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TR20192510
CTR20192510进行中(未招募)1/2 期

全人源 BCMA 嵌合抗原受体自体 T 细胞注射液(CT103A)治疗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5 人开始时间: 2020年1月14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25
试验地点
14
主要终点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ECOG 体能评分、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I 期:评价不同剂量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安全性,确认 RP2D;评价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有效性;评价给药后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II 期:评价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疗效;评价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给药后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18 至 70 周岁,性别不限
  • 根据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多发性骨髓瘤的诊断标准诊断为复发 / 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患者,经过至少 3 线治疗(包含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在最近的抗骨髓瘤治疗期间或之后 12 个月内出现有检查资料证明的疾病进展(末线治疗为 CAR-T 治疗的受试者,其疾病进展不限制在治疗后 12 个月内出现)
  • 受试者的肿瘤标本(骨髓)经过免疫组化( IHC )或者流式细胞学方法检
  • 测出浆细胞膜表面 BCMA 表达阳性;
  • 根据以下任一标准确定筛选时存在可测量病灶:
  • 骨髓细胞学、骨髓活检组织或流式检测原始幼稚或者单克隆浆细胞比例 ≥ 5%;
  • 血清单克隆蛋白(M-蛋白)水平:IgG 型 M 蛋白≥10 g/L;或 IgA、IgD、IgE、IgM 型 M 蛋白 ≥5 g/L;
  • 尿 M 蛋白水平≥200 mg/24 小时;
  • 血清或尿液中无可测量病灶的轻链型多发性骨髓瘤:血清游离轻链≥100 mg/L 且血清κ/λ游离轻链比异常
  • ECOG 评分为 0 或 1 分
  • 预期生存时间 ≥12 周;
  • 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
  • 血常规: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1×10 9 /L (允许使用过生长因子支持,但在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必须未接受过支持治疗) );
  •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 ALC ))≥0.3×10 9 /L ;血小板 ≥50×10 9 /L (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必须未接受过输血支持) );血红蛋白 60 g/L (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没
  • 有输注过红细胞 [ RBC];允许使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
  • 肝功能: 丙氨酸氨基转氨酶 ALT )和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2.5×
  • 正常值上限( ULN );血清总胆红素 ≤1.5 ×ULN
  • 肾功能:根据 Cockcroft 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 CrCl ))≥ 40
  • 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 ≥1.0 g/L ;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1.5× ULN
  • 凝血酶原时间( PT ))≤1.5× ULN
  • 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 ))≥50%
  • 受试者及其配偶同意在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 CAR T 细胞回输后一
  • 年内采取有效的工具或者药物避孕措施(不包括安全期避孕);
  • 受试者必须在开始任何筛选程序之前,亲自书面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

排除标准

  • 患有移植物抗宿主病( GVHD ),或需要 长期 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 在单采血前 12 周内 或既往 接受过 2 次 自体 造血干细胞移植( ASCT 或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HSCT )的患者
  • 没有 足够的 非动员单个核细胞可以采集以供 CAR T 细胞生产;
  •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 21 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或;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 14 天内接受细胞毒性化疗或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或;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 7 天内接受免疫调节剂治疗,或;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 14 天内或至少 5 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除以上列举的其他抗肿瘤治疗。
  • 筛选前 7 天 内用过治疗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定义为泼尼松或等效物 > 20mg
  • 天) 但允许使用生理替代、局部和吸入类固醇
  • 经药物治疗无法控制 的 高血压患者;
  • 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前 6 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 级)、严重心律失常;
  •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
  • 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 在筛选前 5 年内患有多发性骨髓瘤以外的恶性肿瘤,不包括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 怀疑或有浆细胞肿瘤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症状的患者;
  • 合并髓外病灶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合并单个最大横径≤3cm 的单纯骨旁髓外病灶除外)
  • 合并浆细胞白血病(外周血浆细胞比例≥5%)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 在 单个核细胞采集 前 2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给予研究
  • 治疗后 2 周内手术(计划进行局麻手术的受试者可以参加本项研究);
  • 在签署 知情同意书 ICF 前 3 个月内 接受 其他 干预性 临床 试验药物
  • 在单个核细胞采集前 7 天内,存在不可控的活动性感染(<CTCAE2 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中出现
  • 可 检测 的 乙型肝炎病毒(HBV)DNA;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 检测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 怀孕或 正在 哺乳 的 妇女
  • 患有精神病或有意识障碍 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 既往治疗非血液学毒性反应未缓解至基线或≤1 级(NCI-CTCAE v5.0 版,脱发、2 级周围神经病变除外)
  • 其它 研究者 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ECOG 体能评分、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等;

时间窗: 根据方案访视点进行检测

3 个月总缓解率(ORR):包括 sCR、CR、VGPR、PR。

时间窗: 3 个月及方案要求

次要结局

  • 有效性终点(IMWG 标准): 3 个月总缓解率(ORR):包括 sCR、CR、VGPR、PR; 总生存期(OS):受试者从接受 CT103A 治疗开始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给药后的持续缓解时间(DOR)、疾病无进展生存期(PFS)、肿瘤进展时间(TTP)、 MRD 疗效评估:持续 MRD 阴性,流式 MRD 阴性,测序 MRD 阴性,原有影像学阳性的 MRD 阴性。(根据方案访视点进行检测)
  • PK 终点:给药后 BCMA CAR-T 细胞在外周血中扩增的最高浓度(Cmax),到达最高浓度的时间(Tmax)及 28 天的曲线下面积 AUC0-28d 和 90 天的曲线下面积 AUC0-90d;(根据方案访视点进行检测)
  • PD 终点:各时间点外周血游离 BCMA 的含量;CAR-T 相关血清细胞因子如 CRP、IL-6、铁蛋白等的浓度水平;(根据方案访视点进行检测)
  • 免疫原性终点:人抗 CAR 抗体的阳性率和抗体水平。(根据方案访视点进行检测)
  • 次要有效性终点(IMWG 标准):总生存期(OS)、给药后的持续缓解时间(DOR)、疾病无进展生存期(PFS)、肿瘤进展时间(TTP):、达缓解时间(TTR)、MRD 疗效评估:持续 MRD 阴性,流式 MRD 阴性,测序 MRD 阴性,原有影像学阳性的 MRD 阴性。(根据方案访视点进行检测)
  •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ECOG 体能评分、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等;(根据方案访视点进行检测)
  • PD 终点:各时间点外周血游离 BCMA 的含量;CAR-T 相关血清细胞因子如 CRP、 IL-6 等的浓度水平;(根据方案访视点进行检测)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操昌普

南京驯鹿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4)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