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53106进行中(未招募)Iiib
一项比较 risankizumab 和维得利珠单抗治疗未接受过靶向疗法的中至重度成年溃疡性结肠炎受试者的 IIIb 期、多中心、随机、开放性研究
未提供3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9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Iiib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50
- 试验地点
- 30
- 主要终点
- 与维得利珠单抗组相比,Risankizumab 组达到内镜检查改善的受试者百分比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本研究的目的是比较 Risankizumab 和维得利珠单抗治疗未接受过靶向疗法的中至重度成年溃疡性结肠炎受试者为期 48 周的疗效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在启动任何筛选或研究特定程序之前,受试者必须自愿签署经 IEC/IRB 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 •基线访视时受试者的年龄必须为≥18 至 80 岁。此外,受试者必须符合当地法律规定的法定成年年龄。
- •受试者愿意并能够遵守本方案中规定的程序。
- •受试者不得被监禁,必须自愿并能够提供知情同意。无法自愿提供知情同意的受试者示例可能包括某些受法律保护措施保护(例如,受监护 / 保护)或无法表达同意以及选择的接受精神医疗护理的成人。应由研究者酌情判断。
- •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特征和筛选期间进行的 12 导联 ECG 检查结果,由研究者确定受试者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 •受试者在基线前至少 3 个月确诊 UC。须提供与研究者评估的 UC 诊断相一致的活检结果记录。
- •受试者患有活动性 UC,mMS 为 5-9 分,内镜子评分为 2-3 分(经中心阅片人确认)。
- •经证实受试者对以下一种或多种药物不耐受或应答不足:氨基水杨酸盐、口服局部作用类固醇、系统性类固醇(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和免疫调节剂。
- •证实不耐受不需要提供治疗的最低给药剂量或持续时间。
- •口服氨基水杨酸盐(例如,美沙拉嗪、柳氮磺吡啶、奥沙拉秦、巴柳氮):
- •当前或既往使用 2.4 g/d 美沙拉嗪(若为控释剂型,则为 2 g/d)、4 g/d 柳氮磺吡啶、1 g/d 奥沙拉秦或 6.75 g/d 巴柳氮治疗至少 4 周的过程中,研究者认为仍有持续活动性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 •口服局部作用类固醇(例如,布地奈德、倍氯米松):
- •在 9 mg/d 布地奈德或 5 mg/d 倍氯米松治疗至少 4 周期间或之后,研究者认为仍有持续活动性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 •在无活动性疾病复发的情况下,不能将口服布地奈德逐渐减量至 6mg/d,
- •IV 或口服系统性类固醇(泼尼松或等效药物):
- •在至少一种给药方案(剂量相当于 40 mg/d 泼尼松,口服 3 周或静脉给药 1 周)逐渐减量期间或之后,研究者认为仍有持续活动性疾病的体征和症状,或
- •在无活动性疾病复发的情况下,不能将口服系统性类固醇逐渐减量至相当于 10 mg/d 泼尼松的剂量,
- •当前或既往使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治疗至少 90 天,研究者认为仍有持续活动性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 •硫唑嘌呤:2.0 mg/kg/d,取整至最接近的可用整片或半片制剂数量(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新加坡或中国受试者为 1 mg/kg/d)(或有记录证明 6-TGN 水平为 230 pmol/8×108 RBC)
- •6-巯嘌呤:1 mg/kg/d,取整至最接近的可用整片或半片制剂数量(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新加坡或中国受试者为 0.6 mg/kg/d)(或 6-TGN 水平 230 pmol/8×108 RBC)
- •MTX:15 mg/周 SC 或 IM 给药
- •注:研究期间允许使用口服 MTX,但既往或当前使用口服 MTX 并不足以入选研究
- •他克莫司:(中国台湾地区和当地治疗指南包括他克莫司亚洲其他国家 / 地区)有记录的谷浓度为 5 至 10 ng/mL
-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 / 有生育潜力的个体应进行妊娠试验;受试者必须符合本方案第 5.2 节“避孕建议”中规定的标准:
