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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1017
CTR20211017进行中(未招募)1 期

一项评估 Bcl-2 抑制剂 BGB-11417 用于成熟 B 细胞恶性肿瘤成人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抗肿瘤活性的 1 期研究

未提供1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81 人开始时间: 2021年5月1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81
试验地点
11
主要终点
BGB-11417 单药治疗的 RP2D 和 / 或 MTD, 包括 1)贝叶斯 Logistic 回归模型推荐的 MTD 或 MAD; 2)申办方根据安全监查委员会(SMC) 考量总体数据后建议确定的 RP2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1. 在给定的 B 细胞恶性肿瘤剂量探索队列中评价 BGB-11417 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确定 BGB-11417 单药治疗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给药剂量(MAD)和 2 期推荐剂量(RP2D) 2.在评价的疾病类型中评价递增给药方案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2. 评估 BGB-11417 单药治疗的药代动力学(PK)
  3. 以研究者确定的总体缓解率(ORR)为指标,评估 BGB-11417 单药治疗在评价的疾病类型中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1. 在给定的b细胞恶性肿瘤剂量探索队列中评价bgb-11417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确定bgb-11417单药治疗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给药剂量(mad)和2期推荐剂量(rp2d) 2.在评价的疾病类型中评价递增给药方案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程序、采样或分析前提供已签署并注明日期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 队列 A:边缘区淋巴瘤 (MZL), 滤泡性淋巴瘤 (FL), 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DLBCL),或转化型惰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NHL);
  • 队列 B 和 C:符合国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研讨会(IWCLL)标准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诊断。
  • 计算机断层扫描 / 磁共振成像显示有可测量病灶,定义为:
  • CLL:至少 1 个淋巴结的最长直径 >1.5 cm,而且 2 个垂直径可测量;
  • DLBCL、FL、MZL、SLL:至少 1 个淋巴结的最长直径 >1.5 cm 或至少 1 个结外病灶的最长直径 >1.0 cm,有 2 个垂直径可测量。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 2
  • 器官功能良好,定义为:a.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0 x 109/L。骨髓受累的患者除外,在这种情况下 ANC 必须 ≥0.75 x 109/L;
  •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小板 >40 x 109/L(40,000/mm3)(不得使用生长因子支持或输血); c.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红蛋白>80 g/L(不得使用生长因子支持或输血); d. 肌酐 CL/F ≥50 mL/min; e.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谷草转氨酶和 / 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血清谷丙转氨酶 ≤3× 正常值上限(ULN); f. 总胆红素水平 ≤2× ULN(确诊 Gilbert 综合征者除外)
  • 血清淀粉酶 ≤1.5× ULN 和 / 或血清脂肪酶 ≤1.5× ULN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 90 天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 男性患者如果禁欲、已切除输精管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 90 天,联合使用屏障避孕法和其他方法,可允许入组。男性患者在研究药物开始给药后至停药后 90 天内不得捐精。

排除标准

  • 入组研究前 2 年内存在既往恶性肿瘤(研究疾病除外),但已经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或局部 Gleason 评分 ≤6 分的前列腺癌除外
  • 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接受研究药物有风险或者使安全性或有效性结果难以解释的基础医学疾病
  • 已知淋巴瘤 / 白血病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 既往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除非移植后 ≥3 个月) 或既往嵌合细胞治疗 (除非细胞输注后 ≥6 个月); 或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
  • 已知浆细胞肿瘤、幼淋巴细胞白血病、Richter 综合征病史或目前疑似 Richter 综合征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使用以下治疗: i.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任何基于生物学和 / 或免疫学的治疗,包括白血病或淋巴瘤的实验性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单克隆抗体治疗,如利妥昔单抗和 / 或癌症疫苗治疗); ii.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全身化疗或放疗; iii. 出于抗肿瘤目的给予皮质类固醇,可允许患者在入组前接受短期(≤7 天)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以控制淋巴瘤相关症状,但需要在研究治疗开始后 5 天内逐渐减量至停药
  •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真菌、细菌和 / 或病毒感染
  • 既往接受过 Bcl-2 抑制剂(例如维奈克拉片/ABT-199 治疗)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到≤ 1 级(脱发、ANC 和血小板计数除外)
  •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25 x 109/L 的 CLL/SLL 患者不应入组队列 B
  • 临床重大心血管疾病,包括:a. 筛选前 6 个月内的心肌梗死; b. 筛选前 3 个月内的不稳定型心绞痛; c.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 III 或 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d.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史(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 e. 按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 QTcF 间期 >480 ms; f. 莫氏 II 型二度或三度心脏传导阻滞病史,而未植入永久起搏器; g.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即筛选期至少连续 2 次血压测量结果为:收缩压 >170 mmHg,舒张压 >105 mmHg
  • 已知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者反映活动性病毒性乙型肝炎(HBV)或病毒性丙型肝炎(HCV)感染的以下血清学状态:a. 存在病毒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病毒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 b. 存在 HCV 抗体。存在 HCV 抗体的患者,如果未检测到 HCV 核糖核酸(RNA),并且愿意每月进行 HCV RNA 筛查,则允许入组
  • 无法吞咽片剂或存在显著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胃或小肠切除术、减肥手术、有症状的炎症性肠病或部分或完全肠梗阻
  • 在 BGB-11417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任何中效 CYP3A4 抑制剂或强效 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
  • BGB-11417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颅内出血或卒中病史
  • 本临床研究时间(包括筛选期)之外的 NHL 或 CLL/SLL 合并治疗
  • 对皮质类固醇或其他标准治疗反应不佳的自身免疫性贫血和 / 或血小板减少症
  • 正在发生的药物性肝损伤、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胆石症引起的持续性肝外阻塞、肝硬化或门静脉高压症。
  • 对 BGB-11417 或研究药物的任何其他成分存在超敏反应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BGB-11417 单药治疗的 RP2D 和 / 或 MTD, 包括 1)贝叶斯 Logistic 回归模型推荐的 MTD 或 MAD; 2)申办方根据安全监查委员会(SMC) 考量总体数据后建议确定的 RP2D。

时间窗: DLT 窗口期以及后续每个治疗周期

BGB-11417 单药治疗的安全性,根据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导致终止治疗的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时间窗: DLT 窗口期以及后续每个治疗周期

肿瘤溶解综合征(TLS)相关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时间窗: DLT 窗口期以及后续每个治疗周期

次要结局

  • 推导 BGB-11417 单药治疗的 PK 参数, 包括 1)单次给药 PK 参数; 2)稳态后 PK 参数。(PK 采集期)
  • 研究者根据相应的疾病缓解评估标准确定的 BGB-11417 单药治疗的 ORR(整个研究期间直至首次发生疾病进展)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李越

百济神州(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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