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毕赤酵母)在 6 周龄~13 周岁人群中接种的保护效力、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 III 期临床试验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6,600
- 试验地点
- 3
- 主要终点
- 评价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排除轮状病毒、腺病毒的合并感染)的保护效力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 的保护效力。 次要目的: (1)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所有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 的保护效力; (2)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所有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中重度 AGE 的保护效力; (3)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中重度 AGE 的保护效力; (4)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的免疫原性; (5)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的安全性。 探索性目的: (1)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重复感染(同一基因型别以及不同基因型别重复感染)的 AGE 保护效力; (2)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交叉感染(GI.1、GII.3、GII.4、GII.17 以外型别)的 AGE 保护效力;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主要目的
- 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 的保护效力。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6周(最小年龄) 至 13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是
入选标准
- •受试者法定监护人同意参加本试验(8 岁及以上受试者同时还需要本人的同意),且能提供法定身份证明,经过充分的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理解和遵守试验方案要求参加随访;
- •入组当天年龄范围在 6 周龄≤年龄≤13 周岁,性别不限;
- •小于 12 月龄者:2.5kg≤出生体重≤4.5kg,37 周≤孕周≤42 周,正常产程出生(不包括严重异常产程、严重窒息抢救史);
排除标准
- •对试验用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或有特发反应史者;既往对任何疫苗或药物有严重过敏史(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 反应)、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体质者;
- •2 年内有经确诊的诺如病毒感染病史;
- •有以下任何一项疾病史或现患严重疾病:
- •1 凝血功能异常:如白血病、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及接受抗凝治疗者;
- •2 影响局部观察的疾病:如现患病理性黄疸者;
- •3 影响免疫功能的疾病:先天性或获得性的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疾病史;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期(如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霍奇金淋巴瘤等);无脾,或脾脏手术史、外伤史;
- •4 现患传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毒性肝炎等;
- •5 神经、精神类疾病:癫痫、先天性脑发育不全、脑外伤、脑肿瘤、感染、化学和物理因素等引起的大脑神经组织损伤等,精神病病史及家族史;
- •6 可能干扰研究进行或完成的其他严重疾病:严重先天畸形,严重发育障碍,严重营养不良,恶性肿瘤,先天性心血管、肝、肾疾病等
- •入组前 1 个月内曾经接受过血液或血液相关制品(除乙肝免疫球蛋白外);在 3 个月内长期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或其它免疫调节药物(定义为使用超过 14 天);
- •入组前 3 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包括药物、生物制品或器械等);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疾病或状况可能会使受试者处于风险,受试者依从性差或无法按方案要求完成试验的,以及存在干扰对疫苗反应的评估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评价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排除轮状病毒、腺病毒的合并感染)的保护效力
时间窗: 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第 2 剂免疫后 31 天,抗诺如病毒 IgG 抗体和 HBGA 阻断抗体的几何平均滴度(GMT)、GMT 增长倍数、阳转率
时间窗: 第 2 剂免疫后 31 天
全程免疫后 31 天,抗诺如病毒 IgG 抗体和 HBGA 阻断抗体的 GMT、GMT 增长倍数、阳转率;
时间窗: 全程免疫后 31 天,
全程免疫后 180 天、1 年、2 年,抗诺如病毒 IgG 抗体和 HBGA 阻断抗体的 GMT、阳转率。
时间窗: 全程免疫后 180 天、1 年、2 年,
每剂疫苗接种后 30 分钟内任何 AE 的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疫苗接种后 30 分钟内
每剂疫苗接种后第 0 天至第 7 天之间征集性 AE 的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疫苗接种后第 0 天至第 7 天之间
每剂接种疫苗后第 0 天至第 30 天之间非征集 AE 的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接种疫苗后第 0 天至第 30 天之间
首剂接种至全程免后 180 天内的 SAE 发生情况
时间窗: 首剂接种至全程免后 180 天内
评价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排除轮状病毒、腺病毒的合并感染)的保护效力
时间窗: 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第 2 剂免疫后 31 天,抗诺如病毒 IgG 抗体和 HBGA 阻断抗体的几何平均滴度(GMT)、GMT 增长倍数、阳转率
时间窗: 第 2 剂免疫后 31 天
全程免疫后 31 天,抗诺如病毒 IgG 抗体和 HBGA 阻断抗体的 GMT、GMT 增长倍数、阳转率;
时间窗: 全程免疫后 31 天,
全程免疫后 180 天、1 年、2 年,抗诺如病毒 IgG 抗体和 HBGA 阻断抗体的 GMT、阳转率。
时间窗: 全程免疫后 180 天、1 年、2 年,
每剂疫苗接种后 30 分钟内任何 AE 的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疫苗接种后 30 分钟内
每剂疫苗接种后第 0 天至第 7 天之间征集性 AE 的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疫苗接种后第 0 天至第 7 天之间
每剂接种疫苗后第 0 天至第 30 天之间非征集 AE 的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接种疫苗后第 0 天至第 30 天之间
首剂接种至全程免后 180 天内的 SAE 发生情况
时间窗: 首剂接种至全程免后 180 天内
次要结局
- 评价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 的保护效力;(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 2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2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 2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2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 1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1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 1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1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 1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1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 的保护效力;(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 2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2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 2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2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评价 1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1 剂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研究者
杨世龙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