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21129进行中(未招募)1 期
一项评价注射用 BAT8006 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 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多中心、 开放性Ⅰ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2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16 人开始时间: 2022年6月1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216
- 试验地点
- 23
- 主要终点
- 耐受性与安全性: 1.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事件及其发生率; 2.生命体征、 体格检查、 实验室检查 、 ECOG 评分、 心电图、 不良事件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估注射用 BAT8006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 , 为后续临床试验提供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评价注射用 BAT8006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 特征及代谢产物特征; 评价注射用 BAT8006 的免疫原性; 初步评价注射用 BAT8006 的抗肿瘤疗效; 探索注射用 BAT8006 抗肿瘤疗效与肿瘤组织叶酸受体表达、 血清中 FRα水平的关系。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主要目的
- 评估注射用 Bat8006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 , 为后续临床试验提供推荐剂量。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至 75 周岁(含边界值) , 性别不限;
- •针对不同队列,受试者需相应满足以下要求:
- •3-1)剂量递增研究:患者必须是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有效标准治疗,标准治疗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肿瘤患者,鉴于瘤种不同,根据临床医生判断;
- •3-2)剂量扩展研究:队列 1)卵巢癌:①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既往治疗线数不超过三线的铂耐药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性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或输卵管癌患者,②铂耐药定义为美国妇科肿瘤学组(GOG)标准的铂耐药复发性卵巢癌(接受含铂化疗后 6 个月内影像学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③肿瘤组织 FRα表达为阳性;队列 2)其他晚期实体瘤:①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标准治疗不耐受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肿瘤患者,仅纳入子宫内膜癌、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②可提供检测 FRα表达水平的肿瘤组织;队列 3)卵巢癌:①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既往治疗线数为四线或五线的铂耐药晚期或转移性上皮性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或输卵管癌患者,②铂耐药定义为美国妇科肿瘤学组(GOG)标准的铂耐药复发性卵巢癌(接受含铂化疗后 6 个月内影像学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③肿瘤组织 FRα表达为阳性。
- •根据 RECIST1.1 标准, 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 体能状态评分要求为 0 分或 1 分;
- •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12 周;
- •具备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储备功能,
- •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 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节育 / 避孕方法防止妊娠。 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 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绝经后的妇女必须闭经至少 12 个月才被认为不具备生育能力;
- •剂量递增研究:愿意提供既往存档或新鲜肿瘤组织样本(如既往无存档肿瘤组织,且研究者评估患者重新取原发或转移部分肿瘤组织标本存在很大风险者可豁免);剂量扩展研究:须愿意提供可用作检测 FRα表达水平的既往存档或新鲜肿瘤组织样本;
- •能够理解试验要求, 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及随访程序安排。
排除标准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 曾接受过试验性药物治疗, 或参加过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
- •至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 放疗、 小分子靶向治疗、 生物治疗、 内分泌治疗、 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若药物的 5 倍半衰期不足 28 天, 研究者及申办方经讨论后可依据其药理学特征决定是否纳入) , 并除外以下几项:①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 ②口服氟尿嘧啶类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 ③具有明确抗肿瘤作用的中药 / 中成药、 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 干扰素、 白介素等) 系统治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④姑息性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 •既往接受任何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如伊立替康) 治疗后发生过与药物相关或相关性不明的≥3 级 AE(使用 CTCAE v5.0 进行分级)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既往抗肿瘤治疗所致 AE(CTCAE5.0) 仍有>1 级者, 以下情况除外: a.脱发; b 色素沉着; c.化疗放疗引起的远端毒性经判断不能进一步恢复者; d.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术后尚未恢复, 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的患者;
- •具有同种异体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手术史者;
-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有症状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脑膜转移者或既往有癫痫史者。 临床达到控制的无症状或虽有症状但研究者判断病情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可纳入, 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 距离首次给药前临床症状稳定≥4 周; b.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头颅 MRI 增强未发现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进展的证据; c. 距离首次用药前≥2 周已停用抗癫痫药物、 泼尼松用量≤10mg/天或等效剂量激素;
- •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 局部已治愈肿瘤除外(例如皮肤基底细胞癌、 皮肤鳞状细胞癌、 浅表性膀胱癌或乳腺原位癌等) ;
- •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如下心血管疾病: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NYHA) 为 2 级及以上的症状性心力衰竭、 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不稳定的心律失常或不稳定的心绞痛、 需要治疗的心肌梗塞、 肺栓塞、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本方案定义为虽然采用最优的抗高血压治疗, 但治
- •疗后收缩压>16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 且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 ;
- •患有任何其他疾病、 体格检查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根据研究者判断不适宜使用研究药物的情况;
- •既往发生过需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 / 肺部炎症, 或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疾病, 或筛选期影像学不能排除间质性肺疾病 / 肺部炎症可能的患者;
- •需要治疗或正在治疗的结核病受试者, 包括但不仅限于肺结核; 经规范抗结核治疗并经研究者确认已治愈者可纳入;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或 2 周内发生过活动性感染;
- •存在下列疾病感染者: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感染; 活动性乙肝病毒感染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 阳性, 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DNA) 检测>200 IU/ml 或 103 拷贝/ml]; 丙肝病毒感染者[ HCV 抗体及病毒核糖核酸(HCV-RNA) 检测结果阳性]; 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 RPR 阳性者;
- •已知对研究药物中任一成分有超敏反应或迟发性过敏反应;
- •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 / 单克隆抗体曾发生过≥3 级过敏反应者;
- •胸腔积液、 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未控制或需要引流的患者;
- •存在下列血栓形成或出血风险者:
- •a.在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
- •b.在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 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
- •塞的病史(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 或浅表静脉血栓形
- •成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 ;
- •c.在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发生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或需要输血、 内
- •镜或手术治疗的 3 或 4 级胃肠道 / 静脉曲张出血事件;
- •d.研究者认为未来具有较高出血或血栓形成风险的其他疾病
- •存在任何其他严重的基础疾病(例如: 未稳定控制的糖尿病、 活动性胃溃疡、 未稳定控制的惊厥发作、 伴有严重症状或体征的凝血功能障碍) ;
- •已知有精神类疾病、 药物滥用史、 酗酒史或吸毒史, 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女性或男性;
-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研究者认为具有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因素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耐受性与安全性: 1.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事件及其发生率; 2.生命体征、 体格检查、 实验室检查 、 ECOG 评分、 心电图、 不良事件等。
时间窗: 每次递增至下一个剂量组前,进行剂量增减决策。 不良事件的收集将从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后至末次接受研究用药后 28 天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为止。
次要结局
- 药代动力学(末次给药后 28 天)
- 免疫原性(末次给药后 28 天)
- 药效学: 1.血清中 FRα水平; 2.肿瘤组织样本叶酸受体表达水平; 3.肿瘤标志物的变化。(研究结束)
- 临床有效性评价:根据 RECIST 1.1 定义的客观缓解率(ORR) 、 缓解持续时间 (DOR) 、 疾病控制率(DCR) 、 无进展生存期(PFS)及总生存期(OS) 。(研究结束)
研究者
李雯婷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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