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LP-003 注射液治疗中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一项多中心、随机、盲法、阳性药和安慰剂对照的 Ⅱ 期临床试验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200
- 试验地点
- 31
- 主要终点
- 24 周治疗期间,人均哮喘加重的次数,发生哮喘加重的受试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 评价不同剂量 LP-003 注射液治疗中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评价 LP-003 注射液治疗中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免疫原性;
- 探索 LP-003 注射液治疗中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患者的暴露-效应关系。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男女不限;
-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 版)》诊断为支气管哮喘至少 1 年,且根据《中国过敏性哮喘诊治指南(2019 版)》诊断为过敏性哮喘;筛选前 1 年内至少 1 次哮喘加重史(参照 GINA 和中国指南哮喘加重指哮喘症状恶化并需要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至少 3 天,和 / 或基础治疗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剂量加倍至少 3 天);
- •筛选前 24 个月内或筛选时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 •在随机前 12 个月内有至少对一种相关的过敏原进行了皮肤点刺试验阳性或血清特异性 IgE 阳性的检测结果;
- •筛选前至少 8 周接受中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治疗(丙酸氟替卡松>250 μg/天或等效剂量的 ICS,不超过丙酸氟替卡松 2000 μg/天或等效剂量的 ICS,具体参照《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 版)》),且随机分组前需稳定使用 4 周,哮喘病情仍处于部分控制或未控制状态(定义为 ACT 评分≤19);
- •联合至少一种其他哮喘控制药物治疗(长效β2 受体激动剂(LABA)、长效抗胆碱药(LAMA)、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及缓释茶碱等治疗)且随机分组前稳定使用 4 周;
- •筛选时,40%<FEV1<80%预计值;
- •无生育计划且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试验药物给药后的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理解并正确填写评估表,能够正确使用 PEF 仪并记录患者日记卡,且可以按期随访。
排除标准
- •对试验药物及其辅料或茁乐®过敏;
- •合并可能影响到肺功能的哮喘以外的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ABPA)和支气管扩张症等,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使受试者处于不适当风险或影响试验结果判断;
- •有严重的或未控制的肝、肾、胃肠道、心脑血管、造血系统、泌尿生殖、内分泌、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等疾患;
- •随机前 4 周内合并有临床意义的感染病史,经研究者评估影响受试者评价;
- •随机前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研究期间有外科手术计划,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评价的治疗措施;
- •随机前 6 个月内已知存在寄生虫感染;
- •筛选前 5 年内诊断有恶性肿瘤病史;
- •筛选期及基线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的情况;
- •筛选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RPR 或 TRUST 阴性者除外),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HBV-DNA 检测低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除外),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HBV-DNA 检测低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除外),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阳性(丙肝病毒 RNA 检测低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除外);
- •筛选时仍吸烟或戒烟不满 6 个月,或既往吸烟量≥10 包年[吸烟指数(包年) = 每日吸烟量(包) × 吸烟时间(年), 1 包= 20 支];
- •筛选前 3 个月或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生物制剂如单克隆抗体,包括研究性生物制剂;
- •筛选前 8 周或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泼尼松>10mg/天)治疗炎症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 •筛选前 3 个月内,进行过敏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 •筛选前 4 周内,接种过活(减毒)病毒 / 细菌疫苗,或静脉使用过免疫球蛋白;
- •筛选前 3 个月或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 •筛选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和 / 或过量饮酒史;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试验的任何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24 周治疗期间,人均哮喘加重的次数,发生哮喘加重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24 周治疗期间
36 周、48 周随访期间,人均哮喘加重的次数,发生哮喘加重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36 周、48 周随访期间
24 周治疗期间,各组受试者哮喘失去控制(LOAC)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24 周治疗期间
不良事件 / 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注射部位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12 导联心电图;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给药后第 4、8、12、16、20、24 周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前第一秒呼气容积(FEV1)、用力肺活量(FVC)和 FEV1/FVC 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给药后第 4、8、12、16、20、24 周
给药后第 4、8、12、16、20、24 周每周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变异率 / 周变异率相对于基线水平的变化,PEF 均值相对于基线水平的变化;
时间窗: 给药后第 4、8、12、16、20、24 周
从基线到首次哮喘加重的时间;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每周使用解救用药(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每周哮喘症状日记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给药后第 12、24 周标准化版哮喘生活质量问卷(AQLQ)、哮喘控制问卷(ACQ-5)、哮喘控制测试(ACT)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给药后第 12、24 周
不同时间点的血清游离 IgE 水平随时间的变化;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不同时间点 LP-003、奥马珠单抗(如检测)血药浓度,计算群体药代动力学参数、PK/PD 模型;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LP-003 的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水平及随时间的变化;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给药后第 4、8、12、16、20、24 周呼出气一氧化氮(FeNO)、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EOS)较基线的变化;(给药后第 4、8、12、16、20、24 周)
- 不同时间点的血清总 IgE 水平随时间的变化;(整个研究期间)
研究者
韩高稳
天辰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