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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0627
CTR20240627终止2 期

一项在中度至重度特应性皮炎(AtD)成人受试者中评价 GSK1070806 皮下(SC)注射的疗效、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 IIb 期、随机、双盲、平行组、安慰剂对照、剂量探索研究。

未提供9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1 人开始时间: 2024年3月4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终止
入组人数
21
试验地点
93
主要终点
至第 16 周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ASI)的较基线变化的百分比(PCFB)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 GSK1070806 200 MG 与安慰剂相比在中度至重度 ATD 成人中的疗效。 次要目的:通过表征中度至重度 ATD 成人的纵向剂量-反应关系,评价剂量范围内 GSK1070806 与安慰剂相比的疗效; 进一步评价 GSK1070806 200 MG 和整个剂量范围与安慰剂相比在中度至重度 ATD 成人中的影响; 进一步评价 GSK1070806 200 MG 和整个剂量范围与安慰剂相比在中度至重度 ATD 成人中的疗效; 在中度至重度 ATD 成人中评估 GSK1070806 200 MG 和整个剂量范围与安慰剂相比对通过一系列患者报告结局 PRO 测量的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抑郁和焦虑、疲劳、睡眠、WPAI 和疼痛的影响; 评估 GSK1070806 200 MG 在中度至重度 ATD 成人中的安全性和剂量范围内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评价gsk1070806 200 Mg与安慰剂相比在中度至重度atd成人中的疗效。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和 / 或其法定代理人(LAR)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 18 岁至 75 岁的成人受试者
  • 国家特定要求:本研究要求韩国受试者年龄至少为 19 岁或以上。研究要求泰国受试者年龄至少为 20 岁或以上。
  • BMI 在 18-39.9 kg/m2 (含)范围内。
  • 根据 AAD 共识标准[Eichenfield, 2014]定义的 AtD(参见附录 8)。
  •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 IGA 评分均≥3
  •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 AtD 累及≥10%BSA
  • 根据 AAD 共识标准[Eichenfield, 2014]定义的 AtD(参见附录 8)。
  •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 IGA 评分均≥3
  •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 AtD 累及≥10%BSA
  •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 EASI 评分均≥16
  • 根据随机化前 7 天内报告的每日瘙痒数字评定量表的最大瘙痒强度平均评分,基线瘙痒数字评定量表的最大强度平均评分至少为 3。
  • 有生物学经验的受试者:可能暴露于 1 种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的生物治疗,如度普利尤单抗、tralokinumab 或 lebrikizumab 等。此类受试者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因无应答、部分应答、失去疗效而停止治疗的受试者。
  • 因不耐受或 AE 停止治疗的受试者。
  • 既往暴露于生物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在上市环境或研究环境中接受药物,并记录受试者治疗分配证实既往暴露于活性生物制剂治疗而非安慰剂。
  • 生物制剂初治的受试者:除了对非药物措施(如保湿剂)的优化反应不充分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至少 1 个条件:
  • 受试者近期有稳定的局部处方药方案治疗疗效不佳的病史(筛选访视前≤6 个月)
  • 局部处方药不耐受的受试者
  • 存在潜在副作用问题的受试者,如皮肤变薄或下丘脑-垂体-肾上腺抑制风险增加。
  • 注:对稳定的局部处方药方案(如中至高效价 TCS 或 TCI)反应不充分定义为尽管按照说明书推荐的持续时间或受试者治疗的推荐最长持续时间(以较短者为准)进行治疗,但未能达到并维持缓解或低疾病活动状态(相当于 IGA 评分 = 0[清除]至 2[轻度])。
  • 基线访视前使用稳定剂量的非药物局部保湿剂,每日至少两次,持续 ≥7 天。
  • 在随机化前至少 4 天(共 7 天)完成 PP-NRS 的电子日志输入。
  • 愿意并能够遵守所有门诊访视和研究相关程序和问卷(能够阅读并理解 PRO 问卷,能够使用电子设备)
  • 女性受试者使用的避孕措施应符合当地关于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规定。
  • 女性受试者如没有怀孕或哺乳,并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便可参加:
  • 是第 10.4 节中定义的 WONCBP。
  • 是 WOCBP,在研究药物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6 周内使用高效且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如第 10.4 节所述(但请注意,希望考虑进行 LTE 的 WOCBP 应继续使用高效避孕方法)。研究者应评价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相关的避孕方法失败(例如不依从、最近开始)的可能性。
  • WOCBP 患者在筛查时和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4 小时内高敏感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尿或血清根据当地法规的要求)。
  • 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为阳性或无法确认为阴性(例如,结果不明确),则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血清妊娠结果为阳性,则必须排除受试者。
  • 研究治疗期间和之后妊娠试验的其他要求请参见第 8.3.5 节。
  • 研究者负责审查病史、月经史和近期性行为,以降低纳入早期未检出妊娠的女性的风险。

