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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1231
CTR20241231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评价 AK120 注射液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疗效与安全性的随机双盲、 安慰剂平行对照、 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8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20 人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20
试验地点
85
主要终点
EASI 评分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估 AK120 注射液对比安慰剂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疗效。 次要目的: 评估 AK120 注射液对比安慰剂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安全性; 评估 AK120 注射液对比安慰剂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对生活质量的影响; 评估 AK120 注射液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药效动力学(PD)效应及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评估 Ak120 注射液对比安慰剂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疗效。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18 周岁≤年龄≤75 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日期计算],男女不限
  • 筛选时 AD 诊断符合美国皮肤病学会共识诊断标准(2014 年),筛选前已确诊患有 AD 至少 1 年
  • 筛选和随机时 EASI 评分≥16 分,筛选和随机时 IGA 评分≥3 分(0-4 分量表,3 分为中度,4 分为重度),筛选和随机时 AD 累及的 BSA≥10%
  • 筛选前曾接受过至少 4 周中强效或至少 2 周超强效的局部糖皮质激素(TCS)治疗 AD,但疗效不佳或不耐受(注:疗效不佳定义为尽管接受了中效及以上 TCS 每日方案治疗,给药至少 4 周或产品说明书推荐的最长持续时间[例如,超强效 TCS 为 14 天],但未能达到和维持缓解或低疾病活动状态[相当于 IGA 0-2 分];筛选前曾接受过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 AD 的患者同样被视为 TCS 疗效不佳)
  • 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及伴侣同意整个研究期间(从签署 ICF 到末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3 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患者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 ICF,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并能遵守方案要求进行随访

排除标准

  • 随机前 4 周内 AD 急性发作
  • 存在可能干扰研究评价的其他合并(或共发)皮肤疾病(如,红皮病)
  • 筛选时伴有重度伴随疾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参加本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疾病(例如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 III 级或 IV 级)、肝脏疾病(例如 Child-Pugh B 或 C 级)、肾脏疾病(例如接受透析治疗)、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例如脱髓鞘疾病)、活动性重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狼疮、炎症性肠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严重血液学、胃肠道、内分泌、代谢、肺脏或精神疾病
  • 可能存在活动性结核分枝杆菌(TB)感染
  •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肝病毒 DNA 定量阳性,或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且 HCV-RNA 定量阳性;或筛选期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筛选期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若梅毒螺旋特异性抗体阳性,但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RPR 或 TRUST 阴性,经研究者判断为既往感染梅毒且已治愈的患者可入组)
  • 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病史(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和曲霉病),即使感染已消退;或者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感染异常频繁、复发或长期感染
  • 随机前 4 周内,患慢性活动性感染或急性感染需要接受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抗真菌药物治疗,或随机前 2 周内患有需要治疗的浅表皮肤感染(注:感染消退后,可对患者进行重新筛选)
  • 随机前 4 周内曾接受过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进行大手术,或者随机前无法从手术中完全康复
  •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器官移植(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3 个月的角膜移植除外)
  • 既往患有春季角结膜炎(VKC)或特应性角膜结膜炎(AKC)
  • 随机前 5 年内恶性肿瘤病史(完全治愈的宫颈原位癌、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 确诊的活动性体内寄生虫感染;疑似体内寄生虫感染或体内寄生虫感染风险高,除非随机化前临床和(如必要)实验室评估排除了活动性感染
  • 研究者认为会使患者处于风险,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判断的任何其他医学或精神心理状况(包括筛选时的异常实验室检查)
  • 随机前 4 周内 AD 急性发作
  • 存在可能干扰研究评价的其他合并(或共发)皮肤疾病(如,红皮病)
  • 既往参加过任何 AK120 的临床研究
  • 随机前 10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 IL-4Rα单克隆抗体、抗 IgE 单克隆抗体、其他单克隆抗体或其他生物制剂治疗(注:既往接受过 IL-4Rα单克隆抗体治疗,但经研究者判定属于疗效不佳者需排除)
  • 随机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其他临床研究药物(非生物制剂)治疗
  •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或研究者认为,开始研究治疗的前 4 周内,可能需要接受以下任何一种治疗:a)系统性糖皮质激素。b)免疫抑制剂 / 免疫调节药物(例如环孢霉素、吗替麦考酚酯、硫唑嘌呤、甲氨蝶呤、JAK 抑制剂等)。c)紫外线疗法 / 光疗。
  •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用于治疗 AD 的中药或中成药等系统治疗,或在随机前 2 周内接受过治疗 AD 的中药或中成药等局部治疗(包括中药浸泡治疗)
  • 随机前 2 周内接受过 TCS、局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TCI)、局部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或其他用于治疗 AD 的外用制剂
  • 随机前 1 周内接受过抗组胺药物
  • 在筛选期间开始使用对 AD 有治疗作用的的保湿润肤剂(如含有神经酰胺、透明质酸、尿素或丝聚蛋白降解产物等;如果在筛选前已使用稳定剂量,则研究期间可以继续使用)
  •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存在任何一项或多项异常(允许 7 天内进行一次复测,如复测合格也可入组)
  •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酗酒,或有药物滥用史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女性
  • 对试验用药品的任何成分过敏,或曾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或经研究者判断进入研究有过敏风险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EASI 评分

时间窗: 第 16 周

次要结局

  • IGA 评分(第 16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国琴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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