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32464进行中(未招募)2 期
布南色林片治疗精神分裂症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未提供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60 人开始时间: 2014年5月7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260
- 试验地点
- 9
- 主要终点
-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 PANSS 总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利培酮片为对照,评价布南色林片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符合 DSM-IV-TR 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 •筛选时 PANSS 量表评分≥70 分,≤120 分;
- •筛选时 PANSS 阳性症状分量表 7 项中,至少有 1 项评分≥4 分;
- •年龄 18-65 周岁,男女不限;
- •同意在药物滴定期内住院观察;
- •患者的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已知或怀疑对试验药或对照药成分过敏,有严重过敏史或 2 种以上药物过敏史者。
- •符合 DSM-IV-TR 其它轴Ⅰ诊断者。
- •筛选前 90 天之内服用过长效抗精神病药者。
- •筛选前 28 天之内服用过氯氮平者。
- •筛选前 30 天之内接受过电抽搐治疗(ECT)。
- •筛选时服用的抗精神病药剂量(换算为氟哌啶醇剂量)超过 12mg/日者。
- •规范服用过 2 种化学结构不同的抗精神病药或氯氮平,且效果不佳者。
- •服用过 6mg/日剂量的利培酮,且医生判断该剂量未能使精神症状得到改善者。
- •由于肢体残疾导致难以评价药物安全性者。
- •有肝病病史,或合并慢性肝炎、严重肾脏疾病,或肝肾功能检查异常者(ALT、AST≥正常上限 1.5 倍,Cr>正常上限)。
- •合并严重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血液和造血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或其它系统严重或进行性疾病者,或合并艾滋病、恶性肿瘤或既往史者。
- •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脑器质性疾病或既往史(除外幼年时的发热惊厥史)者。
- •合并帕金森病、糖尿病或低血压者。
- •合并恶性综合征、水中毒或麻痹性肠梗阻,或有既往史者。
- •心电图示 QTc 间期>450ms 者。
- •身体虚弱,伴有脱水或营养不良者。
- •有自杀行为或有自杀倾向者。
- •筛选前连续住院超过 1 个月者。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 •妊娠、哺乳期及未采取避孕措施的女性或近期有生育计划者。
- •试验期间需合并使用强效 CYP450-3A4 酶抑制剂(外用药除外)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该临床试验。
- •试验前 3 个月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 PANSS 总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时间窗: 给药 8 周后
次要结局
-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 PANSS 各分量表(阳性量表、阴性量表、一般精神病理量表)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给药 8 周后)
-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 PANSS Marder 因子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给药 8 周后)
- 比较两组各访视点 PANSS 症状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各个访视点)
- 比较两组治疗结束时 CGI-SI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给药 8 周后)
- 比较两组各访视点 CGI-GI 评分。(各个访视点)
研究者
余慧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研究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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