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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60368
CTR20160368已完成3 期

随机、受试者设盲、多中心、阳性对照比较 S-CHOP 与 R-CHOP 在初治的 CD20 阳性的 DLBCL 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36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30 人开始时间: 2016年6月6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330
试验地点
36
主要终点
总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在初治的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以利妥昔单抗联合 CHOP (R-CHOP)作为阳性对照,评价 SCT400 联合 CHOP (S-CHOP)作为一线治疗方案的临床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 SCT400 联合 CHOP (S-CHOP)治疗 DLBCL 患者的安全性,包括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在初治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以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 (r-chop)作为阳性对照,评价sct400联合chop (s-chop)作为一线治疗方案的临床有效性。
盲法
单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既往未经治疗,经病理组织学证实的 CD20 阳性的 DLBCL 患者
  • 国际预后指数评分(IPI): 0~2 分,即低中危患者
  • 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对于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cm 且短径≥1.0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 ECOG 体力状态评分为 0-2
  • 心脏超声心动图测得 LVEF≥ 50%
  • 患者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无论骨髓受侵与否均需符合以下指标: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
  • 对于未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期男性或女性,需同意在治疗期间和 SCT400 或利妥昔单抗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进行避孕
  • 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已知对人源或鼠源单克隆抗体过敏者,或已知对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者
  • 对 CHOP 方案中任何一个成份有禁忌者
  • 既往接受过针对 DLBCL 的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针对淋巴瘤的局部放疗、单克隆抗体治疗
  • 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抗 CD20 单抗治疗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或入组前 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
  • 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和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受侵,介于 Burkitt 和 DLBCL 之间的灰区淋巴瘤、介于 DLBCL 和霍奇金淋巴瘤(HL)之间的灰区淋巴瘤、原发性渗出性淋巴瘤、浆母细胞淋巴瘤、原发性皮肤 DLBCL、ALK(间变淋巴瘤激酶)阳性的 DLBCL、转化性淋巴瘤患者
  • 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或皮肤黑色素瘤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 合并有可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的显著控制不佳的疾病,例如严重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 III 类或 IV 类心脏病、最近 6 个月内出现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严重高血压)、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 既往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史者
  • 正在接受的持续皮质类固醇治疗,剂量 30>mg/天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的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持续治疗≥10 天
  • 入组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入组前 2 周内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
  • 入组前 4 周内进行了(减毒)活疫苗接种
  • 出现以下实验室异常值: - 肌酐>正常上限(ULN)的 1.5 倍;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正常值上限的 2.5 倍(肝受侵时>正常值上限的 5 倍);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肝受侵时>正常值上限的 3 倍); - 在未接受抗凝药治疗的情况下,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或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 1.5 ×ULN;
  • 入组时有活动性感染,或研究者判定 4 周内有可影响受试者入组的任何重大感染事件(肿瘤性发热除外)
  • 疑似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患者
  • 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定性检测≥10^4 copies/ml;或 HIV 阳性;或 HBV 检查结果为:HBsAg 阳性和 / 或 HBcAb 阳性且 HBV DNA 滴度阳性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总缓解率(ORR)

时间窗: 接受研究药物 6 个周期(18 周)后,基于独立影像学评估的完全缓解率,按照修订的改良版恶性淋巴瘤缓解标准(Cheson et al. 1999)评价

次要结局

  • 完全缓解率(CR+CRu)(接受研究药物 6 个周期(18 周)后,基于独立影像学评估的完全缓解率,按照修订的改良版恶性淋巴瘤缓解标准(Cheson et al. 1999)评价)
  • 无进展生存期(PFS)(从随机化至首次出现进展或复发或各种原因导致死亡的时间)
  • 1 年无进展生存(PFS)率(指随机化后 1 年的 PFS 率)
  • 1 年无事件生存期(EFS)(指从随机化至首次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或各种原因导致死亡,或开始新方案治疗的时间。如果未发生上述事件, EFS 为至末次肿瘤评估的日期时终止)
  • 缓解持续时间(DOR)(根据研究者评估,从首次出现 CR 或 PR 至疾病复发或进展(基于独立评估)或各种原因导致死亡的时间;对于达到缓解,在分析前没有出现疾病进展,或肿瘤复发或死亡的患者,DOR 为至末次疾病评估的日期时终止)
  • 总生存期(OS)(指从随机化至各种原因导致死亡的时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盖文琳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研究点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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