排除标准

  • Sampson 标准定义的速发过敏反应史(Sampson,2006)
  • 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
  • 具有临床意义的多种或重度药物过敏,或重度治疗后超敏反应(包括但不限于严重多形性红斑、线性 IgA 皮肤病、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或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以及剥脱性皮炎)。
  • 其他类型的湿疹,如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 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 AtD 病变评价或损害受试者安全性的任何其他伴随皮肤疾病(例如,全身性红皮病,如内塞顿综合征或银屑病)、色素沉着或广泛瘢痕形成。
  • 筛选访视前 4 周内或筛选和基线访视之间的任何时间患有需要口服或静脉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原虫药或抗真菌药治疗的慢性或急性感染。
  • 筛选访视前 1 周内有浅表皮肤感染或活动性感染(包括局部感染)或复发性感染史(不包括复发性甲床真菌感染)
  •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已知、既存或疑似寄生虫感染。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发生症状性带状疱疹
  • 当前或慢性肝病史或已知肝脏或胆道异常(Gilbert 综合征或无症状性胆结石除外)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史(例如结核分枝杆菌 TB、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囊虫病和曲霉病),尽管感染缓解,或异常频繁、复发或长期感染。
  • 过去 5 年内患有淋巴瘤、白血病或任何恶性肿瘤,已切除且 3 年内无转移性疾病证据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癌除外。
  • 过去 10 年内患有乳腺癌
  • 既往或当前患有研究者认为会干扰研究程序和 / 或评估的重大医学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胃肠道、内分泌、血液学、神经系统或精神疾病。
  • 既往接受过任何口服 JAKi 或其他激酶抑制剂(试验用或已批准)治疗(例如,托法替尼、阿布昔替尼、巴瑞替尼、乌帕替尼、非戈替尼 、培菲替尼 )。
  • 在基线访视前的指定阶段内接受过下列任何药物或治疗。
  • 药物或治疗:基线访视前的时间范围
  • 使用可能影响受试者 AtD 的药物保湿剂(处方或非处方):1 周
  • 可能影响受试者 AtD 的草药或传统治疗:1 周
  • TCS 或 TCI 或局部 JAKi :1 周
  • 全身性皮质类固醇、环孢霉素、吗替麦考酚酯、IFN-γ、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或任何免疫抑制治疗:4 周
  • 任何针对 AtD 的生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度普利尤单抗、tralokinumab、lebrikizumab 或 nemolizumab。
  • Tralokinumab:15 周
  • Lebrikizumab:18 周
  • Nemolizumab:12 周
  • 其他生物制剂:5 个半衰期(如已知)或 16 周,以较长者为准。
  • 特异性皮肤科治疗包括光疗、光疗治疗(窄谱紫外线 B [NBUVB]、紫外线 B [UVB]、紫外线 A1 [UVA1]、 补骨脂素+紫外线 A [PUVA]):4 周
  • 定期使用(每周超过 2 次访视)日光浴 / 日光浴: 4 周
  • 任何试验用药物: 8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如已知),以较长者为准
  • 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基线访视后 30 天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此类疫苗
  • 任何其他生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 TNF 抑制剂(例如依那西普、阿达木单抗)、IL 抑制剂(例如托珠单抗、阿那白滞素)或 T 细胞抑制剂(例如阿巴西普)
  • 请注意,入选前应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入选标准#5 中提及的生物制剂以外的任何既往生物制剂: 5 个半衰期(如已知)或 16 周,以较长者为准
  • B 细胞消耗生物制剂,包括利妥昔单抗: 6 个月
  • 可能需要短期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未受控制的慢性疾病,例如,并存的重度未受控制的哮喘(定义为 ACQ-5 评分≥1.5 或过去 12 个月内有≥2 次需要全身[口服和 / 或胃肠外]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急性发作史或住院 > 24 小时)。
  • 既往暴露于 GSK1070806。
  • 有过敏反应史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极其敏感。
  • 筛选时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存在 HbsAg 或 HbcAb
  • a. 此外,日本和中国研究中心受试者的国家特定要求:HbsAb 阳性且 HBV DNA 阳性
  • 筛选时或开始研究药物前 3 个月内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注:由于先前的疾病消退而出现丙型肝炎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只有当确认获得丙型肝炎 RNA 测试阴性结果时,才可以招募入组
  • 筛查时或首次服药前 3 个月内丙型肝炎 RNA 检测结果阳性。注:测试是可选的,丙型肝炎抗体测试阴性的受试者不需要同时进行丙型肝炎 RNA 测试
  • TB: 有活动性或潜伏性 TB 的证据,通过病史、检查和 TB 检测记录,且初次筛选访视时 QuantiFERON 检测呈阳性。注:如果 QuantiFERON 检测结果不确定,受试者可重复检测一次,但除非第二次检测结果为阴性,否则受试者无资格参加研究。如果 QuantiFERON 检测结果为阳性,应按照标准治疗对受试者进行随访。
  • 筛选或第 1 天访视时,束支传导阻滞受试者的 QTcF > 450 ms 或 QTcF > 480 ms。
  •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显示以下任何特定异常:
  • a. ALT>1.5×ULN
  • b. 总胆红素>1.5×ULN;如果总胆红素>1.5×ULN 的 Gilbert 综合征受试者的直接胆红素≤1.5×ULN,则可入组本研究
  • c. 血红蛋白< 10g /dL(100g /L)
  • d. 筛选时存在肾功能不全证据,表现为估计的肌酐清除率<60 mL/min/1.73m2
  • e. 总白细胞计数<3.0 x 109/L(<3000/mm3)
  • f.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1500/mm3)
  • g.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0.8 x 109 /L(<800/mm3)
  • 另有 6 项未显示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至第 16 周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ASI)的较基线变化的百分比(PCFB)

