症性疾病)
  • 研究者认为需要立即进行眼科手术干预、或研究过程中计划进行矫正手术或放疗
  • 研究过程中需要放射性碘治疗以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
  • 危及视力的 TED(表现为甲状腺功能障碍性视神经病变和 / 或角膜溃疡,角膜溃疡 定义为穿透上皮和 Bowman’s 膜进入角膜基质的深层角膜糜烂)
  •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萨特利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怀 孕。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时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在开始研究 治疗前的尿液试纸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 在基线(第 1 天)前 4 周内接受任何手术操作 允许进行小手术,定义为仅需要局部麻醉或清醒镇静且在门诊或门诊进行的操作 (例如:趾甲手术、痣切除术、拔牙)。
  • 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操作(小手术除外)
  • 基线(第 1 天)时存在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感染或其他感染 (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龋齿),或上述感染出现复发
  • 基线(第 1 天)前 4 周内存在需要进行 IV 抗感染药物治疗的感染
  • 存在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证据
  • 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包括 HIV 感染
  • 筛选时乙型肝炎(HBV)检测结果呈阳性(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 总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总 HBcAb)检测结果呈阳性(通过病毒 DNA 聚合酶 链式反应检测结果呈阳性证实)
  • 筛选时丙型肝炎(HCV)检测结果呈阳性(定义为 HCV 抗体阳性且可检出 HCV RNA) HCV 治疗完成后 12 周 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无法检出的受试者有资格参加 该研究。
  • 存在潜伏性或活动性结核病(TB)证据,不包括对潜伏性 TB 感染进行预防治疗 性化疗的受试者 – 如果受试者存在潜伏性 TB,则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治疗给药开始前接受适当的 抗分枝杆菌治疗至少达 4 周
  • 在基线(第 1 天)前 6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增加并发症(例如:GI 穿孔)风险的憩室炎或并发重度胃 肠道(GI)疾病(例如:症状性憩室病)史
  • 筛选前 90 天内存在献血(≥ 1 个单位)、血浆捐献或血小板捐献史
  • 基线(第 1 天)前 5 年内存在恶性肿瘤病史,包括实体瘤、恶性血液病和原位癌 (但皮肤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或已完全切除并治愈的宫颈原位癌除外)
  • 对生物制剂存在重度过敏反应史(例如:休克、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 基线(第 1 天)前 1 年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妨碍患者个人安全或完成研究的任何严重病症或临床实验 室检查结果异常
  • 筛选时存在下列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WBC– WBC <3.0×103/μL ANC <2.0×103/μL–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0.5×103/μL– 血小板计数<10×104/μL– AST 或 ALT>1.5×正常值上限(ULN)如果重复进行实验室检查,则基线(第 1 天)前的末次复检值必须符合研究合格 性标准。
  • 所有活动期和非活动期 TED 受试者的排除标准:研究眼既往接受过眼眶放疗
  • 单眼或双眼既往进行过眼眶减压术
  • 既往暴露于直接靶向 IL-6 或 IL-6 受体的生物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托珠单抗)
  • 筛选前 60 天内或预期在试验过程中使用任何研究药物治疗任何疾病。
  • 任何一只眼既往进行过斜视手术
  • 仅针对活动期 TED 受试者的排除标准: 既往使用过任何全身性、非生物制剂、非甾体类免疫抑制剂治疗 TED(例如:甲 氨蝶呤、麦考酚酯或环孢素)
  • 筛选前任何时间接受过其他任何全身性免疫调节生物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妥昔 单抗、替妥木单抗、司库奇尤单抗、batoclimab)治疗 TED
  • 既往使用过 CS(IV 给药或口服)治疗 TED 且累积剂量≥ 1 g 甲泼尼龙或等效药 物。
  •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 CS(IVT[玻璃体内]注射剂或植入剂,IV 给药或口服) 治疗除 TED 以外的疾病 对于既往使用过 CS(IVT 注射剂或植入剂,IV 给药或口服)治疗 TED 且累 积剂量 < 1 g 甲泼尼龙或等效药物的患者,如果其在筛选前至少 4 周停药,则允许 此类患者入组研究。 对于既往使用过 CS 滴眼液的患者,如果其在筛选前至少 7 天停用 CS 滴眼 液,则允许此类患者入组研究。 允许受试者在研究前或研究期间的任何时间使用局部用 CS 治疗皮肤病。
  • 仅针对非活动期 TED 受试者的排除标准: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全身性、非生物、非甾体类免疫抑制剂治疗 TED
  • 筛选前 6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全身性免疫调节生物制剂治疗 TED。
  • 筛选前 3 周内使用过任何 CS(IV 给药、口服、IVT 注射剂或植入剂)治疗任何适 应症。 筛选前 7 天内使用过 CS 滴眼液。 允许受试者在研究前或研究期间的任何时间局部使用 CS 治疗皮肤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 24 周时研究眼眼球突出相比基线(第 1 天)减 少 ≥ 2 mm 且对侧眼眼球突出未出现恶化(增加 ≥ 2 mm)的活动期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第 24 周

