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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2414
CTR20212414已完成2 期

在 csDMARDs 疗效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受试者中评价 LNK01001 的疗效及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 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4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5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9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150
试验地点
40
主要终点
给药 12 周后达到 ACR20 的受试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第一阶段: 比较 LNK01001 和安慰剂治疗经服用稳定剂量的传统合成改善病情抗风湿药(csDMARDs),但对 csDMARDs 反应不佳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RA)受试者的 12 周临床疗效和安全性。 第二阶段: 评价完成第一阶段治疗的 RA 受试者继续接受 LNK01001 治疗的 24 周的安全性。 评价完成第一阶段治疗的 RA 受试者继续接受 LNK01001 治疗的 24 周的临床疗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年龄在 18~70 周岁(包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 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2010 年类风湿关节炎(RA)分类标准诊断,诊断为中度或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且在筛选访视时病程至少 3 个月;
  • 据以下标准判定为中重度活动性 RA:筛选时及基线访视时有≥6 个肿胀关节(SJC)(基于 66 个关节计数)和≥6 个压痛关节(TJC)计数(基于 68 个压痛关节计数);且筛选时红细胞沉降率( ESR)≥28mm/h 或中心实验室超敏 C-反应蛋白( hsCRP)≥正常值上限;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已经接受 csDMARD 治疗≥3 个月,且剂量稳定 4 周;
  • 1) 受试者必须使用以下至少一种药物治疗失败(无效):MTX、柳氮磺吡啶或来氟米特;
  • 2) 如果使用羟氯喹和 / 或氯喹疗效不佳,需要使用过 MTX、柳氮磺吡啶或来氟米特治疗失败(无效或无法耐受)的受试者才有资格入选本研究;
  • 3) 以下是所允许的 csDMARDs 治疗(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剂量稳定≥4 周):口服或胃肠外 MTX(10-25 mg/周;或经全量滴定后不耐受≥10 mg/周剂量的受试者,可使用≥7.5 mg/周),柳氮磺吡啶(≤3000 mg/天),羟氯喹(≤400 mg/天),氯喹(≤250 mg/天),来氟米特(≤20 mg/天);
  • 4) 允许最多联合使用两种 csDMARDs 背景治疗(MTX 和来氟米特禁止联合使用);
  • 5) 如果使用过生物制剂改善病情抗风湿药(bDMARD),距离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达到药物平均终末消除半衰期的 5 倍的受试者可纳入本试验;
  • 6) 对于接受 MTX 治疗的受试者,必须愿意继续或开始口服叶酸(至少 5 mg/周)治疗,并在整个研究期间接受治疗(要求合并使用 MTX 治疗);
  • 育龄期女性及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研究用药后 3 个月内,必须采用合适的避孕措施(如禁欲、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有杀精剂的屏障避孕、手术绝育);男性受试者的配偶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受试者也必须同意在研究过程中及末次给药后的 3 个月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且在这期间男性受试者不会捐献精子。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无生育能力是指已停经至少 2 年或者已接受子宫全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 / 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患有先天性不孕的女性受试者);
  • 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愿意并能够依从研究方案(如,能理解并完成调查问卷、遵照访视计划、使用药物)。

