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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200058877
ChiCTR2200058877尚未招募不适用

微创玻璃体手术治疗 ARNS 的疗效观察

2016YFC1101103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4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30
试验地点
3
主要终点
最佳矫正视力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预防性微创玻璃体切割术治疗 ARNS 是否可以改善其预后; 2.微创玻璃体切割术治疗 ARNS 的手术时机选择。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治疗研究
主要目的
非随机对照试验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患者≥18 岁,男女不限,自愿参加,患者及其家属同意且签署好知情同意书,能遵守研究或随访流程,能配合观察不良事件和疗效;
  • 2.由专业眼科医师诊断为急性视网膜坏死综合征:ARN 的诊断通常基于临床特征;依据美国眼科学会的 ARN 诊断标准(1994 年)为:1)边视网膜有 1 个或多个坏死病灶,病灶边界清楚;2)在未予抗病毒治疗时病情快速进展;3)病变呈环形周向进展;4)闭塞性视网膜血管病变,主要影响小动脉;5)明显的玻璃体和(或)前房炎症反应;6)对于非典型或诊断困难的病例,如果临床特征不足以支持诊断,可以通过对房水或玻璃体腔液样本进行检查以明确诊断。
  • 3.就诊时患眼暂未出现视网膜脱离及裂孔。
  • 4.就诊时视力≦0.5,或玻璃体混浊程度≥++,或病灶已靠近视网膜 I 区(I 区定义:以视乳头为中心,视乳头距黄斑中心凹距离 2 倍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 5.若为双眼发病,则选取玻璃体混浊较为严重眼实施微创玻璃体手术。

排除标准

  • 1)研究眼已因各种原因行玻璃体切割手术。
  • 2)研究眼存在可能影响研究结果解释或可能导致损害视力或在 6 个月治疗期内需药物或手术干预治疗的其它疾病。
  • 3)存在未治愈的眼部其他非病毒性感染性疾病;研究眼合并其它可能影响视力的眼部疾病患者;研究眼 1 个月内接受过眼部手术患者;不能控制的青光眼患者。
  • 1)HIV 及其他存在全身免疫缺陷的患者;
  • 2)妊娠和哺乳妇女、有药物过敏史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肺功能不全者、全身疾病未控制者;
  • 3)凝血机能异常或目前正在使用抗凝药物(如阿司匹林)治疗者;
  • 4)中风、冠心病、心绞痛史及肾功能不全需做透析或肾移植,以及其它不适合参与临床试验的全身慢性疾病;
  • 5)目前或近期可能需要全身使用已知对晶状体、视网膜或视神经有毒性的药物,包括氯喹 / 羟氯喹、吩噻嗪、乙胺丁醇、去铁敏和他莫昔芬等。
  • 1)不能配合观察不良事件和疗效,对试验的依从性差的病例;
  • 2)不能遵守研究或随访流程。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1

微创玻璃体手术

2

全身抗病毒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最佳矫正视力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2016YFC1101103

研究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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