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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4696
CTR20244696进行中(未招募)3 期

评价 QY201 片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平行、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5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6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2月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60
试验地点
54
主要终点
治疗第 16 周时,达到 EASI-75 的受试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本研究为评价 QY201 片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平行、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I 期临床研究,旨在进一步评价 QY201 片在成人中重度 AD 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Ⅰb/Ⅱ期试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验证 QY201 片治疗成人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受试者的有效性,次要目的是评价 QY201 片在治疗成人中重度 AD 受试者的安全性以及评价 QY201 片在成人中重度 AD 受试者中的群体药代动力学(PopPK)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并且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 ICF;
  • 受试者在签署 ICF 时,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性别不限;
  • 筛选时有 AD 病史至少 1 年,且筛选时符合 Hanifin-Rajka 诊断标准(见附录 1);
  • 筛选和基线时符合中重度 AD(4 条均满足):
  • 1)筛选和基线时 vIGA-AD 评分≥3 分;(见附录 2)
  • 2)筛选和基线时 EASI 评分≥16 分;(见附录 3)
  • 3)筛选和基线时 BSA≥10%(见附录 4);
  • 4)基线时每日 PP-NRS 评分周平均值≥4 分(见附录 6);
  • 【注】将根据基线前连续 7 天内,每日 PP-NRS 评分,来计算基线时每日 PP-NRS 评分的周平均值。若基线前连续 7 天内,每日 PP-NRS 评分不足 7 天,需至少其中 4 天的评分来计算;若少于 4 天,应推迟随机,但不得超出筛选的最长期限 35 天。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病史提示:对 TCS 和 / 或 TCI 等外用药物治疗应答不足或不耐受;或有病史提示:需要进行系统治疗(如:系统性糖皮质激素、传统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剂、Janus 激酶[JAK]抑制剂等)以控制疾病;
  • 【注】应答不足定义:遵医嘱使用至少 4 周强效或至少 2 周超强效 TCS,或至少 4 周 TCI,仍未达到疾病缓解或维持低疾病活动状态;不耐受定义:受试者在接受局部治疗 1-2 周后皮损加重,或使用药物后出现不适,包括疼痛、灼痛或不舒服的感觉;
  • 受试者能够并且愿意从随机前至少连续 7 天,规律使用温和无活性添加成分的润肤剂,每日两次,并在研究期间持续使用。
  • 受试者同意(包括伴侣)在签署 ICF 后至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见附录 10);
  • 1)男性受试者:需承诺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研究用药后 3 个月内不会捐献精子;
  • ①育龄期女性:在筛选期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试验为阴性,且为非哺乳期女性;
  • ②无潜在生育能力女性:永久绝育(如双侧卵巢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子宫切除),或绝经女性(定义为停经 12 个月以上并排除其他病理性停经因素,60 岁以下需满足血清促卵泡激素(FSH)>40 IU/L)。

