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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31571
CTR20131571已完成2 期

舌下含服“尘螨合剂”治疗儿童过敏性哮喘的初步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 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8 人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108
试验地点
3
主要终点
日平均症状评分和基线期的日平均症状评分的对比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初步评价“尘螨合剂”用于治疗轻~中度过敏性哮喘儿童患者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并为 III 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4岁(最小年龄) 至 17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4-17 岁(含 4 岁和 17 岁)的自愿受试者,男女不限
  • 合并 / 不合并变应性鼻炎的过敏性哮喘患者,且具有过敏性哮喘病史至少 1 年
  • 目前处于哮喘慢性持续期、临床诊断为轻~中度(依据:“2008 年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的儿童哮喘病情分级标准)的患者,且导入期内一周至少有 2 天哮喘症状评分记分在 2 分以上,且导入期后两周(即随机化前两周)病情达到控制
  • 粉尘螨、户尘螨皮肤点刺试验结果根据组胺当量判定均为阳性,至少++或++以上
  • 受试者或其监护人有能力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在任何评估前获得受试者或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书
  • 导入期起每天需使用剂量为 200μg/d(6-17 岁儿童)的布地奈德粉吸入剂(普米克都保)或 200μg/d(4-5 岁儿童)的丙酸氟替卡松气雾剂(辅舒酮)进行治疗的过敏性哮喘患者

排除标准

  • 非尘螨变应原过敏者,即蒿属花粉、葎草花粉、豚草花粉、法国梧桐花粉、蟑螂、猫毛 / 猫上皮、狗毛 / 狗上皮、青霉菌任意一种变应原皮肤点刺试验反应强度大于或等于尘螨
  • 筛选期及导入期末的 FEV1 均占正常值的 60%以下的患者
  • 只需要用β2 受体激动剂治疗的轻度间歇性发作的哮喘患者
  • 处于哮喘急性发作期或缓解期的患者
  • 正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
  • 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的患者
  •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 除哮喘或变应性鼻炎外,通过病史或体征证实有任何活动性的、急性或慢性肺部阻塞性疾病的患者
  • 有免疫抑制疾病(如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HIV 感染史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肺结核病史者
  • 并发严重肝(ALT 和 / 或 AST 在正常值上限 1.5 倍以上)、肾功能(血清肌酐超过正常值上限)异常、或其它严重疾病的患者
  • 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
  • 正在接受其他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的患者或曾接受过粉尘螨 / 户尘螨特异性免疫治疗但因效果不明显而中止的患者
  • 入组前 4 周内曾系统使用全身性皮质激素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日平均症状评分和基线期的日平均症状评分的对比

时间窗: 用药第 13-36 周内

次要结局

  • 平均哮喘发作频次和基线期的平均哮喘发作频次的对比(治疗 36 周内)
  • 使用万托林的平均次数和基线期使用万托林的平均次数的对比(治疗 36 周内)
  • 对症用药的平均分和基线期使用对症用药的平均分的对比(治疗 36 周内)
  • FEV1 值和基线 FEV1 值的对比(治疗 36 周内)
  • 不良事件记录及评定(治疗 36 周内)
  • VAS 评分和基线期 VAS 评分的对比(治疗 36 周内)
  • 体格检查和生命体征评定(治疗 36 周内)
  • 血、尿常规检查(治疗 36 周后)
  • 肝肾功能检查(治疗 36 周后)
  • PEF 日间和夜间平均值与基线期 PEF 日间和夜间平均值的对比(治疗 36 周内)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露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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