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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200059869
ChiCTR2200059869尚未招募2 期

高压氧治疗用于预防再程放疗后鼻咽坏死的疗效及安全性研究

未提供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7 人开始时间: 2022年5月1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47
试验地点
2
主要终点
再程放疗结束后 1 年鼻咽坏死发生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 主要研究目的: 对于接受再程放疗的局部复发鼻咽癌患者,评估放疗后高压氧治疗是否能够降低患者 1 年内鼻咽坏死的发生率。
  2. 次要研究目的: (1)评估高压氧治疗是否能够改善再程放疗后患者的生活质量; (2)研究高压氧治疗对长期生存结局的影响; (3)评估高压氧治疗的毒性、成本效益和顺应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 既往诊断为鼻咽癌并行鼻咽部根治性剂量放疗,入组时经病理确诊为复发鼻咽癌患者,病理诊断为鼻咽非角化性癌(分化型或未分化型,即 WHO 分型 II 型或 III 型);
  • 临床分期达到 rT2-4N0-3M0,rII-IVa 期(根据第八版 AJCC/UICC 分期),不适合进行手术的局部复发鼻咽癌患者,拟行第 2 次鼻咽部挽救性根治性放疗,联合或不联合化疗、免疫治疗和靶向治疗等全身性治疗;
  • 可同时伴有或不伴有区域淋巴结转移;
  • 复发时间距首程放疗结束时间 12 个月以上;
  • 无继发头颈部和其他部位恶性肿瘤;
  • 入组时年龄 ≥ 18 周岁,≤ 70 周岁,男女均可;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 预期生存期 ≥ 3 个月。

排除标准

  • 单纯颈部淋巴结复发或伴有远处转移病灶的患者;
  • 有高压氧治疗禁忌症:肺部疾病(严重的慢性阻塞性气道疾病、大疱性肺病、急性或慢性肺部感染、不受控制的哮喘、未经治疗的气胸),既往中耳手术史,中耳疾病(咽鼓管功能障碍、化脓性中耳炎),眼部疾病(非充血性青光眼、视网膜脱离);
  • 既往接受过高压氧治疗;
  • 入组前已经发生鼻咽坏死;
  • 无法遵循和理解简单命令;
  • 有定向力障碍和精神异常。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高压氧组

再程放疗结束 3 天内开始高压氧治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00%氧气,200-220kPa,60-90 分钟 / 次,每日 1 次,每周 5 次,共 40 次为期 8 周)

对照组

再程放疗结束后不接受高压氧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再程放疗结束后 1 年鼻咽坏死发生率

次要结局

  • 再程放疗结束后 1 年其他放疗相关并发症发生率
  • 再程放疗结束后 3 月、6 月、1 年生活质量评分变化
  • 总生存时间
  • 无进展生存时间
  • 高压氧治疗相关不良反应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研究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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