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hiCTR1900028239
ChiCTR1900028239尚未招募不适用

评价骨修复材料用于牙槽骨缺损(或骨量不足)的填充和修复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多中心、随机、单盲平行对照临床试验

自筹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16 人开始时间: 2019年8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216
试验地点
4
主要终点
骨修复有效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骨修复材料用于牙槽骨缺损(或骨量不足)的填充和修复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单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6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年龄在 18 周岁-65 周岁之间(含 18 周岁和 65 周岁),性别不限;
  • 种植位点骨量不足,需先行引导骨再生(GBR 术),6 个月后延期种植修复的患者;
  • 牙缺失或有待拔除患牙并计划在拔牙位点种植,种植位点存在骨量不足 / 骨缺损的患者 (包括但不限于外伤、牙周炎、根尖周炎等所致骨缺损);
  • (a)单牙缺失且种植位点存在水平向骨量不足(见附录 3,典型图 a)或腔隙状骨缺损(见附录 3,典型图 b),拔牙后该位点剩余牙槽嵴厚度大于等于 2mm,小于 6mm;缺损近远中向宽度小于等于 10mm(影像学 CBCT 检查);
  • (b)连续多牙缺失且种植位点存在水平向骨量不足的情况,骨缺损剩余骨量满足上述要求的,仅随机选择其中一个位点纳入研究(见附录 3,典型图 c);
  • 术区软硬组织无明显急性感染;
  • 受试者充分了解本试验的受益和风险,愿意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心脏疾病(即 II 级和 II 级以上心功能疾病);肝、肾功能异常(ALT、AST >正常值 1.5 倍;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控制不佳者(经控制空腹血糖仍≥8.0 mmol/L);
  • 未控制的口腔疾病患者,如进行性牙周病、严重根尖周感染、严重习惯性磨牙症患者;
  • 未得到控制的新陈代谢疾病,如糖尿病、软骨病、甲状腺疾病、严重肝肾功能障碍。
  • 骨质疏松症、骨软化症及骨硬化症等骨疾病患者;
  • 恶性肿瘤、活动性感染性病变、代谢性骨病活动期产生的各种骨缺损;
  • 全身感染或手术部位局部急性感染者;
  • 拔牙禁忌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性疾病,近 3 个月服用抗凝药物或凝血检查不在正常范围内者;
  • 使用可能影响软硬组织愈合的药物,如长期使用镇静催眠药(连续使用 3 个月以上)、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消炎药或肾上腺皮质激素(连续使用 3 个月以上)、正在或近 3 个月内曾接受可能影响或促进骨代谢的药物治疗的患者;
  • 在过去 6 个月内以及骨愈合期间,吸烟严重的患者(吸烟超过 10 支 / 日);
  • 自身免疫性疾病
  • 正在进行放射治疗
  • 精神疾病、药物滥用、酗酒;严重的吸烟习惯;
  • 已知对产品所用材料过敏者;
  • 各种可能导致口腔影像检查伪影的受试者,例如骨增量区域邻近 3 个牙位有不可拆卸的金属或烤瓷修复体等;
  • 整个临床研究期间计划生育、哺乳期及妊娠期妇女;
  • 3 个月之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的其他情形。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植入骨修复材料和 Bio-oss 生物膜

对照组

植入 Bio-oss 骨填充材料和 Bio-oss 生物膜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骨修复有效率

次要结局

  • 植骨材料骨性愈合情况
  • 创面软组织愈合情况
  • 满足种植体植入条件
  • 产品操作性能评价:手术医生对产品术中操作性能的评价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

研究点 (4)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