-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 / 有生育潜力的个体在筛选访视时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的基线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当地实践可能要求在基线时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 •如果受试者在筛选时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临界值,不得存在临床怀疑妊娠及临界性结果的其他病理学原因,且必须在 3 天后进行一次血清妊娠试验,以证实仍然没有出现阳性结果(除非当地要求禁止)。
- •基线尿妊娠试验结果不明确或不确定的受试者必须进行血清妊娠试验。出现此类情况时,如果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阳性,则受试者不得入组本研究。
-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 / 有生育潜力的个体必须从基线访视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40 天(20 周或根据当地 Risankizumab 说明书[如获批]所规定的时间,以较长者为准)内采取至少 1 种方案规定的节育方法(当地实践可能要求采取 2 种节育方法;更多关于女性受试者 / 个体受试者生育潜力变化和避孕的详细信息见方案第 5.2 节)。
- •女性受试者 / 个体受试者在研究期间或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约 140 天(20 周或根据当地 Risankizumab 说明书[如获批]所规定的时间,以较长者为准)内不能妊娠、哺乳或考虑怀孕。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即,基线访视)前,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关于停用或维持稳定剂量合并用药的指南:
- •必须在基线前 14 天停用口服 / 肌内注射抗感染药物(非 UC 相关);TB 预防治疗除外;
- •必须在基线前 35 天停用全肠内营养或任何肠外营养;
- •必须在基线前 35 天停用口服环孢素、口服他克莫司或吗替麦考酚酯;
- •必须在基线前 35 天停止粪菌移植;
- •必须在基线前 14 天停止使用大麻(出于娱乐性或医学原因);
- •UC 相关抗生素的剂量必须在基线前保持稳定 14 天(受试者可停用 UC 相关抗生素,但必须在基线前 14 天停用);
- •口服氨基水杨酸盐的剂量必须在基线前保持稳定 14 天(受试者可停用口服氨基水杨酸盐,但必须在基线前 14 天停用);
- •IMM(即硫唑嘌呤、6-巯嘌呤、MTX)的剂量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 •必须在基线前 42 天启用当前 IMM 疗程,且;
- •剂量必须在基线前保持稳定 35 天(受试者可停用 IMM,但必须在基线前 35 天停用)。
排除标准
- •申办者和 / 或研究中心的雇员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入组本研究。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之前的筛选期内,受试者的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以下标准:
- •血清 AST>2×ULN;
- •血清 ALT>2×ULN;
- •血清总胆红素>2.0 mg/dL;与 Gilbert 综合征相关的间接胆红素单独升高的受试者除外;
- •总 WBC 计数<3,000/L;
- •ANC<1,500/L;
- •血小板计数<100,000/L;
- •血红蛋白<8.0 g/dL(80 g/L)
- •在过去 6 个月内存在有临床意义(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的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 •目前确诊为 CD 或 IBD-未分类或有放射性结肠炎或缺血性结肠炎病史的受试者。
- •对研究治疗药物的成分(及其辅料)和 / 或其他同类产品有任何过敏反应或显著超敏史的受试者。
- •受试者接受过任何治疗 UC 的 TaT,包括但不限于:英夫利西单抗、依那西普、阿达木单抗、那他珠单抗、戈利木单抗、奥扎莫德、乌司奴单抗、依曲利珠单抗、维得利珠单抗、托法替布、filgotinib、etrasimod、古塞奇尤单抗、mirikizumab、乌帕替尼和 Risankizumab。
- •受试者在筛选前 14 天内或筛选期间同时接受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治疗:口服布地奈德、口服倍氯米松和 / 或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吸入剂除外。
- •受试者在筛选前 14 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 IV/肌内注射皮质类固醇治疗。
