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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2082
CTR20252082尚未招募3 期

评价重组结核分枝杆菌融合蛋白(Xs02)在 3~64 周岁人群中注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盲法 III 期临床试验

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8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21
主要终点
结核病患者中,试验药物 Xs02 和对照药品 EC、皮试前 QFT 的灵敏度;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研究目的

  1. 评价结核病患者中,试验药物 Xs02 的灵敏度非劣效于对照药品 EC 和皮试前 QFT;
  2. 评价健康受试者和非结核病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中,试验药物 Xs02 的特异度非劣效于对照药品 EC 和皮试前 QFT;
  3. 评价 18~64 周岁三阴人群中,卡介苗接种人群的阴性率优于阳性对照 TB-PPD。 次要研究目的
  4. 验证 Xs02 的阳性反应标准;
  5. 评价试验药物 Xs02 和对照药品 EC 在结核病患者、健康受试者和非结核病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中,皮试结果一致性、与 QFT 诊断结果的一致性;
  6. 18~64 周岁健康人群中,比较试验药物 Xs02 和对照药品 TB-PPD 皮试后的特异度;
  7. 评价试验药物 Xs02 在 3~64 周岁人群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3岁 至 64岁(—)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结核病患者入选标准(仅队列一):1)年龄 3~64 周岁,男女不限;
  • 本人 / 受试者监护人自愿并同意参加本试验,能遵守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参加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17)》/《儿童肺结核诊断专家共识(2022 版)》的标准(3~17 周岁)确诊为肺结核的受试者,本次发病抗结核治疗疗程在 1 个月内(本次开始治疗与前次规则性抗结核治疗停药间隔大于 6 个月);
  • 根据附录三确诊为肺外结核病患者,本次发病抗结核治疗疗程在 1 个月内(本次开始治疗与前次规则性抗结核治疗停药间隔大于 6 个月)。涂片阴性肺结核的定义:
  • a) 必须具备的指标(需全部满足):
  • 至少 3 份痰标本涂片镜检抗酸杆菌阴性;
  • 符合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的胸部影像学表现(有或无肺结核临床症状);
  • 临床上可排除其它非结核性肺部疾患。
  • 注:支气管肺泡灌洗液(BALF)检出抗酸杆菌或支气管或肺部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结核性改变可确诊。
  •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TST)、γ-干扰素释放试验(QFT)、结核菌特异抗原皮肤试验(EC)阳性;
  • 血清抗结核抗体阳性;
  • 痰结核分枝杆菌 PCR 加探针检测阳性;
  • 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结核病变。
  • 涂片阳性肺结核的定义(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2 份痰标本涂片抗酸杆菌检查阳性者;
  • 1 份痰标本涂片抗酸杆菌检查阳性且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典型肺结核表现者;
  • 1 份痰标本涂片抗酸杆菌检查阳性且 1 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者。
  • 疑似结核病患者入选标准(仅队列三):1)*年龄 3~64 周岁,男女不限;
  • 本人 / 受试者监护人自愿并同意参加本试验,能遵守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参加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5 周岁及以上人群根据影像学检查结合临床症状 / 体征诊断为疑似肺结核患者(相关症状 / 体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17)》);5 周岁以下人群根据《儿童肺结核诊断专家共识(2022 版)》诊断为疑似肺结核患者;
  • 根据附录三诊断为疑似肺外结核病患者。
  • 健康受试者入选标准(队列一和队列二):1)*年龄 3~64 周岁,男女不限,入组当天腋下体温<37.5℃(≤14 周岁)/<37.3℃(>14 周岁);
  • 本人 / 受试者监护人自愿并同意参加本试验,能遵守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参加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经病史询问无结核病史、结核病家族史、结核病密切接触史(指与登记的结核病患者在其确诊前 3 个月至开始抗结核治疗后 14 天内直接接触),无肺内、外结核病,无可能为结核病的呼吸道症状及全身其它部位症状。胸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 无结核病中毒临床症状(结核中毒症状是指除外咳嗽、胸痛、胸闷等局部症状外,尚有较为明显的全身症状,如乏力、午后低热、食欲不振、夜间盗汗等。女性可能有内分泌系统的紊乱,比如月经不调、闭经等)。
  • 非结核病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入选标准(仅队列一):1)*年龄 3~64 周岁,男女不限;
  • 本人 / 受试者监护人自愿并同意参加本试验,能遵守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参加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经确诊患有呼吸道或其他肺部疾病,但临床医师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查可排除结核病的受试者(包括肺炎、肺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非结核分枝杆菌病(Non-tuberculous Mycobacteria,NTM)、慢阻肺等)。
  • 队列二中三阴人群卡介苗接种入选标准:1)第一次皮试左右双臂检测结果以及 QFT 检测结果全阴性的人群(即 Xs02、TB-PPD、QFT 检测结果阴性);
  • 经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
  • 队列二中接种卡介苗的三阴人群第二次同体双臂皮试入选标准:*年龄 18~64 周岁,男女不限,注射当天腋下体温<37.3℃。如果受试者不符合带星号(*)规定的标准,可以在符合此标准时重新安排访视。

