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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200060785
ChiCTR2200060785尚未招募早期 1 期

泰它西普治疗难治性及复发性 ANCA 相关血管炎的诱导缓解及维持缓解的探索性研究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6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2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血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观察使用泰它西普治疗难治及复发性 ANCA 相关血管炎的诱导缓解及维持缓解阶段的疗效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大于 18 周岁;
  • 2.根据 Chapel Hill 共识,诊断为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ti-neutrophil cytoplasmic antibodies,ANCA)相关血管炎 AAV;
  • 3.MPO-ANCA 或 PR3-ANCA 阳性 AAV;
  • 4.难治性或治疗复发的 AAV 患者;
  • 5.估计肾小球滤过率≥1 5mL/min/1.73m2;

排除标准

  • 1.曾接受过以下治疗:
  • (1)过去 6 个月内使用生物性 B 细胞消耗剂(如利妥昔单抗或贝利尤单抗);
  • (2)过去 12 个月内使用阿仑单抗或抗胸腺细胞球蛋白(ATG);
  • (3)过去 3 个月内使用 IVIg、英夫利昔单抗、依那西普、阿达木单抗、阿巴西普或血浆置换;
  • (4)筛选后 28 天内的任何试验药物,或在试验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 2.与 AAV 无关的重大或未控制的疾病;
  • 3.存在另一种多系统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 Churg-Strauss 综合征(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抗 GBM 疾病或冷球蛋白血管炎;
  • 4.乙型肝炎,HIV 病毒感染,活动性结核感染,合并肿瘤的患者;
  • 6.对泰它西普过敏者;
  • 7.在进入研究前 6 个月内发生感染,如骨髓炎、化脓性关节炎或肺炎合并胸膜腔积液或肺脓肿、真菌感染;
  • 8.妊娠期或近期准备妊娠妇女,哺乳期妇女;
  • 9.近一个月接种活疫苗者;
  • 10.与实验室参数相关的排除标准:骨髓抑制(表现为总白细胞计数<4x10^9/L,血红蛋白<7mg/dL 或血小板计数<100000/μL);天冬氨酸转氨酶或丙氨酸转氨酶>正常上限的 2.5 倍,除非归因于血管炎;
  • 11.正参与其它临床试验者;
  • 12.除上述以外,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不适合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原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治疗组

加用泰它西普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血沉

C 反应蛋白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

免疫球蛋白 G

铁蛋白

BVAS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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