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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IPR-15006911
ChiCTR-IPR-15006911尚未招募Unknown

雾化吸入治疗对湿性支气管扩张气道分泌物清除效果评估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0 人开始时间: 2015年8月15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Unknown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5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24 小时痰液量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在支气管扩张症治疗中,雾化治疗地位仍处于辅助物理治疗的地位[8]。但对于支气管扩张疾病,痰液引流至关重要,祛痰药物和雾化治疗方式都是清除气道分泌物的方式,雾化吸入治疗便宜,副作用少。是否用雾化吸入治疗同样能达到祛痰药物清除气道分泌物的相同效果呢?因此我们大胆设想,是否使用雾化的方式清除气道分泌物,从而阻断恶性循环,治疗支气管扩张疾病。达到可以替代传统口服祛痰药物的治疗目的。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随机交叉对照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患有支气管扩张症,并且以支气管扩张表现为主,符合支气管扩张(BE)的诊断标准:反复咳嗽、咯痰和(或)咯血病史。均经高分辨率 CT 确诊为支气管扩张:气道内直径超过伴随的肺动脉直径;支气管未见逐渐变细超过 2cm;胸膜壁 1cm 处可见支气管像。
  • 2.处于支气管扩张稳定期,年龄在 18-80 岁;无吸烟史或戒烟>1 年以上,24 小时痰液量大于 10ml。
  • 3.支气管扩张稳定期定义为:(1)24 小时的痰量变化<20%;(2)FEV1,FVC 的变化<20%;(3)呼吸道症状无明显变化;(4)使用药物的种类和剂量无需明显变化;
  • 以上症状持续 3 周以上可诊断为支扩稳定期。
  • 4.受试者同意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1.合并有难治性支气管哮喘、活动性结核、心功能衰竭、特发性肺纤维化、囊性纤维化支气管扩张、肺栓塞、病史及其他影响观察指标疾病的患者。
  • 2.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
  • 3.有急、慢性心肺肝肾肿瘤病史。
  • 4.难以配合或理解能力有限以及不能配合检查者。
  • 6.怀孕及哺乳期患者。
  • 7.无法按时随诊的患者。
  • 入选前 4 周曾口服 / 静脉使用抗生素者(大环内酯类除外)。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B

口服祛痰药物三个月,之后雾化吸入治疗三个月

A

雾化吸入治疗三个月,之后口服祛痰药物三个月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24 小时痰液量

痰色

莱切斯特咳嗽问卷

诱导痰细胞计数

次要结局

  • 肺通气功能
  • 痰液粘度
  • 6 分钟步行实验
  • 诱导痰细胞学分类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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