排除标准

  • 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 ACR 功能分级为 IV 级或长期卧床 / 久坐轮椅者;
  • 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 1)曾接受过 Janus 激酶(JAK)抑制剂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托法替尼、巴瑞替尼、乌帕替尼)或参加过这些药物的临床试验。
  • 2)随机前 8 周内接受过关节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触发点或压痛点、囊内、或腱鞘内糖皮质激素治疗。
  • 3)正在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或吸入糖皮质激素,每日剂量>10mg 强的松(或等效剂量)或至随机前 4 周剂量未稳定。
  • 4)正在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且至随机前 4 周剂量未稳定[其中正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 / 扑热息痛,每日剂量>2.6g 或至随机前 5 个药物半衰期时间(不少于 7 天)剂量未稳定]。
  • 5)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艾拉莫德治疗。
  • 6)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干扰素治疗(如罗扰素、甘乐能、Rebetron 等)。
  • 7)随机前 4 周内接受任何活疫苗、减毒疫苗或灭活疫苗的免疫接种者(如接种新冠疫苗者需要在完成最后一剂接种 4 周及以上才可入组)。
  • 8)随机前 4 周内治疗 RA 及其他炎症反应疾病的口服传统中药。
  • 9)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使用阿片类药物(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10)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已知具有较强的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如帕夫林、雷公藤、霉酚酸酯、环孢菌素、他克莫司、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等)者。
  • 11)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或 5 个半衰期内(以两者中较长者为准)接受过整合素αV 抗体或细胞耗竭疗法的受试者。
  • 12) 筛选时有药物或酒精滥用依赖,或在随机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或依赖史。
  • 13) 随机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干预性临床试验。
  • 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 1)有除 RA 外的任何全身性炎症性疾病者(继发性 Sj?gren’s 综合征除外),包括但不局限于炎症性肠病(包括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性关节炎、活动性血管炎、痛风、SLE、中轴型脊柱关节炎(包括 AS 和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ReA、OS、SS、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纤维肌痛(目前症状活跃)、Felty 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脾肿大综合症)2)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的患者,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
  • 3)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病史,或有可能是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各种体征或症状 4)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前 5 年内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除经治疗且认为已治愈的皮肤鳞状或基底细胞癌、CIN 或 DCIS 除外 5)存在症状性带状疱疹感染史(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复发性或播散性(即使仅发生过一次)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即使仅发生过一次)单纯疱疹感染史 6)胸部 X 线检查提示活动性结核;结核菌素皮试硬结≥5mm 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如(如 QUANTIFERON®-TB GOLD、T-SPOT.TB 检查等)阳性者,且未经预防性结核治疗满 4 周 7)遗传性或获得性免疫功能缺陷疾病,包括免疫球蛋白缺乏症 8)有严重的血液系统疾病(如 AA、MDS)或任何可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如疟疾、溶血性贫血 9)有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不愿意沟通或有语言障碍,不能充分理解和合作者 10)随机前 3 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400mL,或接受输血者 11)正在患有任何持续或慢性感染病史(如 CPN、支气管扩张或骨髓炎)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或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口服抗感染药物(甲床真菌感染除外);筛选访视前 52 周内深部间隙 / 组织感染史(例如筋膜炎、脓肿、骨髓炎)12)存在严重的控制不佳的疾病,如糖尿病、DM、肾脏疾病、肝脏疾病、严重心脏疾病(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 III 或 IV)、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等)、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活动性或复发性消化道溃疡)或曾经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治疗者(如胃肠道手术)并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妨碍受试者加入本研究 13)随机前 4 周内经历过重大手术,或预期在入组后接受重大手术;或在可能影响研究评估的慢性疼痛史;或以前接受过器官移植
  • "筛选时有符合下列标准的任何检查异常[ 筛选前 2 周内不允许接受任何医学支持治疗(如:各种升白药、治疗贫血药物、护肝降酶药物、输血等等)]:
  • 1) 血红蛋白<90.0 g/L。
  • 2) 总白细胞数<2.5×10^9/L。
  • 3) 中性粒细胞数<1.5×10^9/L。
  • 4) 淋巴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数<750 个细胞/μL)。
  • 5) 血小板计数<100×10^9/L。
  • 6)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T-BIL)>2×ULN。
  • 7) 肾脏病饮食调整(MDRD)公式计算的估计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40 mL/min/1.73m^2 者。
  • 8)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 Ag);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 Ab)阳性同时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聚合酶链反应(PCR)的定量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者;或 HCV 抗体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者、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 Ab)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抗体(HIV Ab)阳性。
  • 9) 心电图检查 QTc>500 ms 者。
  • 10) 研究者认为可能对本研究结果评价产生干扰的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或心电图检查异常值。"
  •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怀孕或哺乳的受试者。
  •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研究进行或结果评价的其他因素。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给药 12 周后达到 ACR20 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给药 12 周

体格检查、体重、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AE。AE:1. 发生 AE(含 SAE)受试者比例 2. 出现 SAE 受试者比例 3. 出现 3/4 级 AE 受试者比例 4. 因 AE/SAE 而终止研究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第 0 周、1 周、2 周、4 周、8 周、12 周,16 周、20 周、24 周、结束治疗、提前退出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包慧慧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研究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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