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01605终止1 期
单中心、随机、双盲、单次和多次给药,评价 HEC121120 在健康受试者和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抗病毒活性的 Ⅰ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6 人开始时间: 2020年8月13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终止
- 入组人数
- 126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 达峰时间(Tmax) ? 峰浓度(Cmax) ? 消除半衰期(t1/2) ? 从首次给药开始外推到至无穷大的血浆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 ? 清除率(CL/F)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评价 HEC121120 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耐受性; 2.评价 HEC121120 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 3.评价 HEC121120 药物代谢转化; 4.评价食物对 HEC121120 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5.评价 HEC121120 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性和抗病毒活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是
入选标准
- •以下入选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组: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6 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年龄为 18~45 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 18 岁和 45 岁);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kg。BMI=体重(kg)/身高 2(m2),体重指数在 18~28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以下入选标准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组: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6 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年龄为 18~65 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 18 岁和 65 岁);
- •BMI 在 18~32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肝组织活检结果显示感染慢性乙肝,或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既往病历或化验单等)证明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史或 HBV DNA 阳性史≥6 个月,或筛选时 HBcAb IgM 阴性且 HBsAg 阳性;
- •未接受过任何抗病毒治疗者;或既往接受过干扰素或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且终止治疗时间距离筛选?1 年;或接受过抗 HBV 核苷类药物(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恩替卡韦、阿德福韦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及其他核苷类临床试验药物,但不包括核衣壳药物)治疗者,终止治疗时间距离筛选≥6 个月;
- •既往 12 个月未接受过苦参素、山豆根(肝炎灵注射液)或胸腺肽抗病毒治疗者;
- •筛选期检测 HBV DNA 拷贝数≥2.0×104 IU/mL(PCR 法);
- •筛选及基线检查血清 ALT≤5×ULN,血清总胆红素≤2×ULN;
- •无肝硬化,以下列方式证实:
- •? 在筛选前 1 年内或筛选期间的肝组织活检未见肝硬化(如 Metavir 评分为 F0-F3,GS 评分为 S0-S3);或
- •? 在筛选前 6 个月或筛选期内的 Fibroscan 评分?12.5 kPa。
- •在有肝活检结果的情况下,以肝活检结果为准。
排除标准
- •以下排除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组:1)试验前 3 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
- •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 •有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 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 285 mL,或烈酒 25 mL,或葡萄酒 100 mL);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 •有吞咽困难或筛选前 6 个月内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或排泄的胃肠道及肝脏、肾脏疾病史(不论治愈与否)或手术史者;
-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 •在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CYP1A2、2A6、2C8、2C19、3A4 和 3A5)的强抑制剂和 / 或诱导剂,肝代谢酶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氯吡格雷、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醋竹桃霉素等,肝代谢酶强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等
- •在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
- •在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服用过影响 CYP3A4 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在首次服药前 7 天内,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 •近期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者;
-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 •不能耐受标准餐(两个煮鸡蛋、一片黄油培根吐司、一盒油炸土豆条、一杯全脂牛奶)的受试者(此条只适用于参与餐后试验的受试者);
- •12 导联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 •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筛选前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病毒性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筛选阳性;
- •从筛选阶段至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 •在首次用药前 24 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在首次用药前 24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以下排除标准适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组:1)试验前 3 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
- •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包括已知对核苷或核苷类似物过敏者;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 •血小板计数<9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2×109/L,血红蛋白<90 g/L;
- •甲胎蛋白>50 ng/mL;
- •采用 MDRD 公式计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
- •心电图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 •ANA 滴度?1:320 或异常有临床意义;
- •在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服用过肝代谢酶(CYP1A2、2A6、2C8、2C19、3A4 和 3A5)的强抑制剂和 / 或诱导剂,肝代谢酶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氯吡格雷、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醋竹桃霉素等,肝代谢酶强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圣约翰草等,
- •在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服用过具有抗乙肝病毒活性的制剂,如:α-干扰素,克拉夫定(L-FMAU)和声称具有抗病毒活性的中药,且提高 / 保护肝功能或改善 / 预防肝纤维化的药物;
- •需长期服用引起免疫抑制、或存在高风险的肾毒性或肝毒性、或影响肾脏排泄的药物,如,免疫抑制药物-强的松全身用药,霉酚酸酯,环孢菌素和抗代谢药(硫唑嘌呤等);肾毒性药物-两性霉素 B,氨基糖苷类,膦甲酸;肝毒性药物-异烟肼;
- •患有任何非 HBV 原因引起的肝脏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血色素沉着症、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威尔逊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药物或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有效性或安全性判断者;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5 年内存在恶性肿瘤(例外情况:手术切除且完全治愈的特定癌症[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等]或宫颈原位癌除外,可以入选)。目前正在评估潜在恶性肿瘤的受试者,不得进入本临床研究;
- •16)筛选时其它临床发现显示非 HBV 相关的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或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者;
- •丙肝抗体、丙肝核心抗原、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 RPR 同时阳性,需排除;
- •实体器官移植者;
- •筛选前 2 周内服用过影响 CYP3A4 代谢的食物,如西柚或含有西柚的饮料,或进行高强度的体育锻炼(比如:力量训练、有氧训练和踢足球),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
- •在首次用药前 24 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在首次用药前 24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
-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临床试验(如果受试者在治疗前退出研究,即未被随机化或未接受治疗,可以入组本研究);
-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 达峰时间(Tmax) ? 峰浓度(Cmax) ? 消除半衰期(t1/2) ? 从首次给药开始外推到至无穷大的血浆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 ? 清除率(CL/F)等
时间窗: 健康受试者:给药后 48h 乙肝受试者:给药后第 2、5、6、7、14、21±2、第 28 天
各组不同检测时间点 HBV DNA 拷贝数的对数(以 10 为底)相比基线下降均值。
时间窗: 筛选、第-1 天、第 7、14、21±2 天给药前,第 29、35±2 天
次要结局
- 1.各组不同检测时间点 HBsAg 的对数(以 10 为底)相比基线下降均值; 2.各组不同检测时间点 HBeAg 的对数(以 10 为底)相比基线下降均值。(第-1 天、第 7、14、21±2 天给药前,第 29、35±2 天)
研究者
张英俊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Loading locat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