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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600116060
ChiCTR2600116060尚未招募早期 1 期

一项评价艾塞那肽环状 RNA 脂质纳米颗粒注射液(CR059)在中国 T2DM 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 PK/PD 特征的单中心、开放、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

派格生物医药(杭州)股份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9 人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9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安全性和耐受性终点:包括 AE/SAE,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脂肪酶、 淀粉酶、尿常规、空腹血糖等),12-lead ECG(包括 PR 间期、QRS 波群时限、QTcF 间期等),体格检查(包括皮肤、粘膜、淋巴结、头颈部、胸部、腹部及其他部位)和 生命体征(血压、脉率、体温、呼吸)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 主要目的: 评价 CR059 单次给药在中国 T2DM 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次要目的: (1) 评价 CR059 单次给药在中国 T2DM 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 评价 CR059 单次给药在中国 T2DM 受试者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3) 评价 CR059 单次给药在中国 T2DM 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非随机对照试验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6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筛选时年龄在 18-65 周岁(含边界值)的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根据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会《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2024 版)》2 型糖尿病诊断标准确诊为 2 型糖尿病至少 3 个月且<5 年;
  • 筛选前通过饮食、运动治疗,口服二甲双胍治疗失败的患者,或筛选前使用二甲双胍单药治疗或二甲双胍与下列任意一种口服降糖药(磺酰脲类药物、格列奈类药物、α-糖苷酶抑制剂、钠-葡糖糖共转运蛋白或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联合或其复方制剂稳定治疗 12 周(二甲双胍剂量>=1500mg/d 或达到最大耐受剂量且>=1000mg/d,磺酰脲类药物、格列奈类药物、α-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药物>=1/2 说明书批准的最大剂量,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 2 抑制剂>=1/2 说明书批准的最大剂量,或说明书推荐的最低维持使用剂量,如恩格列净 10mg 和卡格列净 100mg),空腹静脉血糖(FPG)<13.0 mmol/L,且糖化血红蛋白 HbA1c 7.5% ~10%(包括边界值);
  • 筛选及入组时体重指数 BMI>=18.5kg/m^2 且<=40.0kg/m^2;
  • 受试者从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且愿意在整个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使用至少一种有效避孕药物或工具进行避孕(详见附录 14 可接受的避孕方式);
  • 能够理解并且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试验者。

