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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3530
CTR20233530已完成3 期

多中心、双盲、随机、平行、阳性对照的Ⅲ期试验,评价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 INI101 相较于 BOTOX®在中度至重度眉间纹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未提供1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94 人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494
试验地点
10
主要终点
在注射后第 4 周,根据研究者现场评估(GL-ILA)的最大皱眉时眉间纹严重程度,计算得出的眉间纹改善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在中国的中至重度眉间纹成年受试者中,使用试验药物 INI101 在注射后 4 周的最大皱眉时眉间纹改善率是否非劣于对照药品 BOTOX®。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9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19 到 65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包括 19 及 65 周岁);
  • 根据研究者的评估(GL-ILA),最大皱眉时为中度至重度 GL(采用 4 级量表[从 0 级(无)至 3 级(重度)],评分为 2 级或 3 级);
  • 根据受试者的自身评估(GL-SLA),最大皱眉时为中度至重度 GL(采用 4 级量表[从 0 级(无)至 3 级(重度)],评分为 2 级或 3 级);
  • 能够依从研究规程和访视计划的受试者;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 a)患有可使神经肌肉功能受累的疾病(例如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 综合征等神经肌肉接头疾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等中枢及外周运动神经疾病)或具有以上病史;
  • b)患有可使局部神经肌肉功能受累的疾病(例如吞咽呼吸困难,复视,闭角型青光眼 / 眼眉明显下垂或皮肤松弛 / 皱眉肌和 / 或降眉间肌过弱或无力)或具有以上病史;
  • c)患有面神经麻痹或上睑下垂或具有以上病史;
  • 正在使用以下任何药物进行治疗:
  • a)筛选前 4 周内:肌肉松弛剂(例如氯化筒箭毒碱,丹曲林钠,巴氯芬等)、氨基糖苷类、多肽类抗生素、盐酸大观霉素、四环素类、林可霉素、抗胆碱能药(例如丁溴东莨菪碱,盐酸苯海索等)、苯二氮?类药物,以及其它会抑制神经肌肉传导或影响毒素效果的药物,如苯甲酰胺类、青霉胺、奎宁和钙离子拮抗剂等;
  • b)试验用药品给药前 7 天内使用抗凝血剂或抗血小板药物(允许使用抗血栓形成的低剂量阿司匹林(≤325mg/天));
  • 通过物理方法无法充分缓解的眉间纹;
  • 由研究者判断可能对受试者安全和疗效评估产生影响的皮肤异常,如治疗区域感染(如:单纯疱疹、痤疮和丹毒等)、皮肤病(如银屑病或湿疹等)、疤痕、肥厚性瘢痕或瘢痕体质等;
  • 既往接受过眉间区域(包括额头)手术治疗(如面部提升术或半永久假体填充史),或既往眉间区域(包括额头)植入过自体脂肪或任何永久性材料(如硅油、聚丙烯酰胺等,无论既往治疗与本研究间隔多长时间);
  • 眉间区域(包括额头)既往接受过生物可降解填充物的治疗:
  • a)筛选前 6 个月内:皮肤填充透明质酸;
  • b)筛选前 12 个月内:皮肤填充主要成分非透明质酸的生物可降解填充剂,如胶原蛋白、聚乳酸及羟基磷灰石钙等;
  • 在研究期间计划进行可能影响面部的治疗(例如:面部提升、半永久性假体植入、皮肤填充剂、光子嫩肤、化学剥脱术等);
  •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使用肉毒毒素进行治疗,或者预计在研究期间内除了研究部位(眉间纹)外,使用肉毒毒素进行治疗 ;
  • 有严重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史、有对试验药物 / 对照药品的任何成分过敏史或已知对任何复合蛋白成分敏感或过敏(包括 A 型肉毒毒素、人血白蛋白、明胶蛋白、乳糖、氯化钠或丁二酸钠等);
  • 研究阶段计划妊娠或未使用 / 不愿使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女性及男性;
  • 基于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具有不适宜参与本研究的其它伴随疾病,例如,恶性肿瘤、免疫缺陷(免疫抑制)、肾病、肝病、肺病、癫痫、心血管疾病等。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由研究者判定是否可以入组;
  • 受试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包括药品或器械)或筛选前 30 天内参与过其他临床试验;
  • 无法交流或不遵循指导的受试者;
  • 研究科室、申办者及 CRO 在职工作人员。
  • 研究者评估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在注射后第 4 周,根据研究者现场评估(GL-ILA)的最大皱眉时眉间纹严重程度,计算得出的眉间纹改善率。

时间窗: 注射后第 4 周

在注射后第 4 周,根据受试者现场对自身评估(GL-SLA)的最大皱眉时眉间纹严重程度,计算得出的眉间纹改善率。

时间窗: 注射后第 4 周

次要结局

  • 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受试者采用 4 级量表对自己静息状态时的眉间纹严重程度进行现场评估(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
  • 根据独立的评估委员会(由 3 位不参与本研究的医师组成)对受试者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采用 4 级量表对受试者最大皱眉时的眉间纹严重程度的照片进行评估(随访结束后)
  • 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研究者采用 4 级量表对受试者最大皱眉时的眉间纹严重程度进行现场评估(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
  • 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研究者采用 4 级量表对受试者静息状态时的眉间纹严重程度进行现场评估(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
  • 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受试者采用 4 级量表对自己最大皱眉时的眉间纹严重程度进行现场评估(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
  • 根据独立的评估委员会(由 3 位不参与本研究的医师组成)对受试者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采用 4 级量表对受试者静息状态时的眉间纹严重程度的照片进行评估(随访结束后)
  • 根据受试者采用 9 级量表对自己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眉间纹严重程度的评估结果,计算得出的眉间纹总体改善度(评分≥ +2 分(中度改善)被视为改善);(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
  • 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采用 7 级量表计算得出的受试者满意率(评分≥ 6 分(满意)视为受试者满意)。(注射后第 7 天、第 4、8、12 和 16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郝志芳

inibio co., ltd./北京玉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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