时间窗: 第 16 周

次要结局

  • 每个时间点 EASI 的 PCFB。(第 1,2,4,6,8,10,12,14,16,20,24,28 周)
  • 第 16 周 EASI 较基线降低≥75%的达成情况 第 16 周达到研究者总体评估 IGA 评分 0 或 1 的达成情况 ;第 16 周 PP-NRS 较基线变化 CFB ;第 16 周 PP-NRS 较基线降低≥4 分的达成情况(第 16 周)
  • 第 16 周 EASI 较基线降低≥50%/90%/100%的达成情况;第 16 周 SCORAD 较基线降低≥50%/75%的达成情况;至第 16 周以下指标的 CFB:体表面积 BSA ; 特应性皮炎评分 SCORAD(第 16 周)
  • 至第 16 周以下 PRO 指标的 CFB:疼痛评定量表;睡眠障碍 8b;FACIT-疲劳;简明疲劳量表 BFI-第 3 项;患者湿疹自我评价;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医院焦虑抑郁量表;工作效率和生活障碍问卷-特应性皮炎(第 16 周)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和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 ; 关键实验室参数较基线的变化;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3 级血液学 / 临床生化异常的发生情况。(第 28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教斌

GlaxoSmithKli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Limited/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laxoSmithKline LLC

研究点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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