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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300069602
ChiCTR2300069602尚未招募不适用

揿针疗法对 COVID-19 患者恢复期抑郁、 焦虑和睡眠的干预作用研究

上海市科委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12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健康抑郁问卷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揿针疗法对 COVID-19 患者恢复期抑郁、焦虑和睡眠的干预效果,旨在为 COVID-19 后遗症的治疗提供更为有效、便捷的治疗方式。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病例对照研究
盲法
单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新冠转阴出院时间≤6 个月的恢复期 COVID-19 感染者;
  • 年龄≥18 岁且≤80 岁者,性别不限;
  • 新冠疫情前无明显躯体疾病异常;
  • PHQ-9 评分≥5 分(轻度焦虑以上), GAD-7 评分≥5 分(轻度抑郁以上), ISI 评分≥8 分(轻度失眠以上);
  • 稳定服用相同抗抑郁药物(选择性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或镇静安眠类药物(非苯二氮?类)≥4 周,或未服用抗抑郁药物、镇静安眠类药物的受试者;
  • 未接受过揿针治疗的患者;
  • 患者自愿参加本课题研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排除其他肺炎病例,如感染 EB 病毒、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结核杆菌、呼吸道嗜肺军团菌等;
  • 患有慢性呼吸道疾病、呼吸道细菌感染者,如咳嗽变异型哮喘、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间质性肺炎、机化性肺炎、支气管炎、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等;
  • 患有先天性呼吸道畸形、肺发育异常、血管炎、皮肌炎等;
  • 发病前合并有严重的心、脑、肝、肾等系统疾患者,神经精神疾患者;
  • 具有影响生存的严重疾病,如血液病、肿瘤、恶液质、艾滋病等;
  • 不能进行揿针治疗的患者,如皮肤红肿、局部皮损、金属或胶布过敏者等。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治疗组

对照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健康抑郁问卷

次要结局

  • 广泛性焦虑量表
  • 失眠严重指数量表

研究者

发起方
上海市科委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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