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hiCTR2500105413
ChiCTR2500105413尚未招募早期 1 期

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QL1706)联合仑伐替尼用于晚期一线肝细胞癌治疗的单臂、多中心、探索性临床研究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RECIST v1.1)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 主要目的:  通过评估客观缓解率(ORR)评价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仑伐替尼用于晚期一线肝细胞癌治疗的有效性。
  2. 次要目的:  通过评估肺部靶病灶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至缓解时间(TT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总生存期(OS)评价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仑伐替尼用于晚期一线肝细胞癌治疗的有效性。  评价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仑伐替尼用于晚期一线肝细胞癌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3. 探索性目的:  探索肿瘤组织中生物标志物与抗肿瘤活性之间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one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入组标准,才具有进入本试验的资格:
  • 自愿参加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 年龄 18-75 周岁,男女不限;
  •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或临床诊断(依据《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 年版)》 )确诊的肝细胞癌(经细胞学或组织学确诊的肝细胞癌患者,推荐提供肿瘤组织样本进行检测);
  • 既往未接受针对肝细胞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分子靶向治疗、系统化疗、抗 PD-1/PD-L1/CTLA-4 等免疫治疗;
  • 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BCLC 分期)为 C 期,或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和 / 或局部治疗的 B 期;
  •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受试者在筛选期影像学检查证实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靶病灶,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局部治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做靶病灶);
  • Child-Pugh 肝功能分级为 A 级或 B 级(≤7 分) ,且无肝性脑病史;
  • ECOG PS 评分 0 分或 1 分;
  • 预期生存期≥12 周;
  • 若患有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如 HBsAg 阳性,需检测 HBV-DNA,且 HBV-DNA 需<2000 IU/mL(10^4 拷贝/ml),且在研究干预之前至少接受 1 周抗 HBV 治疗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全程接受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患者必须按治疗指南接受抗病毒治疗;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1)血常规检查(除 Hb 外,筛查前 2 周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未使用药物纠正):a) Hb≥90 g/L;b) ANC≥1.5×10^9/L;c) PLT≥75×10^9/L;(2)生化检查:1) ALB≥29g/L;2) ALT 和 AST<5×ULN;3) TBIL≤ 2 ×ULN;4) 肌酐≤1.5×ULN 或 Cr 清除率 50≥ ml/min;5)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2 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过正常对照的范围≤6 秒;6) 尿蛋白<2+(若尿蛋白≥2+,可以进行 24 小时(h)尿蛋白定量,24h 尿蛋白定量<1.0g 可以入组)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0 天内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可靠、有效方法避孕。且在研究干预前 72 小时内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如果女性已来月经、尚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连续无月经时间≥12 个月,除绝经之外未发现其他原因),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如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则认为该女性有生育能力;
  • 对于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0 天内禁欲,或使用可靠、有效方法避孕。在同一时间段内男性受试者也必须同意不捐精子。伴侣已怀孕的男性受试者须使用避孕套,无须再采用其它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 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不得纳入研究: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纤维板层肝细胞癌、肉瘤样肝细胞癌、肝胆管细胞癌、混合型肝癌等;
  • 癌栓同时累及门静脉主干和左右分支,或癌栓同时累及门静脉主干和肠系膜上静脉,或癌栓同时累及肝静脉和下腔静脉;
  • 5 年内或同时患有除 HCC 之外的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
  • 具有肝移植病史,或拟进行肝移植者;
  • 有临床症状的中度、重度腹水即需要治疗性的穿刺、引流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腹水但不伴有临床症状者除外),或者不受控制或中等量及以上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等;
  • 研究干预前 6 个月内出现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重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性胃溃疡或患有脉管炎等,基线期若大便潜血阳性,可复查,复查后若仍为阳性,需要进行胃镜检查;
  •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 II 级以上心脏功能不全或彩色多普勒超声心电图:LVEF(左室射血分数)<50%;2)不稳定型心绞痛;3)研究干预前 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5)静息状态心电图检查 QTc>450ms(男性);QTc>470ms(女性);
  • 研究干预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CTCAE 3 级以上的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
  •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mmHg 或者舒张压≥90mmHg;基于≥2 次测量获得的 BP 读数的平均值),允许通过使用降压治疗实现上述参数;既往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
  • 研究干预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治疗(诊断除外)或预期需在研究期间进行大手术治疗;
  • 严重、未愈合或裂开的伤口以及活动期溃病或未经治疗的骨折;
  • 研究干预前 6 个月内出现重大血管疾病(例如,需要手术修补或近期有外周动脉血栓形成的主动脉瘤);
  • 己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如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倾向,如血友病病人,凝血机制障碍,血小板减少等;目前正在接受出于治疗目的使用全剂量口服或注射抗凝药物或溶栓药物(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等);
  • 目前伴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或既往有需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者,或其他可能干扰免疫相关肺毒性判断和处理的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尘肺、药物相关肺炎、特发性肺炎或在筛选期胸部 CT 显示患有活动性肺炎或肺功能严重受损的受试者;活动性结核;
  • 研究干预前 2 周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d 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
  • 不能吞咽药片、吸收不良综合症或任何影响胃肠吸收的状况;
  • 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且可能复发[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受试者可入组)];患有无需系统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经控制的 I 型糖尿病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入组: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患者则不能;
  • 患者有活动性感染、研究用药前 1 周内有不明原因发热≥38.5℃、或基线期白细胞计数>15×10^9/L ;研究用药之前 2 周内口服或静脉给予治疗性抗生素(用药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静脉给予的预防性抗生素除外);
  • 研究干预前 6 个月内曾患肠梗阻和 / 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水化、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在初始诊断时如果有不完全梗阻 / 梗阻综合征 / 肠梗阻体征 / 症状的患者接受了明确(外科)治疗以消退症状时,经综合评估后患者可入组;
  • 在参加本研究前的 28 天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 己知对对任何研究药物或辅料过敏者;
  • 研究用药前 2 周内仍在使用强 CYP3A4 诱导剂或前 1 周内仍在使用强 CYP3A4 抑制剂;
  • 有精神疾病,或者精神类药物滥用史;
  • 研究干预前 4 周内接受过减毒活疫苗治疗,或预期于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治疗期间或末次给药后 60 天内需要接种此类疫苗;
  • 患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 HIV 感染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其他因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QL1706)联合仑伐替尼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RECIST v1.1)

次要结局

  • 客观缓解率(根据 mRECIST)
  • 总生存期(OS)
  • 不良事件(AE)

研究者

研究点 (5)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