排除标准

  • 1.确诊为 1 型糖尿病、因胰腺损伤引起的糖尿病或由其他疾病引起的特殊类型糖尿病(如肢端肥大症或 Cushing 综合征)者;
  • 2.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者;
  • 3.筛选前 6 个月内有严重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如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严重的糖尿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等),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 4.过敏体质(>=2 种药物及食物过敏)或疤痕体质者,或有明确的药物过敏史,或研究者怀疑受试者可能对试验药物或成分或同类药过敏;
  • 5.筛选时或入组前空腹血糖<3.9 mmol/L 和 / 或筛选前 6 个月内曾经发生 >=2 次严重低血糖或反复发生症状性低血糖者;
  • 6.有库欣综合征,多囊卵巢综合症或其它遗传性内分泌疾病或病史者,或激素等继发因素导致的肥胖;
  • 7.筛选前 3 个月使用过控制体重的药物或进行了可导致体重波动的手术,或 3 个月内体重变化幅度超过 5%者;
  • 8.筛选时 TSH 或 FT3 或 FT4 异常有临床意义,或筛选前诊断甲状腺功能异常者,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者;
  • 9.有多发性内分泌腺瘤 2 型的病史或家族史;有甲状腺髓样癌病史或家族史,或甲状腺超声 C-TIRADS 4 类及以上甲状腺结节;
  • 10.既往或筛选时存在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 11.既往有血栓性疾病(如深静脉血栓、肺栓塞、中风)病史,或存在已知的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或 6 个月内有重大血栓事件,或凝血功能指标任意一项>=1.5ULN 或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研究者评估不适合纳入者;
  • 12.既往有长期使用(超过 1 个月以上)或筛选前正在使用抗凝药物(如华法林、利伐沙班、达比加群等)或抗血小板药物(如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者;
  • 13.筛选前 6 个月内,诊断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急性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急性冠脉综合征、冠心病、心力衰竭、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等;
  • 14.有痛风病史或筛选前 6 个月内或入组前有痛风发作者;
  • 15.筛选时或入组前未经治疗或控制不佳(收缩压>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的高血压患者;若正在接受降压治疗者需 1 个月内稳定治疗方案和剂量;如筛选时或入组前受试者收缩压或舒张压不符合要求,允许进行一次复测(具体请见附录 9),两次均不合格者则被排除;
  • 16.筛选时或入组前,在静息状态下(至少 10 min 后)心率<50 次 / 分 或>100 次 / 分,允许进行一次复测(具体请见附录 12),两次均不合格者则被排除;
  • 17.筛选时或入组前,在静息状态下(至少 10 min)检查得出 PR 间期>210 ms 和 / 或 QRS 波群时限>120 ms,和 / 或 QTcF>450 ms 者。如筛选时或入组前 PR 间期、QRS 波群时限或 QTcF 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当日再重复进行 2 次 ECG 测量(每次测量间隔>=2 min),使用 3 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判断依据;
  • 18.既往曾诊断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慢性或急性加重性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阻塞性呼吸睡眠暂停综合征除外);
  • 19.筛选前 6 个月内或入组前发生过严重胃肠疾病(如活动性溃疡、胃轻瘫、幽门梗阻、炎症性肠病等)或接受过胃肠道手术或因慢性胃肠疾病长期使用直接影响胃肠道蠕动的药物的受试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 20.筛选时或入组前患有严重肾脏疾病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73m2(CKD-EPI 计算公式)者;
  • 21.筛选时或入组前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3×正常值上限(ULN)或既往或已知有慢性胰腺炎、急性胰腺炎、胰腺损伤者;
  • 22.既往 / 筛选时患有胆结石病史、急慢性胆囊炎病史(经治疗后已无胆道结石或已行胆囊切除术且无后遗症者经研究者判断可以入组的除外者;
  • 23.严重脂代谢障碍,筛选时或入组前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4.40 mmol/L 或甘油三酯(TG)>=5.65 mmol/L,若正接受降脂药治疗,需筛选前 1 个月剂量和治疗方案稳定;
  • 24.筛选前 2 年内具有明确的精神疾病史,如抑郁、精神分裂、双相情感障碍;
  • 25.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感染或存在活动性炎症的患者;
  • 26.筛选前 90 天内或入组前有>400 mL 的献血史、输血史或失血史;
  • 27.筛选时或入组前实验室检查有以下任何异常者:
  • (1)丙氨酸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ULN;
  • (2)总胆红素>1.5×ULN;
  • (3)降钙素>=35 pg/mL;
  • (4)血红蛋白<110 g/L(女性)或<120 g/L(男性);
  • (5)血小板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6)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28.筛选前 3 个月内曾使用任何被批准或未被批准的对体重有影响的药物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奥利司他、芬特明-托吡酯、纳曲酮-安非他酮、全身性的类固醇激素用药(静脉、口服或关节内给药)、抗抑郁药(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三环类、四环类等)、精神疾病用药或镇静类药物(如丙咪嗪、阿米替林、米氮平、帕罗西汀、苯乙肼、氯丙嗪、硫利达嗪、氯氮平、奥氮平、丙戊酸、丙戊酸衍生物、锂盐)等;
  • 29.筛选前 6 个月内曾使用任何二肽基肽酶 4(DPP-4)抑制剂或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或 / 和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GIP)或 / 和胰高血糖素(GCG)受体激动剂或 / 和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21(FGF-21);
  • 30.筛选前有减重手术史者(筛选前 1 年以上进行过针灸减肥、抽脂术和腹部去脂术除外);
  • 31.筛选前 3 个月内或入组前受试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筛选失败者除外);
  • 32.筛选时以下任何一种血清学阳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抗丙型肝炎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
  • 33.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和 / 或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 14 单位的酒精(1 单位=360 mL 啤酒[5% vol]或 45 mL 烈酒[40% vol] 或 150 mL 葡萄酒[12% vol]);
  • 34.筛选时尿液药物滥用筛查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 35.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或通过口服避孕药避孕的受试者;
  • 36.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有晕针、晕血史;
  • 37.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不适合参加试验的生理、心理或其他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皮下注射艾塞那肽环状 RNA 脂质纳米颗粒注射液(CR059)。计划纳入 6-9 例受试者,分 3 个剂量组(4μg/kg、8μg/kg、12μg/kg),每组 2-3 人,单次给药后至少留院观察 7 天,总随访 5 周;采用逐步爬坡设计,每组首例安全耐受后方可入组后续受试者,由研究者与 SRC 共同评估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剂量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和耐受性终点:包括 AE/SAE,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脂肪酶、 淀粉酶、尿常规、空腹血糖等),12-lead ECG(包括 PR 间期、QRS 波群时限、QTcF 间期等),体格检查(包括皮肤、粘膜、淋巴结、头颈部、胸部、腹部及其他部位)和 生命体征(血压、脉率、体温、呼吸)

次要结局

  • 药代动力学数据,包括 Cmax、Tmax、AUC0-last,如数据允许还将计算 AUC0-inf、CL/F、t1/2、Vz/F。
  • PD 分析
  • 免疫原性分析
  • 其他指标包括:治疗后 HbA1c、FPG、体重(绝对值及百分比下降)、BMI、腰臀比、腰围、臀围、血脂、血压、胰岛素抵抗指数(HOMA-IR)以及体脂仪测定的各体脂成分(包括内脏脂肪、外周脂肪和肌肉)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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