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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2736
CTR20232736进行中(未招募)3 期

评估 TST001 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作为 1 线治疗 Claudin18.2 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3 期研究

未提供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2 个国家目标入组 475 人开始时间: 2023年9月1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75
试验地点
8
主要终点
由盲态独立中心审评(BICR)评估的 PFS –主体人群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估在 CLDN18.2 表达 ≥50% 、 ≥1+ 、 HER2 阴性的 G/GEJ 腺癌受试者(主体人群)中比较 TST001 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与安慰剂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 评估在 CLDN18.2 表达 ≥5%、≥1+、HER2 阴性的 G/GEJ 腺癌受试者(所有人群)中比较 TST001 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与安慰剂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的 PFS 和 OS 在主体人群和所有人群中分别在 RECIST v1.1 和改良版 RECISTv1.1(iRECIST)比较 TST001 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与安慰剂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的抗肿瘤活性 评估主体人群和所有人群的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和其他生活质量 在主体人群和所有人群中评估 TST001 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与安慰剂联合纳武利尤单抗和化疗的安全性 评估 TST001 在主体人群以及所有人群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 18 岁。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既往未经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G/GEJ 腺癌。
  • 必须愿意且能够提供足够的存档或新鲜组织样本: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组织块或用 FFPE 肿瘤标本新鲜切制的连续切片。
  • 筛选时,中心实验室通过 IHC 确认了肿瘤组织中 CLDN18.2 表达呈阳性。
  • 研究者基于 RECIST 1.1 经 CT 或 MRI 当地评估,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可评估的病灶;影像学肿瘤评估应在随机分组前 28 天内进行。
  • 根据当地临床原则,受试者应适合接受化疗
  • 已知 PD-L1 CPS 状态(由中心实验室通过 PD-L1 IHC 28-8 IUO/PEO 检测确定 CPS 状态)
  • PD-L1 CPS ≥5(仅适用于欧洲)
  • 中心实验室评估的任何 PD-L1 CPS 状态(除欧洲以外的所有地区)。
  • b. 子研究(仅在欧洲开展):PD-L1 CPS 不≥5。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在接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最小灵敏度为 25 IU/L 或当量】结果必须为阴性;如果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检测时间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之间的间隔天数超过 3 天,则第 1 周期第 1 天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尿液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如果尿液妊娠试验呈阳性或不能确认为阴性,则需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 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有绝经后状态的证据。
  • 未禁欲且打算与非绝育男性伴侣维持活跃性生活的 WOCBP 必须愿意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0 天至整个治疗期间以及 TST001/安慰剂联合化疗后 30 天内、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后 150 天内或当地化疗 / 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要求的更长时间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 男性受试者:未禁欲且打算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维持活跃性生活的未绝育男性受试者必须在治疗期间以及 TST001/安慰剂联合化疗后 30 天内、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后 150 天内或当地化疗 / 纳武利尤单抗说明书要求的更长时间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男用避孕套)。
  • 受试者或其监护人(如适用)签署本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其中包括遵守知情同意书和本方案所列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 G/GEJ 腺癌的全身性抗癌治疗(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靶向治疗)。如果新治疗 / 辅助治疗在随机分组前至少 6 个月结束,则允许参加本研究。预筛选 / 筛选期间允许接受桥接治疗(须随机分组前无疾病进展)。
  • 随机分组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注意:受试者必须已从所有放疗相关毒性作用中恢复。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若在放疗后进展方可用作可测量病灶。
  • 在任何时间曾使用过抗 CLDN18.2 治疗。
  • 随机分组前 7 天内接受过任何具有抗肿瘤作用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
  • a. 明确未恢复的胃出口梗阻或持续性呕吐,定义为随机分组前 2 周内 24 小时内
  • b. 未受控制的消化性溃疡病
  • c. 有临床意义的胃肠出血,在过去 3 个月内表现为吐血、便血或黑便,且内窥镜检查或结肠镜检查显示未恢复。
  • HER2 阳性肿瘤定义为根据当地批准或经验证的方法检测结果为免疫组化 3+或 ISH/FISH 阳性,有受试者病史记录或中心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证;注意,HER2 状态未知的受试者将需由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
  • 患有其他已知的恶性肿瘤,正在进展或在过去 5 年内需要治疗。
  • 说明:不排除患有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不需要治疗的前列腺癌(不论是否切除)或原位癌(例如,乳腺癌、原位宫颈癌或≤ T1 的尿路上皮癌)且已经接受过潜在治愈性治疗的受试者。
  • 已知患有症状性或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 / 或癌性脑膜炎。对于既往已完成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果影像学稳定(即通过重复影像学检查证明至少 4 周没有进展。请注意,影像学复查应在研究筛选期间进行)、临床稳定且在随机分组前至少 14 天不需要类固醇治疗,则可以参加研究。
  • 在随机分组前 7 天内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长期全身性类固醇治疗(剂量超过每日 10 mg 泼尼松或当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且过去 2 年内需要全身治疗(即使用免疫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用于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不视为全身治疗,允许入组研究。
  • 有(非传染性)肺炎 / 间质性肺疾病病史,需要使用类固醇,或目前患有肺炎 / 间质性肺疾病。
  • 患有 ≥ 2 级的外周感觉神经病。
  • 患有控制不良的细菌、病毒或真菌活动性感染,需要在第 1 周期第 1 天(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 2 周内进行全身治疗。
  • 有已知的 HIV 感染史。CD4+ T 细胞计数 > 350 个/μL 且无 AIDS 定义的机会性感染病史的受试者有资格入组。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仅出于对受试者的安全考虑才需进行 HIV 检测。
  • 患有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有 HBV 感染的血清学证据(定义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病毒载量低于定量限(HBV DNA 滴度 < 1000 cps/mL 或 200 IU/mL)且目前未接受病毒抑制治疗的受试者可能有资格入组。有 HCV 感染史的受试者应已完成治愈性抗病毒治疗,且病毒载量低于检测下限。
  • 随机入组前 4 周内做过大手术;随机入组前 2 周内做过小手术。随机分组前尚未从手术和 / 或任何手术并发症中恢复。
  • 筛选前 6 个月内罹患严重心血管疾病,包括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 III 级或 IV 级心力衰竭或 ≥ 2 级未受控制的心律失常。
  • 基线时校正 QTcF(Fridericia)≥470 ms(男性)或 ≥480 ms(女性);正在服用会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或有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
  • 既往接受过干细胞、骨髓或实体器官移植。
  • 既往或当前的任何状态(包括精神障碍或药物滥用障碍)、接受的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参加整个研究,或使受试者参加本研究不能获益的。
  • 目前正在参加或随机分配前 4 周内参加了试验药物的研究或者使用了研究器械。
  • 说明:已进入某项临床研究随访阶段的受试者,只要距该项研究的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已有 4 周,即可参加本研究。
  • 研究期间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计划怀孕。
  • 对本研究使用的任何研究治疗制剂(TST001、CapOx、mFOLFOX6 和 / 或纳武利尤单抗)和 / 或其任何辅料有严重超敏反应(≥2 级)。
  • 对 TST001 过敏或敏感,或已知对使用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生产的抗体过敏,研究者认为这提示对 TST001 过敏的可能性增加。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由盲态独立中心审评(BICR)评估的 PFS –主体人群

