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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0313
CTR20250313进行中(未招募)1 期

一项评价 SYS6041 在晚期实体瘤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 I 期临床研究

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2月8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试验地点
13
主要终点
DLT 的发生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剂量递增 / 剂量回填阶段 主要目的:

  1. 评估 SYS6041 治疗晚期实体瘤参与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确定 SYS6041 的 RP2D 次要目的:
  3. 评估 SYS6041 的抗肿瘤活性
  4. 评估 SYS6041 在晚期实体瘤参与者中的 PK 特征
  5. 评估 SYS6041 在晚期实体瘤参与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6. 评估肿瘤组织中的 FRα表达水平以及外周血中 sFRα的表达水平与临床疗效 / 安全性的相关性 队列扩展阶段 主要目的:
  7. 评估 SYS6041 在 RP2D 剂量下治疗晚期实体瘤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目的:
  8. 评估 SYS6041 在晚期实体瘤中的抗肿瘤活性
  9. 评估 SYS6041 在晚期实体瘤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10. 评估 SYS6041 在晚期实体瘤参与者中的 PK 特征
  11. 评估 SYS6041 在晚期实体瘤参与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12. 评估组织样本 FRα表达水平以及外周血中 sFRα的表达水平与临床疗效 / 安全性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主要目的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充分了解本临床试验,并自愿签署书面的 ICF;
  • 愿意提供最近的肿瘤组织标本进行 FRα检测(中心实验室)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 预期生存期至少 3 个月;
  •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检查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 ANC≥ 1.5 × 109/L;
  • PLT≥ 100 × 109/L;
  • Hb≥ 90 g/L;
  • TBIL≤ 1.5 × ULN,Gilbert’s 综合征参与者 TBIL≤3×ULN);
  • ALT 和 AST≤ 2.5 × ULN,肝转移或肝癌参与者 ALT 和 AST5≤×ULN
  • Ccr≥ 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 APTT≤1.5×ULN,PT≤1.5×ULN,INR≤1.5×ULN;
  •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 5 个月(男性)或 8 个月(女性)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避孕药、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参与者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剂量递增阶段附加纳入标准: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且经标准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卵巢癌、子宫内膜癌、NSCLC、乳腺癌;
  • 队列扩展阶段附加纳入标准:
  • 最近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存在影像学和 / 或病理学进展或不可耐受;
  • 队列扩展阶段附加纳入标准: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且需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系统治疗的卵巢癌、子宫内膜癌或其他 FRα阳性实体瘤

排除标准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制剂中的其他成分、辅料过敏反应严重;
  • 未经治疗(含基线检查发现)或不稳定的脑实质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癌性脑膜炎。经治稳定的脑实质转移可以考虑入组(注:指接受过脑局部治疗且症状稳定、影像学检查显示在首次给药前稳定至少 28 天、无进展性脑水肿证据,且上述情况无需糖皮质激素等控制症状的参与者);
  • 3 年内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注:仅适用于队列扩展阶段;
  • 既往接受过含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载荷 ADC 治疗者;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无需医疗干预的单纯性实验室指标异常以及研究者判断不影响研究用药安全的其他不良反应除外);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或其他抗肿瘤生物治疗,或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或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制剂治疗;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要脏器的外科手术或在研究期间有计划接受系统或局部肿瘤切除术;
  •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或在研究治疗期间需继续系统性使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者;
  • 需要使用含叶酸补充剂(如叶酸缺乏症)的参与者;
  •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存在需要静脉注射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严重的慢性或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菌感染等);
  • 正在接受长期免疫抑制剂治疗(例如环孢霉素)或每天需要进行系统性类固醇治疗(例如>20 mg 强的松或等效药物)的个体,使用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除外;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存在不能控制的需要频繁引流或医疗干预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需要在干预后 14 天内进行额外干预,不包括对渗出液行脱落细胞学检测);
  • 存在肠梗阻或肠穿孔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急性憩室炎、腹腔内脓肿等;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严重腹泻(CTCAE≥2 级);
  • 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 存在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病 / 肺炎史,或当前患有间质性肺病 / 肺炎,或在筛查期间通过影像检查被怀疑患有这些疾病;
  •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 DNA≥2×103 IU/mL)或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定量检测结果>检测范围下限);
  • 注:对于检测范围下限<HBV DNA<2×103 IU/mL 的 HBV 携带者,研究期间根据临床判断愿意采用恩替卡韦或其他抗病毒治疗的参与者可考虑入组;
  •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 b. 静息状态下,12 导联 ECG 检查 QTcF>450 ms;
  • c.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 d.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发生肺栓塞、深静脉或心脏内血栓形成;
  • e. NYHA 心功能分级≥Ⅱ级或 LVEF<50%;
  • f. 任何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长 QT 综合症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 40 岁发生无法解释的猝死、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合并药物;
  • g.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筛选期收缩压≥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
  • 存在其他可能干扰参与者参与研究程序或不符合参与者参加研究最大获益或影响研究结果的情形:如精神病、吸毒或药物滥用等病史,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它疾病或状况等。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DLT 的发生率

时间窗: 剂量递增阶段

AE 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依据 NCI-CTCAE 5.0)

时间窗: 剂量递增阶段

研究者根据 RECIST 1.1 评估的 ORR

时间窗: 队列扩展阶段

次要结局

  • 研究者根据 RECIST 1.1 评估 ORR、DCR、DoR、PFS,以及 OS(剂量递增阶段和队列扩展阶段)
  • PK:SYS6041 单次及多次给药后 SYS6041(毒素结合的抗体)、总抗体及游离毒素的血药浓度和 / 或 PK 参数(剂量递增阶段和队列扩展阶段)
  • AE 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依据 NCI-CTCAE 5.0)(队列扩展阶段)
  • 免疫原性:ADA 发生率和滴度、以及 NAb 发生率(如适用(剂量递增阶段和队列扩展阶段)

研究者

研究点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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