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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300070166
ChiCTR2300070166尚未招募3 期

HR18034 用于痔切除术后镇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药及安慰剂对照 III 期临床试验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2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3年4月5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29
主要终点
NRS 疼痛强度评分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估注射用 HR18034 用于痔切除术后镇痛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试验前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风险。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III~IV 度内痔、外痔或合并有脱垂的混合痔的受试者,拟在蛛网膜下 腔麻醉下行外剥内扎术,预期切口总长度≥ 3 cm;
  • 年龄≥ 18 周岁,性别不限;
  • 18 kg/m2 ≤ BMI ≤ 30 kg/m2;
  • 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 I 级~II 级;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随机前的 7 天内血妊娠试验检查结果阴性,且未处于哺乳期。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采用高效避孕措施。给药前和研究期间血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不在哺乳期。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采用高效避孕措施。研究期间不允许捐精。

排除标准

  • 1.随机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或有 II 度及 II 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等严重心律失常病史,或 NYHA 心功能 II 级及 以上病史的受试者;
  • 2.合并缺血性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病史的受试者;
  • 3.合并精神系统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及认知功能障碍的受试者;
  • 4.合并可能会影响术后疼痛评估的其他身体疼痛;
  • 5.严重或难治性术后恶心或呕吐史;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持续性或复发性恶心和 / 或呕吐,包括但不限于胃幽门梗阻、高钙血症或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 6.合并脊髓病变或脊柱病变;
  • 7.既往有痔切除术病史的受试者;
  • 8.合并大便失禁、肛周脓肿、肛裂、肛门直肠脱垂、门静脉高压伴直 肠静脉曲张以及炎性肠病等;
  • 9.随机前 7 天内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
  • (1)空腹血糖(FPG)≥8.3mmol/L;
  • (2)肝功能异常: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 / 和丙氨酸氨基 转移酶(ALT)和 / 或总胆红素(TBiL)≥1.5×ULN;
  • (3)肾功能异常:血肌酐(Cr)≥1.5×ULN,或透析受试者;
  • (4)凝血功能异常:PT>正常值上限+3s 和 / 或 APTT >正常值上限 10s;
  • (5)血小板(PLT)<80×109/L;
  • (6)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治疗的贫血;
  • 10.筛选期心率<50 次 / 分或心率>100 次 / 分;
  • 11.随机前诊断为难治性高血压的受试者;
  • 12.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抗体中任一项检测阳性者;
  • 13.已知对罗哌卡因或其他酰胺类局部麻醉剂及试验期间可能用到的其他药物过敏或禁忌;
  • 14.在随机前使用下列任何一种药物:
  • (1)随机前 24h 内,使用任何阿片类药物、NSAIDs(<300mg/日阿 司匹林除外)、其他局麻类药物;
  • (2)随机前 3 天内,静脉或口服甲硝唑;
  • (3)随机前 14 天内,静脉或口服皮质类固醇类药物;
  • (4)随机前 14 天内,使用中枢性α肾上腺素激动剂(如可乐定)、 抗惊厥药(如卡马西平、普瑞巴林、加巴喷丁)、抗抑郁药(如三环类、选择性 5-HT 再摄取抑制剂类);
  • (5)随机前 5 个半衰期内,使用影响肝脏代谢的药物:强 CYP1A2 抑制剂:如环丙沙星,依诺沙星,氟伏沙明;CYP1A2 底物:如茶碱,丙米嗪;强 CYP3A4 抑制剂:如伏立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CYP3A4 底物:如达芦那韦,茚地那韦,沙奎那韦;强 CYP3A4 诱导剂:如利福平;
  • 15.随机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和 / 或酗酒史,酗酒定义为每日平均饮酒超过 2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 为 40%的白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在接受研究药物前 24h 内食用酒精类食物或饮料;
  • 16.研究药物给药前 48h 内及治疗期间不能避免食用特殊饮食(包括烟草、葡萄柚、含咖啡因类、富含黄嘌呤食物 / 饮料)和 / 或近 3 个月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葡萄柚 / 葡萄柚汁、西柚汁、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 8 杯以上,每杯 200 mL);
  • 17.随机前 3 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和 / 或既往参与过本研究药物临床试验(接受过试验用药品);
  • 18.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不适合参加此试验的其他因素的受试。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阳性对照药组

安慰剂对照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NRS 疼痛强度评分

次要结局

  • 疼痛缓解评分
  • 镇痛满意度评分
  • 嗜睡评分
  • 血压
  • 心电图
  • 心率、脉搏
  • 血氧饱和度

研究者

发起方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

研究点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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