排除标准

  • 既往参加过任何 QY201 片的临床试验;
  • 基线前 1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以下治疗方法:
  • 1)小分子靶向药物:JAK 抑制剂(如 Ruxolitinib/芦可替尼、Tofacitinib/托法替布、Baricitinib/巴瑞替尼、Upadacitinib/乌帕替尼、Abrocitinib/阿布昔替尼)等;
  • 2)大分子生物制剂:如 Dupilumab/度普利尤单抗等;
  • 基线前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以下系统治疗方法:
  • 1)系统性免疫抑制剂 / 免疫调节药物(如系统性糖皮质激素、环孢素、霉酚酸酯、干扰素γ、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等);
  • 2)光疗(如紫外线 B[UVB]、补骨脂素+紫外线[PUVA]等),包括室内日光浴;
  • 3)系统性用中草药或中成药;
  • 4)其他系统治疗 AD 的药物;
  • 基线前 2 周内使用过以下局部治疗方法:
  • 外用磷酸二酯酶(PDE-4)抑制剂;
  • 外用中药制剂或局部中草药泡浴;
  • 其他局部治疗 AD 的药物;
  • 基线前 6 个月内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 基线前 2 周内使用过细胞色素 P450 3A 酶(CYP3A)肝代谢酶的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见附录 9);
  • 基线前 4 周内使用过长效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氯吡格雷等)或需要持续使用抗凝药物治疗(≤100mg/天的阿司匹林除外);
  • 基线前 4 周内计划接种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或预计在研究期间(包含试验用药品末次用药后至少 4 周内),需要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基线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并使用过任何研究药物,或 3 个月内参加并使用过任何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 经研究者评估,存在除 AD 外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其他皮肤合并症;
  • 既往有播散性带状疱疹(单次发作)、或播散性单纯疱疹(单次发作),或有复发性(≥2 次发作)局部带状疱疹;
  • 经研究者和 / 或专科医生判断(结合流行病史、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γ干扰素释放试验、影像学检查等),患有或可疑活动性结核病、潜伏性未经治疗结核病、未完全治愈的结核病;除非有记录证明受试者已得到充分治疗、或试验用药品给药前 2 周开始预防性抗结核治疗(且需要使用至足疗程),且经研究者和 / 或专科医生判断目前可以开始接受 JAK 抑制剂治疗;
  • 筛选前 4 周内,患慢性活动性感染或急性感染需要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寄生虫药物、抗原虫药物,或抗真菌药物的系统性治疗;或筛选前 1 周内患有需要治疗的浅表皮肤感染;
  • 已知侵袭性感染(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曲霉病)史(即使感染已得到解决也应排除),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异常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的感染,提示可能存在免疫缺陷,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
  • 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的受试者,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研究者根据临床评估综合判断此类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 有任何以下心脑血管疾病病史 / 异常:
  • 1)中至重度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 III 或 IV 级);
  • 2)既往发生大面积脑梗死 / 脑出血、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 3)控制不佳或难治性高血压(经药物控制后,收缩压≥160 毫米汞柱[mmHg]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
  • 4)心电图(ECG)检查存在显著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参加临床研究可会给受试者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严重心律失常、使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心率的 QT 间期(QTcF)>480 ms。
  • 5)其他心脑血管相关病史 / 异常,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 既往接受过或计划接受器官移植手术且需服用免疫抑制剂的受试者(如肝肾移植);
  • 胃肠穿孔(阑尾炎或穿透性损伤除外)、憩室炎病史;
  • 可能干扰药物吸收的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短肠综合征、胃切除术或特定类型的减肥手术(如,胃旁路术)等;
  • 任何恶性肿瘤病史,已成功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NMSC)或局限性宫颈原位癌除外;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 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神经精神疾病等;
  • 基线前 8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在研究期间有重大外科手术计划;
  • 基线前 12 周内失血≥400 毫升(mL)(包括外伤、采血、献血),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
  • 不能口服片剂或对试验用药品的活性成分或其辅料过敏者;
  • 筛选期及基线存在以下实验室异常:
  • 1)血常规:白细胞?2.5×109/L,中性粒细胞?1.5×109/L,淋巴细胞计数<0.8×109/L;血小板计数?150×109/L,血红蛋白?100 g/L;
  • 2)肾功能: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40 mL/ min/1.73m2,通过改良肾脏疾病饮食模型(MDRD)公式计算;
  • 3)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0×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TBIL)>1.5×ULN;
  • 4)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筛选期存在以下检查异常:
  •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阳性;
  • 2)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阳性;
  • 3)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 4)梅毒螺旋抗体阳性(梅毒非特异性抗体结果为阴性,并经研究者判断为过去曾感染梅毒但已治愈的受试者除外);
  • 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治疗第 16 周时,达到 EASI-75 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筛选期(D-35~D-1)、D1、D113

治疗第 16 周时,达到 vIGA-AD 0/1 且较基线降低≥2 分 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筛选期(D-35~D-1)、D1、D113

次要结局

  • 治疗第 16 周时,达到 EASI 评分较基线降低≥50%(EASI-50)、 EASI 评分较基线降低≥90%(EASI-90)、EASI 评分较基线降低=100%(EASI-100)的受试者比例;(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
  • 治疗第 1、2、4、8、12、24、32、40、52 周时,达到 EASI-50、EASI-75、EASI-90、EASI-100 的受试者比例;(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治疗第 1、2、4、8、12、24、32、40、52 周时,达到 vIGA-AD 0/1 且较基线降低≥2 分的受试者比例;(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治疗第 1、2、4、8、12、16 周时,每日峰值瘙痒数字评价量表(PP-NRS)周平均值降低≥3 分和≥4 分的受试者比例;(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
  • 治疗第 1、2、4、8、12、16、24、32、40、52 周时,PP-NRS 降低 ≥3 分和≥4 分的受试者比例;(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治疗第 1、2、4、8、12、16、24、32、40、52 周时,特应性皮炎评分指数(SCORAD)较基线下降≥50%、≥75%及≥90%的受试者比例;(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治疗第 1、2、4、8、12、16、24、32、40、52 周时,EASI 评分较基线变化值和变化率;(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
  • 治疗第 1、2、4、8、12、16 周时,每日 PP-NRS 周平均值较基线变化值和变化率;(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
  • 治疗第 1、2、4、8、12、16、24、32、40、52 周时,PP-NRS 较基线变化值和变化率;(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治疗第 1、2、4、8、12、16、24、32、40、52 周时,SCORAD 评 分较基线变化值和变化率;(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治疗第 1、2、4、8、12、16、24、32、40、52 周时,特应性皮炎受累体表面积(BSA)评分较基线变化值和变化率;(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治疗第 1、2、4、8、12、16、24、32、40、52 周时,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评分较基线变化值和变化率;(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治疗第 1、2、4、8、12、16、24、32、40、52 周时,源自患者的湿疹评价(POEM)评分较基线变化值和变化率;(筛选期(D-35~D-1)、D1、D8、D15、D29、D57、D85、D113、D169、D225、D281、D365)
  • 不良事件(AE)发生情况、实验室检查、体格检 查、生命体征、常规十二导联心电图等的异常情况;(筛选期(D-35~D-1)-D365)
  • 所有受试者均在指定访视进行 PK 采血,所有血样均将用于评估 QY201 在中重度 AD 受试者中的群体 PK 特 征分析,同时本研究的数据可以与其他研究的数据相结合用于群体 PK 分析。(D15、D57、D85、D113)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姚舒愉

启元生物(杭州)有限公司

研究点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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