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00057已完成1 期
氟唑帕利联合醋酸阿比特龙在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I 期研究
未提供6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5 人开始时间: 2020年1月22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35
- 试验地点
- 6
- 主要终点
- 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氟唑帕利联合醋酸阿比特龙在 mCRPC 患者中的 PK 特征和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 初步评价氟唑帕利联合醋酸阿比特龙在 mCRPC 患者中的疗效; 确定氟唑帕利联合醋酸阿比特龙的 II 期研究推荐剂量(RP2D)。 探索性研究目的: 回顾性分析肿瘤 DNA 同源重组修复(HRR)相关基因突变状态与疗效之间的关系。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Male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体力状况 ECOG 评分 0~1 分;
- •预计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 •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前列腺腺癌,且未提示神经内分泌或小细胞特征;
- •持续的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类似物(LHRHA)治疗(药物去势)或既往接受过双侧睾丸切除术(手术去势);未接受双侧睾丸切除术的受试者必须计划在整个研究期间维持有效的 LHRHA 治疗;
- •筛选时睾酮处于去势水平(≦50 ng/dL 或 1.73 nmol/L);
- •在入选研究时,疾病发生进展。疾病进展定义为受试者在接受去势治疗的同时,发生了下列 3 项中的 1 项或 1 项以上:①PSA 进展,定义为至少 2 次 PSA 水平升高(每次间隔时间≧1 周,且筛选时的 PSA 水平应≧2 ng/mL);氟他胺或比卡鲁胺治疗的患者,停药(分别≧4 周和≧6 周)后的 PSA 也必须进展;②RECIST 1.1 中定义的疾病进展;③PCWG3 标准定义的骨骼疾病进展,即在骨扫描发现有≧2 个以上新发病灶;
- •具有影像学证明的转移性病灶;
-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血常规筛查前 2 周内未接受输血或造血生长因子治疗): ANC≧1.5×109/L; PLT≧80×109/L; Hb≧100 g/L; TBIL≦1.5×ULN; ALT 和 AST≦2.5×ULN; BUN 和 Cr≦1.5×ULN; 血钾≧3.5 mmol/L。
- •经研究者判断,能遵守试验方案;
- •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已签署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针对前列腺癌的 PARP 抑制剂、醋酸阿比特龙或其他 CYP17 抑制剂、新型雄激素受体拮抗剂(如恩杂鲁胺、阿帕鲁胺、ODM-201、SHR3680 和普克鲁胺)或酮康唑的治疗;
- •既往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放疗、化疗、手术、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第一代雄激素受体拮抗剂、5 还原酶抑制剂、雌激素、孕酮类药物等)结束至本研究首次给药的洗脱期<4 周(除外比卡鲁胺洗脱期<6 周);
- •首次研究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可能降低 PSA 水平的植物药(如锯棕榈)或类固醇全身治疗,或计划本试验期间使用这类药物(除外用于预防或治疗过敏的临时性的类固醇类药物使用);
- •作为受试者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末次试验药物给药距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在 4 周以内;
- •计划本试验期间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 •存在泼尼松(皮质类固醇)使用禁忌症,如活动性感染或其他病症;
- •存在需要给予剂量超过“泼尼松 5 mg,BID”的皮质类固醇治疗的任何慢性病症;
- •研究者判断的肿瘤骨转移所导致的严重骨损伤,包括控制不佳的严重骨疼痛,最近 6 个月内发生的或预计近期很可能发生的重要部位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压迫等;
-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95mmHg)。如果通过降压治疗,能够有效控制血压,则允许有高血压病史的受试者参与本研究;
- •研究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包括:重度 / 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死、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分数<50%和需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
- •经影像学诊断,存在脑内肿瘤病灶;
- •有垂体或肾上腺功能障碍的病史;
- •研究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曾患其他恶性肿瘤(已完全缓解的原位癌及研究者判定进展缓慢的恶性肿瘤除外);
- •有活动性 HBV 或 HCV 感染者(HBV 病毒拷贝数≧104 拷贝/mL,HCV 病毒拷贝数≧103 拷贝/mL),或活动性梅毒感染者;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
- •首次给药前 14 天使用过或治疗期间有可能使用任何强效的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CYP3A4)的药物(如:诱导剂—卡马西平、巴比妥类药物、卡巴咪嗪、糖皮质激素(方案规定的泼尼松除外)、莫达非尼、苯巴比妥米那、苯妥英、利福平、贯叶连翘、曲格列酮、吡格列酮、利福布汀 ;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
- •习惯性便秘或腹泻、肠易激综合征、炎症性肠病;首次服药前的 6 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存在胃肠功能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 •酗酒或筛选期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
-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或过量茶、咖啡和 / 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 •筛选期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大于 10 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者,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 •已知对氟唑帕利、醋酸阿比特龙或其辅料过敏或不耐受;
- •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患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严重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和精神病等)或其他任何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时间窗: 首次用药后第 1 天,第 5 天,第 15 天,第 2,3,4 周期第 1 天(4 周为 1 周期)及 4 周后每 12 周 1 次
PK 指标
时间窗: 首次用药后第 5 天,第 6 天和第 10 天
次要结局
- 前列腺特异抗原(PSA)应答率(联合给药第 12 周末(C4D1))
- 至 PSA 进展时间(联合给药第 12 周末(C4D1)及以后每 3 个周期(4 周为 1 个周期)1 次,PSA 首次进展者需在≥3 周后进行复查确认。)
- 客观缓解率(ORR)(联合给药第 12 周末(C4D1)及以后每 3 个周期(4 周为 1 个周期)1 次进行 CT/MRI)
- 疾病控制率(DCR)(联合给药第 12 周末(C4D1)及以后每 3 个周期(4 周为 1 个周期)1 次进行 CT/MRI)
- 疗效持续时间(DoR)(联合给药第 12 周末(C4D1)及以后每 3 个周期(4 周为 1 个周期)1 次进行 CT/MRI)
- 无影像学疾病进展生存期(rPFS)(联合给药第 12 周末(C4D1)及以后每 3 个周期(4 周为 1 个周期)1 次进行 CT/MRI)
研究者
张伟纳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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