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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1907
CTR20231907进行中(未招募)1 期

一项评价 SYH2051 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或联合放疗在局部晚期头颈部肿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73 人开始时间: 2023年6月3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73
试验地点
8
主要终点
Ia 期:单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AE、SAE 的发生情况和频率、MTD(如有)、MA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Ia 期:评估口服 SYH2051 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aximum Tolerable Dose,MTD)(如有)或最大给药剂量(Maximum Administrated Dose,MAD);Ib/Ic 期:评价 SYH2051 联合放疗在复发性头颈部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并确定 MTD(如有)和Ⅱ期推荐剂量(Recommended Phase 2 Dose,RP2D) 次要目的: Ia 期:评估 SYH2051 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初步抗肿瘤活性以及分析生物标志物与临床药效和安全性结果的相关性;Ib/Ic 期:评价 SYH2051 联合放疗在复发性头颈部肿瘤患者的初步疗效和药代动力学(PK)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Ia期:评估口服SYH2051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aximum Tolerable Dose,MTD)(如有)或最大给药剂量(Maximum Administrated Dose,MAD);Ib/Ic期:评价SYH2051联合放疗在复发性头颈部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并确定MTD(如有)和Ⅱ期推荐剂量(Recommended Phase 2 Dose,RP2D)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周岁,男女不限;
  • Ia 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肿瘤,且无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者。(标准治疗包括但不限于 CSCO、ASCO、ESMO 等指南对于实体瘤治疗推荐的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或化疗,或放疗,或靶向治疗或细胞生物治疗等。)
  • Ib/Ic 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适合单纯放疗的局部晚期头颈部肿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
  • 1.术后复发且适合单纯放疗的局部晚期头颈部肿瘤;
  • 2.不适宜手术和顺铂治疗、需行单纯放疗的局部晚期头颈部肿瘤;
  • 3.经手术治疗后存在高危因素的、需辅助单纯放疗的局部晚期头颈部肿瘤患者(高危因素参考《CSCO 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2022 版)定义为:T3-4、N2-3、脉管侵犯、周围神经浸润、分化差);
  • ECOG 评分 0-1 分;
  • 身体状况可耐受放疗(适用于 Ib/Ic 期);
  • 预计生存时间超过 3 个月;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按照 RECIST V1.1 标准)(除外 Ic 期联合辅助性放疗);
  • 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符合下列标准(在筛选期检查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 等治疗):
  • 1.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 109/L;血小板≥ 100 × 109/L;血红蛋白≥ 90g/L;
  • 2.肾功能:血清肌酐≤ 1.5 × 正常范围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1.73 m2(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
  • 3.肝功能:总胆红素≤ 1.5 × ULN(肝转移、胆管阻塞或 Gilbert 综合征:≤ 3×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 × ULN(肝转移患者:≤ 5 × ULN);
  • 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 1.5 × 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 ULN;
  • 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 6 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ICF)。

排除标准

  •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制剂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或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除外以下几项:
  • 1.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6 周内;
  • 2.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 3.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2 周内
  • 患者既往(筛选前 2 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和不需要治疗的前列腺癌除外)(仅适用于 Ib/Ic 期);
  •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有严重的无法愈合的骨折;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的病变或功能障碍等);
  • 筛选前 2 周内使用过 CYP3A4/5 中效、强效诱导剂和抑制剂或仍需继续使用该类药物者;
  • 具有活动性脑转移和 / 或癌性脑膜炎,符合如下任何一条标准即认为活动性脑转移:
  • a) 既往脑转移患者,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4 周内影像学检查显示原病灶进展,和 / 或出现新发脑转移病灶;
  • b)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相关临床症状未恢复至基线;
  • c)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4 周内使用皮质醇类、放疗、脱水药物等控制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
  • 筛选时并发严重和 / 或无法控制的医疗状况(例如,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
  • 甲状腺功能异常患者,但如果经药物控制后甲状腺功能正常,则允许入组;
  •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如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Ⅱ级及以上、冠状动脉架桥外科病史;筛选期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者、男性 QTcF > 450 msec 或女性 QTcF > 470 msec 等;用药后仍不能控制的高血压(间隔至少 1 小时重复测量血压,且连续两次血压值≥150/90mmHg);
  • 有肌病史或有肌酸激酶升高(CK)>5 倍正常上限(ULN);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辅料的任何成分有超敏反应或不可耐受的情况;
  •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活动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或活动性梅毒感染,
  •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DNA 定量滴度检测≥ 1 × 103 IU/mL。若 HBsAg 阳性,且外周血 HBV-DNA < 1 × 103 IU/mL,如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慢性乙肝处于稳定期且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则受试者有资格入选;
  • 活动性丙型肝炎:抗 HCV 阳性且 HCV RNA 阳性;
  • 活动性梅毒感染:梅毒螺旋体抗体(RPR 或 TRUST)阳性或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梅毒感染;
  • 活动性吞咽困难、吸收不良或其他可能妨碍依从性和 / 或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慢性胃肠道疾病或状况;
  • 经研究者判断认为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Ia 期:单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AE、SAE 的发生情况和频率、MTD(如有)、MAD

时间窗: 试验期间

Ib/Ic 期:联合放疗的 DLT、AE、SAE 的发生情况和频率、MTD(如有)、RP2D

时间窗: 试验期间

次要结局

  • Ia 期:PK 参数(试验期间)
  • Ib/Ic 期:SYH2051 血药浓度(试验期间)
  • 疗效指标: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局部区域控制持续时间(DoLC)等(试验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临床试验信息组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研究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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