- •受试者在筛选前 14 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治疗性灌肠剂或栓剂(即,直肠给药的氨基水杨酸盐 / 皮质类固醇),内镜检查要求使用的除外。
- •口服皮质类固醇的受试者:
- •布地奈德>9 mg/d
- •倍氯米松>5 mg/d
-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20 mg/d
- •或基线前未接受当前疗程治疗 14 天且基线前未接受稳定剂量治疗 7 天
- •受试者在基线访视前 35 天内接受过 IV 抗感染药物,或在基线访视前 14 天内接受过口服抗感染药物(非 UC 相关)。这不适用于 TB 预防治疗。
- •受试者患有以下任何医学疾病:
- •有 GI 穿孔(阑尾炎或机械性损伤所致穿孔除外)、憩室炎病史,或根据研究者判断显著增加 GI 穿孔的风险,包括肠扭转和 / 或肠套叠(肠道缩嵌)病史;
- •确诊为 CD 或未定型结肠炎;
- •存在目前已知的 UC 并发症,如:暴发性结肠炎和 / 或中毒性巨结肠、急性重度 UC、既往结肠切除术(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或研究期间可能需要手术的任何其他表现;
- •目前确诊为短肠综合征;
- •已知或疑似原发性免疫缺陷;
- •造瘘术或回肠肛门储袋术;
- •有胃肠道异型增生现病史或既往史,或筛选期内镜检查期间进行的任何活检中发现胃肠道异型增生(完全清除的低级别异型增生病变除外)。
- •受试者在随机化前 12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实施期间接受大手术(例如髋关节置换术、动脉瘤切除术、胃结扎术)。
- •受试者患有以下慢性或活动性感染:
- •活动性 HBV 或 HCV 感染,定义如下:
- •HBV:HBs Ag 检测结果呈阳性(+),或 HBV DNA PCR 定性试验可检测道灵敏度的 HBc Ab 阳性(+)(以及如当地强制要求 HBs Ab 阳性[+])的受试者,或。
- •HCV:在任何有 HCV Ab 的受试者中可检测到 HCV RNA。
- •感染 HIV,定义为经确认的抗 HIV 抗体(HIV Ab)检测结果呈阳性。注:如果经确认已筛选受试者的 HIV Ab 检测结果呈阳性,则应在 eCRF 中选择入选标准 5,以记录筛选失败。
- •活动性 TB。有关潜伏性 TB 受试者,请见方案第 8.12 节。
- •根据研究者评估,基线访视前最后 2 周内存在活动性系统性感染 / 具有临床意义的感染。
- •受试者在筛选期间感染艰难梭菌或其他肠道病原体。
- •受试者在筛选前或筛选期间使用过以下任何药物或治疗。受试者未在筛选期前达到列出药物的最短洗脱期(具体如下),或至少为药物平均终末消除半衰期的 5 倍:
- •接受血浆置换术至少 60 天(例如,Adacolumn 血浆置换术);
- •同时接受以下 2 种或 2 种以上口服布地奈德联合治疗,或同时接受口服倍氯米松和 / 或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至少 14 天,吸入剂除外;
- •IV/肌内注射皮质类固醇至少 14 天;
- •接受治疗性灌肠剂或栓剂至少 14 天,内镜检查除外。
- •患有以下任何医学疾病或状况的受试者:
- •近期(过去 6 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或 MI;
- •有器官移植史且需要持续进行免疫抑制;
- •患有活动性或疑似恶性肿瘤或过去 5 年内有任何恶性肿瘤史,成功治愈的 NMSC 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 •根据研究者的临床评估,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活动性、慢性或复发性感染;
- •患有重度、进行性或无法控制的肾脏、肝脏、血液学或内分泌疾病或由此引发相关症状的受试者。
- 另有 4 项未显示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与维得利珠单抗组相比,Risankizumab 组达到内镜检查改善的受试者百分比
时间窗: 第 48 周
次要结局
- 根据改良 Mayo 评分(mMS),与维得利珠单抗组相比,Risankizumab 组达到临床缓解的受试者百分比(第 48 周)
- 安全性评价包括 AE 监测、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和临床实验室检查(血液学和生化),作为整个研究期间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指标。(研究期间)
研究者
韩滢滢
AbbVie Inc./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Patheon Italia S.P.A/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AbbVie Biotechnology Ltd.
研究点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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