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转移性和 / 或不可切除的胃肠道间质瘤 (GIST) 受试者中进行的 IDRX-42 首次人体 (FIH) 研究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30
- 试验地点
- 27
- 主要终点
- I 期主要终点: 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 (TEAE) 和剂量限制性毒性 (DLT) 的性质、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I 期 主要: · 确定转移性和 / 或手术不可切除的 GIST 受试者的 IDRX-42 最大耐受剂量 (MTD) 和 / 或 II 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和时间表 (RP2DS) 次要: · 评估 IDRX-42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描述 IDRX-42 的药代动力学 (PK) 概况特性 · 评估 IDRX-42 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探索性: · 探索潜在的预测性和 / 或药效学标志物 · 评估 KIT、PDGFRA 和其他相关基因突变等位基因片段的变化及其与临床结局的相关性 Ib 期 主要: · 进一步描述 IDRX-42 在转移性和 / 或手术不可切除的 GIST 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性 · 评估 IDRX-42 在转移性和 / 或手术不可切除的 GIST 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 · 进一步评估 IDRX-42 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 描述 IDRX-42 的药代动力学概况特性 探索性: · 探索潜在的预测性和 / 或药效学标志物 · 评估 KIT、PDGFRA 和其他相关基因突变等位基因片段的变化及其与临床结局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 ≥ 18 岁,除非国家 / 地区对未成年人有不同的年龄标准要求(例如,在韩国成人须>19 岁)。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转移性和 / 或手术不可切除的 GIST。
- •a. I 期剂量爬坡受试者:有伊马替尼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记录
- •b. Ib 期探索性队列:
- •i. 队列 1:仅接受伊马替尼治疗(二线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拒绝或不适合其他 SOC
- •ii. 队列 2:接受伊马替尼和舒尼替尼治疗(三线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接受伊马替尼、舒尼替尼和另一种药物(即瑞戈非尼或瑞派替尼)治疗(四线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接受伊马替尼、舒尼替尼、瑞戈非尼和瑞派替尼(五线或以上治疗)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 •iii. 队列 3:初治(一线治疗)且拒绝或不适合其他标准治疗 (SOC)
- •iv. 队列 4:满足队列 2 相同标准(三线或以上)而且曾接受过试验性药物 NB003 或 THE-630 或 Bezuclastinib 加舒尼替尼联合治疗
- •根据当地的检查确定,有 KIT 致病性突变或任何除外显子 18 突变以外的 PDGFRA 突变记录。
- •根据 mRECIST 1.1 版,GIST 受试者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病灶 。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得分为 0 或 1。
- •根据 NCI CTCAE 5.0 版,既往治疗的任何毒性消退至 ≤ 1 级,或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时已消退至基线水平。
- •注:如果认为不可逆,未消退的既往治疗相关的 2 级脱发、≥ 2 级的周围神经病变和使用稳定剂量甲状腺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 ≥ 2 级甲状腺功能减退是允许的。
- •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或尿液 β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β-hCG) 妊娠测试结果为阴性。
- •注:β-hCG 值在妊娠范围内,但未妊娠(假阳性)的女性可在排除妊娠后经申办方书面同意后入组。
- •注: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绝经后;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不需要进行妊娠测试。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如果未绝经或做过绝育手术,必须同意在给药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至少 30 天内,避免与性伴侣进行异性性交或采取高效避孕措施。有关可接受的避孕措施,请参阅第 8.3 节。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他们将在给药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避免异性性交或使用避孕套,且他们的伴侣将使用高效避孕措施。
- •如果当地监管机构允许,受试者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参加研究的知情同意。
- •能够并愿意进行研究评估并遵守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任何研究性药物 NB003 治疗或 THE-630 治疗或 Bezuclastinib 加舒尼替尼联合治疗(在 Ib 期队列 4 接受治疗的受试者除外)。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个半衰期或 14 天(以较短者为准)内接受过任何激酶抑制剂(如伊马替尼、舒尼替尼、瑞戈非尼、瑞派替尼或其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TKI])或其他系统性抗癌治疗(包括细胞毒性化疗、研究性药物、抗肿瘤单克隆抗体或免疫疗法)。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中性粒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 •同时为 KIT 和 PDGFRA 的野生型 GIST。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放疗。
- •原发性脑恶性肿瘤,或已知未经治疗或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瘤。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进行了重大手术(中心静脉导管放置和肿瘤穿刺活检等小型手术不被视为重大手术)或未从手术中完全恢复的受试者。如果受试者计划在预期研究参与期间行大手术,则其不符合资格要求。
- •12 导联心电图显示筛选时由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 QT 间期 (QTcF) > 470 毫秒(适用于女性)或 >450 毫秒(适用于男性),或有长 QTc 综合征病史。如果根据研究者的评估认为延长无临床意义,则由于束支传导阻滞导致 QTcF 延长的受试者可能符合资格。