时间窗: 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由盲态独立中心审评(BICR)评估的 PFS –主体人群

时间窗: 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次要结局

  • 基于 BICR)的评估- 客观缓解率(ORR)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OR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 BICR 的评估 - 缓解持续时间(DOR)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DO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 BICR 的评估 - 疾病控制率(DCR)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DC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 BICR 的评估 - 至缓解时间(TTR)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TT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PFS(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V5.0)判定治疗期 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持续评价至停药后约 100 天)
  • 患者报告结局(PRO)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 欧洲五维五水平生活质量量表(EuroQol EQ5D-5L) - 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生活质量问卷调查 30 项(EORTC QLQ-C30(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iORR iPFS iDOR iDCR iTT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通过欧洲癌症研究和治疗组织的胃癌患者生命质量调查问卷 22 项 ( EORTC QLQSTO22)评价较基线的变化(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OS——主体人群(随机入组后记录到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时间,约 1 年)
  • 由盲态独立中心审评(BICR) 评估的 PFS——所有人群(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OS——所有人群(随机入组后记录到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时间,约 1 年)
  • 基于 BICR)的评估- 客观缓解率(ORR)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OR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 BICR 的评估 - 缓解持续时间(DOR)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DO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 BICR 的评估 - 疾病控制率(DCR)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DC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 BICR 的评估 - 至缓解时间(TTR)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TT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研究者的评估 - PFS(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通过欧洲癌症研究和治疗组织的胃癌患者生命质量调查问卷 22 项 ( EORTC QLQSTO22)评价较基线的变化(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基于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V5.0)判定治疗期 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持续评价至停药后约 100 天)
  • TST001 血清浓度的经时变化 血清抗 TST001 抗体(ADA)和滴度 中和抗体(Nab)(给药前 1 小时内及给药结束后 1 小时)
  • 患者报告结局(PRO)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 欧洲五维五水平生活质量量表(EuroQol EQ5D-5L) - 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生活质量问卷调查 30 项(EORTC QLQ-C30(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 iORR iPFS iDOR iDCR iTTR(每例受试者入组首次给药后 48 周内大约每 6 周一次,48 周之后大约每 12 周一次)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岳明

苏州创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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