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hiCTR2500102011
ChiCTR2500102011尚未招募早期 1 期

干扰素γ联合卡瑞利珠单抗在晚期鳞状细胞癌二线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自筹经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5月8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4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观察和评价干扰素γ联合卡瑞利珠单抗和化疗治疗鳞状细胞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9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在实施任何试验相关流程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 岁;
  • 3.组织学证实的鳞状细胞癌;
  • 4.ECOG 评分 0-1 分;
  • 5.预期生存时间>6 个月;
  • 6.足够器官功能,受试者需满足如下实验室指标:
  • 7.近 14 天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的情况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x10⁹/L;
  • 8.近 14 天未输血的情况下,血小板 <= 75×10⁹/L;
  • 9.近 14 天内无输血或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的情况下,血红蛋白>9g/dL;
  • 10.肝功能: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在<=2.5×ULN
  • 11.肾 功 能: 血 清 肌 酐<=1.5×ULN , 或 肌酐 清 除 率>50mL/min(Cockcorft-Gault 公式);尿蛋白定性<=1+;如果尿蛋白定性≥2+,则需进行 24h 尿蛋白定量检查;研究者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入组判肌酐清除率(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60 ml/min;
  • 12.凝血功能良好,定义为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 倍 ULN;
  • 13.甲状腺功能正常,定义为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范围内。如基线 TSH 超出正常范围,如果总 T3(或 FT3)及 FT4 在正常范围内的受试者亦可入组;
  • 14.心肌酶谱在正常范围内(如研究者综合判断为不具有临床意义的单纯实验室异常也允许入组);
  • 15.对于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应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第 1 周期第 1 天)之前的 3 天内接受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无法确认为阴性,则要求进行血液妊娠试验。非育龄期女性定义为绝经后至少1年,或进行过手术绝育或子宫切除术;
  • 16.如存在受孕风险,所有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需在整个治疗期间直至治疗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120 天(或末次化疗药物给药后 180 天)内采用年失败率低于 1%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1.当前正在参与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或使用过研究器械治疗;
  • 2.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除外为控制胸水局部使用)系统性全身治疗;
  • 3.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糖皮质激素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 4.研究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
  • 5.注:允许使用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
  • 6.已知异体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 7.已知对本研究中使用药物过敏者;
  • 8.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 / 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 9.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即 HIV 1/2 抗体阳性);
  • 10.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肝(定义为 HBsAg 阳性同时检测到 HBV-DNA 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
  • 注:符合下列标准的乙肝受试者亦可入组:
  • 首次给药前 HBV 病毒载量<2500 拷贝/ml(500 IU/ml),受试者应在整个研究化疗药物治疗期间接受抗 HBV 治疗避免病毒再激活
  • 对于抗 HBc(+)、HBsAg(-)、抗 HBs(-)和 HBV 病毒载量(-)的受试者,不需要接受预防性抗 HBV 治疗,但是需要密切监测病毒再激活
  • 11.活动性的 HCV 感染受试者(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 12.首次给药之前(第 1 周期,第 1 天)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 13.注:允许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受针对季节性流感的注射用灭活病毒疫苗;但是不允许接受鼻内用药的减毒活流感疫苗
  • 1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15.存在任何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例如:
  • 静息心电图在节律、传导或形态上出现有重大且症状严重难以控制的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室性心律失常或心房颤动;
  • 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2 级的慢性心衰;
  • 在入选治疗前 6 个月内发生过任何动脉血栓、栓塞或缺血,如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等;
  •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
  • 首次给药前 1 年内存在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存在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 存在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感染;
  • 患者有肠穿孔危险因素:活动性憩室炎,腹腔内脓肿,胃肠道(GI)阻塞,腹部癌症或其他已知的肠穿孔危险因素;
  • 存在精神障碍且无法配合治疗的患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16.其他研究者评价不符合入组条件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干预组

干扰素γ联合卡瑞利珠单抗和化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 缓解持续时间
  • 疾病控制率
  • 无进展生存期
  • 不良事件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经费

研究点 (1)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