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TR20221552
CTR20221552进行中(未招募)1 期

SH006 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多中心 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2年7月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试验地点
9
主要终点
SH006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估 SH006 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或 II 期推荐剂量(RP2D);次要目的:评估 SH006 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初步评估 SH006 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疗效;初步评估 SH006 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评估sh006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或ii期推荐剂量(rp2d);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
  • 年龄 18~75(含)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女不限;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
  • 剂量递增阶段根据 RECIST1.1 标准,基线至少有 1 个可评估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 RECIST1.1 标准,基线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放疗);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PS 评分 0 或 1 分;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生存期≥12 周;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肝功能满足以下标准:总胆红素≤ 1.5×ULN(Gilbert’s 综合征、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3×ULN);转氨酶(ALT/AST)≤ 3×ULN(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 ALT/AST≤ 5×ULN)。对于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需排除总胆红素≥ 1.5×ULN 且转氨酶≥ 3×ULN 的情况;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肾功能满足以下标准:血清肌酐≤ 1.5×ULN;或血清肌酐>1.5×ULN 但血清肌酐清除率≥ 5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 2+,尿蛋白≥ 2+的受试者应进行 24 小时尿液采集且 24 小时内尿液中蛋白含量< 1g;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凝血功能满足以下标准: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ULN;
  •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骨髓功能满足以下标准(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血小板生成素(T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白介素 11(IL-11)或其他药物纠正):血红蛋白(Hb)≥ 90 g/L;中性粒细胞计数≥ 1.5×109/L;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 6 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 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 TIGIT 抑制剂(包括单抗、双特异性抗体或其他药物)治疗;
  • 本试验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
  • 本试验首次给药前 3 周内接受过化疗;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等;给药前 2 周内使用过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 本研究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本试验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允许给药前 2 周接受姑息性放疗;
  • 本研究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 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 本研究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 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有肺炎史并需要激素治疗,或者有间质性肺病(包括既往史和现病史);目前有活动性肺部感染;
  • 合并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
  • 既往 2 年内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 存在速发型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角膜移植除外);
  • 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 级 irAE 或≥2 级免疫相关心肌炎;
  • 既往或现患其它类型恶性肿瘤;
  • 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感染。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但 HBV-DNA≤500IU/mL 或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高于 500IU/mL)、丙肝抗体(HCV-Ab)阳性但 HCV-RNA≤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的可以入组;
  • 本研究给药前 1 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 CTCAE≤ 1 级(NCI-CTCAE v5.0)或基线水平;
  •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已知有酒精和 / 或药物依赖者,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本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等。
  •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 / 单克隆抗体,或对已知任何研究药物治疗安全性或依从性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等,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SH006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第一周期末

最大耐受剂量(MTD)或 II 期推荐剂量(RP2D)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第一周期末

次要结局

  • 剂量递增阶段,基于 RECIST1.1 评估肿瘤最佳总体疗效(BOR)。剂量扩展阶段,基于 RECIST1.1 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至缓解时间(TT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C3D1 及以后的每 6 周)
  • 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C3D1 及以后的每 6 周(PFS);末次访视后 90 天评价一次直至确认终止治疗后 365 一天(OS))
  • 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Tmax、Cmax、AUClast、Tmax,ss、Cmax,ss、AUCtau,ss、t1/2、MRT、Vz 和 CLz(C1、C4 周期:输注前 1h 内、输注结束即刻、输注结束后 2h、8h、24h、72h、168h、336h;C2、C3 及 C5 周期开始后每 2 个治疗周期:输注前 1h 内、输注结束即刻;)
  • 抗药抗体(ADA)阳性率(C1、C4 周期:输注前 1h 内、输注结束后 168h、336h;C2、C3 及 C5 周期开始每 2 个治疗周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赵冬梅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9)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