- •患有严重、未受控制或活动性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 •a.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不稳定型心绞痛。
- •c.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 II-IV 级)。
- •d. 具有临床意义的、不受控制的房性心律失常(由研究者确定)。
- •e. 有任何室性心律失常病史。
- •f.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g. 研究开始时有未控制高血压。患有高血压的受试者应在研究开始时接受治疗,以控制血压。
- •患有活动性未受控制的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要静脉内注射抗生素。
- •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出现以下任何情况:
- •a. 如果没有肝转移,丙氨酸转氨酶 (ALT) 和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 3 × 正常值上限 (ULN);如果存在肝转移,> 5 × ULN。
- •b. 总胆红素 > 1.5 × ULN;患 Gilbert 综合症时,直接胆红素 > 1.5 × ULN,总胆红素 > 3 × ULN。
- •c. 估算的肌酐清除率 < 6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 •d. 血小板计数 < 90 × 109/L。
- •e.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 1.0 × 109/L。
- •f. 血红蛋白 < 9 g/dL。输血和促红细胞生成素可用于让其达到至少 9 g/dL,但必须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 2 周使用。
- •已知诊断为 HIV 感染或活动性病毒性肝炎;不需要病毒检测。
- •已知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 (HBV) 或丙型肝炎病毒 (HCV) 感染,可通过可检测的病毒载量(分别为 HBV-DNA 或 HCV-RNA)证明。应考虑所有受试者的 HBV 再激活风险,并仔细评估是否需要进行抗 HBV 预防性治疗。有活动性疾病史且符合抗 HBV 治疗标准的慢性 HBV 感染受试者应接受抑制性抗病毒治疗,才符合入组资格。HCV 抗体呈阳性,但因既往治疗或自然消退而 HCV RNA 呈阴性的受试者符合资格。如果 HCV RNA 呈阴性,则允许在入组时同时接受 HCV 治疗的受试者。
- •允许患有 GIST 以外的既往或并发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入组,但研究者认为其他恶性肿瘤的自然病史或治疗有可能干扰研究药物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估的情况除外。例如,如果发现任何其他需要细胞毒性化疗或其他 TKI 治疗的活动性未控制恶性肿瘤,受试者将不符合参加本研究的资格。
- •患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药物安全性评估的任何病症或疾病,包括可能干扰正常胃肠道药物吸收的病症。
- •已知对 IDRX-42 成分过敏。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I 期主要终点: 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 (TEAE) 和剂量限制性毒性 (DLT) 的性质、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时间窗: 将在 I 期的第一个治疗周期(28 天)评估 DLT TEAE 预计将持续约 6 个月
Ib 期主要终点: 安全性:TEAE 的性质、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实验室结果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预计将持续约 18 个月
Ib 期主要终点: 有效性:独立审查(IR)根据 mRECIST1.1 版(Demetri2013)评估的客观缓解率 ORR
时间窗: 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18 个月
次要结局
- I 期次要终点:TEAE 的性质、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实验室结果相对于基线的变化(预计将持续约 6 个月)
- I 期次要终点:研究者针对 GIST 受试者根据修订的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1.1 版(mRECIST 1.1 版,(Demetri 2013),附录 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 (ORR)(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6 个月)
- Ib 期次要终点:IR 根据 mRECIST1.1 版(Demetri2013)评估的 DOR(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18 个月)
- I 期次要终点:研究者根据 mRECIST 1.1 版 (Demetri 2013) 评估的至缓解时间 (TTR)(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6 个月)
- Ib 期次要终点:IR 根据 mRECIST1.1 版(Demetri2013)评估的 TTR(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18 个月)
- Ib 期次要终点:IDRX-42 的 PK 参数(将在第 1 周期用药前及用药后 24 小时,第 2 周期用药前及用药后 8 小时及之后每个周期用药前进行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18 个月)
- Ib 期次要终点:总生存期(OS)(末次用药后,每 3 个月一次,预计将持续 1 年)
- I 期次要终点:研究者根据 mRECIST 1.1 版 (Demetri 2013) 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 (PFS)(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6 个月)
- Ib 期次要终点:IR 根据 mRECIST1.1 版(Demetri2013)评估的 PFS(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18 个月)
- I 期次要终点:IDRX-42 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将在第 1 周期用药前及用药后 24 小时,第 2 周期用药前及用药后 8 小时及之后每个周期用药前进行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6 个月)
- I 期次要终点:研究者根据 mRECIST 1.1 版 (Demetri 2013) 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 (DOR)(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6 个月)
- Ib 期次要终点:IR 根据 mRECIST1.1 版(Demetri2013)评估的 CBR(将在第 4 周、8 周及之后的每 8 周评估,预计将持续约 18 个月)
研究者
张彩霞
IDRX, Inc./丘以思(上海)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Aptuit(Verona)Srl/Aptuit (Verona) S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