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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61546
CTR20261546尚未招募3 期

评估 TQB3909 片对比研究者选择的方案治疗复发 / 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有效性与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 III 期临床试验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1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1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4
主要终点
IRC 评估的 PF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通过独立审查委员会(IRC)评估 PFS 证明 TQB3909 片对比研究者选择的方案在复发 / 难治性 CLL/SLL 受试者中的有(优)效性 次要目的: 通过研究者评估的 PFS、IRC 和研究者评估的 ORR、OS、DOR 等证明 TQB3909 片对比研究者选择的方案在复发 / 难治性 CLL/SLL 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 TQB3909 片与研究者选择的方案相比在复发 / 难治性 CLL/SLL 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 年龄:≥18 周岁(签署知情同意书时);ECOG PS 评分:0-2 分;预计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 受试者人群:根据修订的 2018 年 iwCLL 指南诊断标准确诊为 CLL/SLL 的患者;
  • SLL 患者的 CT/MRI 显示有可测量病灶,定义为≥ 1 个淋巴结的最长直径>1.5 cm 或≥ 1 个结外病灶的最长直径>1.0 cm,可通过≥ 2 个垂直维度测量
  • 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育措施

排除标准

  • a) 首次用药前 3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 5 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Ta(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和 T1(肿瘤浸润基膜)];
  • b) 存在 Richter's 转化的病史或幼淋巴细胞白血病(PLL);
  • c) 已知淋巴瘤 / 白血病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
  • d)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 e) 首次用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 f)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g) 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相当于泼尼松 20mg),仍存在活跃或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血细胞减少症,包括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 h)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CTCAE 1 级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中性粒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
  • i) 研究治疗开始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
  • j) 首次用药前 3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k)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l) 存在任何重度和 / 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
  • a)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曾接受过化疗、单抗类药物治疗、放疗,首次用药前 12 周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 治疗,首次用药前接受的其它小分子抗肿瘤治疗(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在 5 个半衰期内;
  • b) 处于抗肿瘤目的给予皮质类固醇,患者在入组前接受短期(≤7 天)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20mg 泼尼松等效剂量)以控制淋巴瘤相关症状或 BTKi 撤药性发作的情况允许入组,但需要在研究开始后 5 天内逐渐减量至停药;
  • c) 既往接受过 BCL-2 抑制剂;
  • d) 如果先前对苯达莫司汀的反应持续> 24 个月,则允许苯达莫司汀再治疗;
  • 研究治疗相关: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疫苗,或参加研究期间计划接种疫苗;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明确靶点特征的小分子靶向药物比如 BTK 抑制剂,按照 5 个半衰期计算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 对别嘌醇及苯溴马隆均过敏。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IRC 评估的 PFS

时间窗: 治疗期 CT 第 1-12 周期每 8 周进行一次,第 13 周期及后续周期每 12 周进行一次

次要结局

  • 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IRC 和研究者评估客观缓解率;IRC 及研究者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至缓解时间;12 个月及 24 个月总生存率;通过患者报告的结局评估健康相关生活质量(治疗期 CT 第 1-12 周期每 8 周进行一次,第 13 周期及后续周期每 12 周进行一次)
  •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末次用药 28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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