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2500097888尚未招募2 期
伊立替康脂质体联合长春新碱和阿帕替尼治疗复发 / 难治性成人横纹肌肉瘤的探索性研究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尚未招募
- 发起方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伊立替康脂质体联合长春新碱和阿帕替尼治疗复发 / 难治性成人横纹肌肉瘤的疗效,包括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基于 RECIST v1.1 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ORR)、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DCR)、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overall response,DoR)、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生活质量评分(quality of life,QoL); 探索伊立替康脂质体联合长春新碱和阿帕替尼治疗复发 / 难治性成人横纹肌肉瘤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干预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单臂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 至 70(—)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可入组本试验:
- •1.年龄为≧18 岁,男女不限;
- •2.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 0-1;
- •3.预期生存期≥3 个月;
- •4.经病理学明确诊断的横纹肌肉瘤患者;
- •5.常规治疗方法失败的复发或难治性横纹肌肉瘤;
- •6.有影像学可评估病灶,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单径可测量病灶,其最长径采用螺旋 CT 测量≥ 10 mm;
- •7.既往抗肿瘤治疗所致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在入组前缓解至 0-1 级(根据 NCI CTCAE 5.0 版)或者至入组 / 排除标准所规定的水平(脱发等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不产生安全性风险的毒性除外);如果受试者接受了大手术,他们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已经从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 •8.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 •(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 G-CSF 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 •a. 血红蛋白(Hb)≥ 80 g/L;
- •b. 中性粒细胞数(ANC)≥ 1.5×109/L;
- •c. 血小板计数(PLT)≥ 80×109/L;
-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a. 总胆红素(TBIL)< 1.5 ULN;
- •b. 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 2.5ULN,而对于肝转移患者则< 5ULN;碱性磷酸酶 < 5ULN;
- •c. 血清 Cr ≤ 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 > 45 ml/min。
- •9.育龄妇女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或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60 天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手术绝育;
- •10.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的患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 •1.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 / 或癌性脑膜炎。先前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参加,只要他们保持稳定状态且符合下列标准:在第一剂试验治疗前至少四周没有影像学进展的证据,并且任何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到基线,没有新的或扩大的脑部转移证据,并且在试验治疗之前至少 7 天不使用类固醇。此例外不包括癌性脑膜炎,无论其临床稳定性如何,均不包括在内。
- •2.既往使用过伊立替康或阿帕替尼的患者;
- •3.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 140 mmHg 或者舒张压 ≥ 90mmHg,尽管进行了系统的药物治疗);
- •4.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根据纽约心脏学会 NYHA 分级,见附件 3),或心脏彩超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5.凝血功能异常(INR>1.5 ULN 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 秒或 APTT >1.5 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 •6.注:在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的前提下,允许以预防目的使用小剂量肝素(成人每日用量为 0.6 万~1.2 万 U)或小剂量阿司匹林(每日用量 ≤ 100 mg);
- •7.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并发重度感染(如:需要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或在筛选期间 / 首次给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
- •8.入组前 12 个月内发生严重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及肺栓塞等;
- •9.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出现重度创伤性损伤、骨折或溃疡;
- •10.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 ≥ 500 IU/ml)、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RNA 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者;
- •11.有明确过敏史的病人,可能对研究药物的生物制剂潜在过敏或者不耐受;
- •12.有明显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或 6 个月内出现过空腔脏器窦道或穿孔;
- •13.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的;
- •14.增加参加研究或研究药物相关的风险,并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导致患者不适合入选研究的其他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干预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期
安全性
次要结局
- 客观缓解率
- 疾病控制率
- 缓解持续时间
- 总生存期
- 生活质量评分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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