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TR20150508
CTR20150508终止3 期

柴胡鼻腔喷雾剂治疗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80 人开始时间: 2015年7月28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终止
入组人数
480
试验地点
8
主要终点
完全解热时间:从用药开始到体温降到 37.0℃以下所需时间即为解热时间,且 24 小 时内无再次发热。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以安慰剂作对照,进一步确证柴胡鼻腔喷雾剂治疗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的有效性。 2、以安慰剂作对照,进一步确证柴胡鼻腔喷雾剂治疗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符合普通感冒诊断标准;
  • 发热在 24 小时内者;
  • 本次发病后,37.5℃≤体温(腋温)<39℃;
  • 年龄在 18-65 岁之间,性别不限;
  • 自愿受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排除标准

  • 流行性感冒、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肺炎、肺结核等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发热;
  • 肿瘤,药物反应等其他原因引起的发热者;
  • 严重鼻炎、急慢性鼻窦炎、过敏性鼻炎以及鼻粘膜损伤者;
  • 重度营养不良或有低血压倾向及有抽搐病史者;
  • 白细胞>10×10 9 /L 或中性粒细胞≥75%者;
  • 就诊前已接受其它针对本病的内服药物如抗病毒药、抗生素、中药等药物治疗;
  • 肝功能损害(ALT 或 AST≥1.5 倍正常值上限),肾功能不全者(BUN≥1.5 倍正常值上限或 Cr>正常值上限);合并心血管、脑血管、内分泌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以及有精神疾病者;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者;
  • 孕妇、哺乳期妇女或准备受孕的育龄妇女;
  • 高度过敏体质者以及已知对试验药物过敏者;
  • 近 3 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临床医生认为不适宜受试的其他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完全解热时间:从用药开始到体温降到 37.0℃以下所需时间即为解热时间,且 24 小 时内无再次发热。

时间窗: 治疗结束后

次要结局

  • 解热起效时间:从首次用药到体温首次下降 0.5℃所需时间。(治疗结束后)
  • 体温复常率:治疗后体温降到 37.0℃以下患者的比例。(治疗结束后)
  • 鼻塞症状:包括鼻塞症状积分改善评价标准和鼻塞症状痊愈评价标准(治疗结束后)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徐玉国

复旦大学 / 南阳利欣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8)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