次要结局

  • 第 24 周时研究眼眼球突出相比基线(第 1 天)减 少 ≥ 2 mm 且对侧眼眼球突出未出现相应恶化(增 加 ≥ 2 mm)的活动期和慢性非活动期受试者比例(第 24 周)
  • 活动期受试者第 24 周时眼球突出相比基线(第 1 天)的变化 ● 活动期和慢性非活动期受试者第 24 周时眼球突出 相比基线(第 1 天)的变化(第 24 周)
  • 基线时存在复视的受试者中第 24 周时复视减少 / 增加 ≥ 1 级的活动期受试者比例 ● 基线时存在复视的受试者中第 24 周时复视减少 / 增加 ≥ 1 级的活动期和慢性非活动期受试者比例(第 24 周)
  • 基线时存在运动性疼痛的受试者中第 24 周时无运动性疼痛的活动期受试者比例 ● 基线时存在自发性疼痛的受试者中第 24 周时无自 发性疼痛的活动期受试者比例(第 24 周)
  • 第 24 周时 GO-QoL 量表中视觉功能和外貌评分相 比基线改善 ≥ 6 分的受试者比例(第 24 周)
  • 24 周时达到总体应答的活动期受试者比例,研究眼 CAS 相比基线降低≥2 分的活动期 / 研究眼的 CAS 值达到 0 或 1/OSDI 量表总评分改善≥10 分受试者比例 OSDI 量表中眼部症状和视觉相关功能评分(第 24 周)
  • 研究眼眼球突出减少 ≥ 2 mm 且对侧眼眼球突出未出现相应恶化的比例。达到总体应答的活动期受试者比例,研究眼 CAS 降低比例(第 48 周)
  • 眼球突出相比第 24 周 / 基线恶化 ≥ 2 mm 的受试者比例,眼球突出 24-48 周的变化 ,CAS 24-48 周的变化,GO-QoL 量表视觉功能和外貌评分改善 ,(第 48 周)
  • AE 的发生率、严重性和严重程度,根据 NCICTCAE v5 判断严重程度 ● 生命体征、目标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ECG 参数 和体重相比基线的变化(每次访视)
  • 指定时间点时萨特利珠单抗的血清浓度 ● 使用 PopPK 建模推导的主要 PK 参数(例如: CL/F 和 V/F)和次要 PK 参数的 估计值(入组后的访视点)
  • 24 周时达到总体应答的活动期受试者比例,研究眼 CAS 相比基线降低≥2 分的活动期 / 研究眼的 CAS 值达到 0 或 1/OSDI 量表总评分改善≥10 分受试者比例 Oxford 角膜染色相比基线的变化(第 24 周)
  • 眼球突出自基线至第 48 周的变化,CAS 自基线至第 48 周的变化,过程中需要手术干预受试者比例(第 48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马雪瑜

F. Hoffmann-La Roche Ltd/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Chugai Pharma Manufacturing Co., Ltd.

研究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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