排除标准

  • 患者排除标准:1)皮试前 3 个月内进行过结核菌素(PPD)或同类产品试验(未成年患者除外);
  • 患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肺炎等)、广泛性皮肤病及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或食物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有过敏以及疤痕体质)者;
  • *皮试当天处于急性疾病期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如患有急性疾病,可针对呼
  • 吸道及全身症状、体征;一般情况、意识、体温、呼吸频率、心率和血压等生命体征;
  • 血常规检查、血生化检查、血气分析、CRP 等指标,结合目前已有治疗方案,综合评
  • 估受试者是否已趋于临床稳定期);
  • 有惊厥、癫痫、精神病史和 / 或精神病家族史(直系亲属)者;
  • 有已知或可疑(或有高危发生可能)的严重免疫性疾病、免疫功能损伤或异常者,包
  • ? *皮试前 1 个月内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包括放化疗)或免疫增强剂治疗者,如
  • 胸腺肽、白介素、干扰素、香菇多糖,卡介菌多糖核酸(BCG-PSN)、长期使用全身
  • 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连续 2 周及以上使用,剂量?0.5mg/kg/天(≤5 岁)或?20mg/天
  • (>5 岁)泼尼松或相当于泼尼松剂量;皮试前 3 天内接受任何剂量的全身性糖皮质
  • 激素类药物;允许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等;
  • ? *皮试前 3 个月内接受免疫球蛋白制剂或血液产品或血浆提取治疗者;
  • ? *经靶向药物治疗且与皮试间隔不足 5 个半衰期的恶性肿瘤患者;
  • *皮试前 7 天内接种过非活疫苗,或 28 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 *皮试前 3 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器械(安慰剂、体外诊断试剂或非接触
  • 人体器械除外)或在本试验期间有参加其他临床试验的计划;
  • 入组前妊娠试验检测阳性、处于哺乳期或未在入选本试验前 2 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
  • 施的育龄女性(处于女性生殖器官发育成熟(月经初潮)到卵巢功能衰退(绝经)后一
  • 年内的女性),或在试验期间内有生育计划不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口服
  • 避孕药、注射或埋植避孕、缓释局部避孕药、激素贴剂、宫内节育器(IUD)、绝育、
  • 避免性生活、安全套(男性)、隔膜、宫颈帽等;不视为有效的避孕措施为安全期避孕
  • 法、体外射精法和紧急避孕法等)者;
  • 研究者认为存在依从性差、可能影响试验评估或者其他不适合参与本试验的任何情况。
  • 健康受试者排除标准:1) *皮试前 3 个月内进行过结核菌素(PPD)或同类产品试验;
  • 患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肺炎等)、广泛性皮肤病及过敏
  • 体质(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或食物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有过敏以及疤痕体质)
  • *皮试前 3 天处于急性疾病期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
  • *皮试前 3 天内使用了退热、镇痛和抗过敏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氯雷他
  • 有惊厥、癫痫、精神病史和 / 或精神病家族史(直系亲属)者;
  • 有已知或可疑(或有高危发生可能)的严重免疫性疾病、免疫功能损伤或异常者,包
  • ? *皮试前 1 个月内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包括放化疗)或免疫增强剂治疗者,如
  • 胸腺肽、白介素、干扰素、香菇多糖,卡介菌多糖核酸(BCG-PSN)、长期使用全身
  • 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连续 2 周及以上使用,剂量 0.5mg/kg/天(≤5 岁)或 20mg/天
  • (>5 岁)泼尼松或相当于泼尼松剂量;皮试前 3 天内接受任何剂量的全身性糖皮质
  • 激素类药物;允许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等;
  • ? *皮试前 3 个月内接受免疫球蛋白制剂或血液产品或血浆提取治疗者;
  • *皮试前 7 天内接种过非活疫苗,或 28 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 *皮试前 3 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器械(安慰剂、体外诊断试剂或非接触
  • 人体器械除外)或在本试验期间有参加其他临床试验的计划;
  • 入组前妊娠试验检测阳性、处于哺乳期或未在入选本试验前 2 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
  • 施的育龄女性(处于女性生殖器官发育成熟(月经初潮)到卵巢功能衰退(绝经)后一
  • 年内的女性),或在试验期间内有生育计划不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口服
  • 避孕药、注射或埋植避孕、缓释局部避孕药、激素贴剂、宫内节育器(IUD)、绝育、
  • 避免性生活、安全套(男性)、隔膜、宫颈帽等;不视为有效的避孕措施为安全期避孕
  • 法、体外射精法和紧急避孕法等)者;
  • 研究者认为存在依从性差、可能影响试验评估或者其他不适合参与本试验的任何情况。
  • 队列二、队列四中三阴人群卡介苗 / 安慰剂接种排除标准:具有卡介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卡介苗 / 安慰剂的任何成分过敏者;2)发热及急性
  • 传染病患者,包括活动性结核病人;3)严重的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病)和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4)有免疫缺陷或损害者(如艾滋病患者);5)正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或放射治疗。
  • 另有 2 项未显示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结核病患者中,试验药物 Xs02 和对照药品 EC、皮试前 QFT 的灵敏度;

时间窗: 7 天

健康受试者和非结核病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中,试验药物 Xs02 和对照药品 EC、皮试前 QFT 的特异度;

时间窗: 7 天

18~64 周岁三阴人群中,卡介苗接种人群中试验药物 Xs02、对照药品 TB-PPD 的阴性率。

时间窗: 7 天

次要结局

  • 绘制 Xs02 的 ROC 曲线并计算及 AUC,验证试验药物的最佳诊断界值、时间范围以及特异性反应类型(红晕或硬结);(7 天)
  • 试验药物 Xs02 和对照药品 EC 在 3~64 周岁结核病患者、健康受试者和非结核病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中皮试后各时间点和时间段皮试结果一致性、与皮试前 QFT 诊断结果的一致性;(7 天)
  • 18~64 周岁健康人群中,试验药物 Xs02 和对照药品 TB-PPD 皮试后的特异度;(7 天)
  • 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7 天)

研究者

研究点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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