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HX011 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开放、非随机、剂量递增的 I 期临床试验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尚未招募
- 发起方
- 入组人数
- 39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发生情况及例数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 HX011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 HX011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Interventional
- 主要目的
- 单臂
- 盲法
- 无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 至 70(—)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18 至 70 周岁(含 18 周岁和 70 周岁),男女不限。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有效治疗方案,或因不可接受的毒性而放弃标准治疗或需终止标准治疗。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经 CT 或 MRI 检查确定有一个或多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和 / 或转移灶。经研究者评估,至少有一个适合进行瘤内注射的病灶(包括浅表病灶如皮肤、皮下结节、淋巴结等,或深部病灶),且拟注射病灶基线最长径 >= 10 mm(淋巴结病灶为短直径 >= 15 mm),满足首次注射给药体积要求。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1 分。
-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 •无严重血液学及肝、肾、凝血功能、心脏功能异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检查日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 G-CSF、GM-CSF、红细胞或血小板输注支持治疗】结果符合以下标准:
-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 1.5×10^9/L,血小板(PLT) >= 90×10^9/L,血红蛋白(Hb) >= 90 g/L;
- •(2)总胆红素(TBIL) <= 1.5×正常值上限(ULN)(Gilbert 综合症除外);
- •(3)AST 和 ALT <= 2.5×ULN(存在肝转移时 <= 5×ULN);
- •(4)血清肌酐(Scr) <= 1.5×ULN(若 >1.5×ULN,则肌酐清除率 Ccr >= 50 mL/min);
- •(5)尿常规蛋白定性 <= 1+(若 >= 2+,需 24 小时尿蛋白 < 1g);
- •(6)凝血酶原时间(PT) <=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
- •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用药后 3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首次用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因肿瘤原因导致 HCG 升高者经影像学确认未怀孕亦可入组)。
排除标准
- •1.洗脱期不足:首次给药前在以下规定的时间间隔内接受过相关治疗: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1)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2)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3)有抗肿瘤适应症的草药 / 中成药 / 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 •2.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 •3.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
- •4.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 •5.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者(如 TCR-T、CAR-T、TIL、肿瘤疫苗)。
- •6.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 / 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者,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 。
- •7.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 / 免疫抑制治疗的疾病史(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已痊愈的儿童期哮喘、稳定剂量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功减退除外) 。
- •8.对研究药物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 •9.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6.0 等级评价 ≤ 1 级(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激素替代稳定的甲减等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 •10.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 > 1000 copies/mL);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 > 研究中心检测下限);HIV 抗体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 TPPA 和 RPR 均为阳性 。
- •11.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
- •12.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 / 或腹水) 。
- •13.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及高风险因素:包括需要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静息状态下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平均 QTcF > 470 ms;6 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衰、主动脉夹层、脑卒中;NYHA 心功能分级 > Ⅱ级;控制欠佳的高血压(降压后收缩压 ≥ 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 ≥ 100 mmHg);使用已知可延长 QTC 间期的伴随药物等 。
- •14.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系统性治疗。
- •15.存在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史,或超过 1 年前有感染史但未经正规治疗 。
- •16.过去 5 年内,还患过其他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宫颈癌除外。
- •17.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18.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 •19.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20.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其他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HX011 注射液 研究采用加速滴定设计与经典的“3+3”剂量递增设计相结合的方式,拟定 7 个剂量水平(包括但不限于):0.05 mg/次、0.1 mg/次、0.2 mg/次、0.4 mg/次、0.8 mg/次、1.6 mg/次和 3.2 mg/次。在低剂量递增初期(剂量组 1),为减少试验参与者暴露于潜在无效剂量的风险并提高递增效率,采用单例入组的加速滴定设计。若剂量组 1 在 DLT 观察期内未发生≥2 级试验药物相关不良事件(2 级注射部位反应除外),则进入下一剂量组;若发生≥2 级试验药物相关不良事件(2 级注射部位反应除外),后续研究将从剂量组 1 开始转入经典的“3+3”设计进行递增。
干预措施: HX011 注射液 研究采用加速滴定设计与经典的“3+3”剂量递增设计相结合的方式,拟定 7 个剂量水平(包括但不限于):0.05 mg/次、0.1 mg/次、0.2 mg/次、0.4 mg/次、0.8 mg/次、1.6 mg/次和 3.2 mg/次。在低剂量递增初期(剂量组 1),为减少试验参与者暴露于潜在无效剂量的风险并提高递增效率,采用单例入组的加速滴定设计。若剂量组 1 在 DLT 观察期内未发生≥2 级试验药物相关不良事件(2 级注射部位反应除外),则进入下一剂量组;若发生≥2 级试验药物相关不良事件(2 级注射部位反应除外),后续研究将从剂量组 1 开始转入经典的“3+3”设计进行递增。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发生情况及例数
时间窗: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瘤内注射后的 21 天内(第 1 周期 D1 至 D21)。
最大耐受剂量(MTD)及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时间窗: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观察期(首次给药后 21 天)结束,且所有剂量递增及回填组数据收集完成后。
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情况及频率
时间窗: 从受试者首次用药开始,直至末次用药后 30 天(±7 天)或接受新的抗肿瘤治疗前(以先发生者为准)。
次要结局
- 外周血免疫活性细胞群及细胞因子谱变化(C1 和 C2 周期的 D1(给药前)、D2、D8;C3~C6 各周期 D1 给药前。)
- 非注射病灶肿瘤退缩情况及全身远端效应(基线期,及治疗期每 6 周(±7 天)的肿瘤影像学复查时。)
- 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与总生存期(OS)(治疗期每 6 周(±7 天)评估一次,随访期每 3 个月(±14 天)电话随访一次。)
- 血清免疫原性(抗药抗体总 IgG 水平)(第 1 至 6 个治疗周期各周期 D1 给药前 30 分钟内。)
- 外周血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参数(C1D1(给药前后)、D2、D3、D5、D8;C2D1(给药前)、D2、D8;C3~C6 各周期 D1 给药前。)
- 基于影像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与疾病控制率(DCR)(基线期(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治疗期每 6 周(±7 天)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