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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61141
CTR20261141进行中(未招募)3 期

评价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Fc 融合蛋白(FRSW107)在经治重症血友病 A 患者(成人及青少年)中预防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免疫原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单臂、开放、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辅仁瑞辉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郑州远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9
主要终点
主要疗效指标:年化出血率( ABR) =疗效评价期出血次数/(治疗期天数/365.25)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评价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Fc 融合蛋白( FRSW107)在经治重型血友病 A 患者中预防治疗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 VIII-Fc 融合蛋白( FRSW107) 在经治重型血友病 A 受试者中预防治疗的生存质量、PK 特征、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主要目的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2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Male

入选标准

  • 12≤年龄<65 岁的男性;
  • 临床确诊为重型血友病 A 患者, 即筛选时或既往医疗记录证实: FⅧ活性<1%;
  • 既往记录证实接受过任何重组和 / 或血源性凝血因子Ⅷ产品或冷沉淀产品治疗且给药≥150 个暴露日( EDs≥150) ;
  • 凝血酶原时间( PT)正常或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1.3;
  • 筛选前有至少 6 个月的出血事件详细记录;
  • 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临床研究, 受试者和 / 或其监护人能够配合其在家进行止血治疗, 并有能力完成所有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 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或其辅料(包括鼠类或仓鼠蛋白)过敏者;
  • 既往存在 FⅧ或 IgG2 注射治疗后超敏反应或过敏反应;
  • 筛选期 FⅧ抑制物阳性( ≥0.6 BU/mL),或既往有 FⅧ抑制物阳性史,或家族有 FⅧ抑制物阳性史;
  • 血管性血友病因子( vWF)抗原检查结果低于正常值下限者;
  • 筛选期严重贫血(血红蛋白<60 g/L)者;
  • 筛选期血小板计数< 100×109 /L 者;
  • 肝功能异常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3
  • 倍正常值上限( ULN);或血清总胆红素( TBIL)>1.5 倍 ULN;
  • 肾功能异常者: 肌酐清除率( Ccr)<50 ml/min(根据 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 ;或血清肌酐( Cr)>1.5 倍 ULN;
  • 活动性丙型肝炎者,即丙型肝炎病毒( HCV)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 TPHA)阳性;或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抗体阳性;
  • 除血友病 A 外还存在其他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 合并患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疾病;
  • 既往有吸毒史或酗酒史者;
  •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障碍性疾病;
  •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血液或血液成分输注者;
  • 筛选前 1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者;
  • 筛选前 7 天内使用过任何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超说明书最大剂量的非甾体抗炎类药物( NSAID); 或临床试验期间需要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超说明书最大剂量的 NSAID 治疗的患者;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或重大血栓栓塞事件,如脑卒中,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Ⅲ),严重心律失常( 包括 QTc 间期>480ms,通过 Fridericia 公式校正)、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60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深静脉血栓形成等;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过艾美赛珠单抗或既往使用过 SiRNA-赛菲因&reg; 和基因治疗的患者;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使用过单克隆抗体治疗、 Fc 融合蛋白产品或静脉输注免疫球蛋白者;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进行过大手术者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取时间长者)使用过任何标准半衰期的 FⅧ制剂(如:拜科奇、科跃奇、百因止、任捷、诺易、安佳因等)的患者;首次给药前 4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取时间长者)使用过任何其他延长半衰期 FⅧ制剂(如诺易特) 的患者;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有发热、 严重的活动性细菌或病毒感染、过敏者;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系统性免疫调节剂(如糖皮质激素[> 10 mg/天泼尼松的等效剂量]、 α-干扰素、免疫球蛋白、环磷酰胺、环孢菌素等)者,允许使用吸入型、鼻喷型或局部外用型糖皮质激素;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 PK 采血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仅适用于 PK 亚组的受试者);
  • 在整个试验期间至末次用药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或不愿采取有效物理避孕措施(如避孕套、隔膜、宫内节育器等)者;
  • 患有其他严重的疾病,研究者认为不能从中受益者;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主要疗效指标:年化出血率( ABR) =疗效评价期出血次数/(治疗期天数/365.25)

时间窗: V6

次要结局

  • 次要疗效指标:止血治疗有效率:预防治疗期间的突破性止血治疗,按照四级评分量表(极好、良好、中等、无效)对止血疗效进行评价,其中评价为“极好”或“良好”为有效(V1-V6)
  • 安全性评价:FⅧ抑制物阳性发生率(关键次要终点指标)(V1、V3、V5、V6、提前退出访视、随访期)
  • 免疫原性评价:抗 FRSW107 抗体、 抗 CHO 抗体的阳性发生率(V1、V3、V5、V6、提前退出访视、随访期)
  • 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单次给药: Cmax、Tmax、 AUC0-last;多次给药:Cmax 、Tmax 、AUC0-last 、Ctrough 、DF、Rac_Cmax 、Rac_Ctrough(V1、V5)

研究者

发起方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辅仁瑞辉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郑州远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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