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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50736
CTR20150736已完成不适用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对于晚期甲状腺髓样癌患者的疗效与安全性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 IIB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2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90 人开始时间: 2015年12月16日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90
试验地点
21
主要终点
疾病无进展生存期(PF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对于碘治疗抵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的疗效与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患者自愿参加本次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无法手术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髓样癌(MTC);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RECIST 1.1); 注:晚期指按 AJCC TNM 分期为 IV 期 MTC,仅有骨转移而无可测量病灶患者除外;无法手术指无手术适应症,或手术风险较大;包括晚期患者拒绝手术治疗。
  • 年龄 18~70 岁;ECOG PS 评分:0~1 分;预计生存期超过 6 个月;
  • 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 7 天内,符合下列标准:血常规检查标准(14 天内未输血状态下):血红蛋白(HB)≥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PLT)≥80×109/L(2)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总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2.5?ULN,如伴肝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3)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正常值低限 (50%)。
  • 育龄女性应为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患者。

排除标准

  • 既往使用过盐酸安罗替尼胶囊或同类 VEGFR-TKI 小分子药物,如凡德他尼(vandetanib)、卡巴唑替尼(Cabozantinib)、lenvatinib、舒尼替尼、索拉非尼等治疗的患者;
  • 分组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放疗外照射治疗, 或在本次研究用药期间计划进行全身抗肿瘤治疗,包括细胞毒疗法、信号转导抑制剂、免疫疗法 (或在接受试验药物治疗前 6 周内使用过丝裂霉素 C)。不可以同时使用中药抗肿瘤治疗。
  • 5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 T1 (肿瘤浸润基膜)] 或实体器官、骨髓移植患者
  •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 CTC AE(4.0)1 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和奥沙利铂引起的≤2 级的神经毒性;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者
  • 伴胸腔积液或腹水,引起呼吸道综合征(≥CTC AE 2 级呼吸困难[2 级呼吸困难指少量活动时呼吸短促;影响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
  • 存在任何重度和 / 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 使用一种降压药物血压仍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100 mmHg)患者;患有 I 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及≥2 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窦性心动过缓;或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或窦性停搏(已安装起搏器的除外);心律失常(包括 QTC ≥480ms);需要同时使用已知可以延长 QTc 间期药物,包括抗心律失常治疗者;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 级感染);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或慢性肝炎需接受抗病毒治疗;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者。
  • 6 个月内发生过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 分组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 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的患者;
  • 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的患者;在分组前 4 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AE 3 级的患者,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 有癫痫病史或有共济失调的神经系统疾病需要治疗的;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病史,肌力在 3 级以下者;
  • 四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或正在进行其他临床试验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疾病无进展生存期(PFS)

时间窗: 2 个周期(每周期 21 天)42 天一次

次要结局

  • 总生存期(OS)(2 个周期(每周期 21 天)42 天一次)
  • 客观缓解率(ORR)(2 个周期(每周期 21 天)42 天一次)
  • 疾病控制率(DCR)(2 个周期(每周期 21 天)42 天一次)
  • 生活质量评分、安全性指标(2 个周期(每周期 21 天)42 天一次)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戴峻

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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