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评价 TST003 的首次用于人体、开放、多中心 I 期研究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6
- 试验地点
- 5
- 主要终点
- 剂量限制性毒性( DLT)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a 期主要目的:评估 TST003 单药治疗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 (MTD) 和 / 或 II 期临床推荐剂量 (RP2D) 次要目的:表征 TST003 单药治疗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PK) 特征 ;表征 TST003 单药治疗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评估靶标结合与组织和血液循环中的生物标记物。评估药物暴露量、药效学和临床转归间的关系。评估 TST003 单药治疗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的抗肿瘤活性 1b 期主要目的:评估 TST003 以 RP2D 的剂量单药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的疗效 次要目的:确定 TST003 以 RP2D 的剂量单药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特征和耐受性;评估 TST003 以 RP2D 的剂量单药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的 PK 特征;表征 TST003 单药治疗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评估靶标结合与组织和血液循环中的生物标记物。 评估药物暴露量、药效学和临床转归间的关系。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主要目的
- 评估tst003单药治疗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 (mtd) 和/或 Ii 期临床推荐剂量 (rp2d)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至少 18 岁。
- •自愿同意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且能够遵守本研究方案的所有要求。
- •第一部分(剂量递增):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的受试者,可提供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存档肿瘤组织,以便提交至中心实验室进行生物标记物评估。
- •注:生物标记物检测需要 FFPE 标本或 15 张未染色的肿瘤组织切片
- •第二部分(药效学组):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腺癌受试者。强烈建议(非必须)在筛选期进行肿瘤活检。如未行活检,筛选期必须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要求同第一部分)。受试者必须具有经研究者评估风险可接受的可进行治疗期间活检的肿瘤病灶。
- •受试者在既往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肿瘤进展,且不存在可能带来临床获益的标准治疗
- •根据 RECIST v1.1,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病灶(仅第二部分)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 •按照 Cockcroft 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30 mL/min。
- •适当的骨髓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00/mm3(≥1.5×103/L);
- •血小板≥100,000/mm3(≥100×109/L);
- •血红蛋白≥9.0g/dL;
- •适当的凝血功能,即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影响这些参数的抗凝治疗,则受试者的抗凝治疗应该处于稳定剂量)
- •合适的肝功能,即胆红素≤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 和与 WOCBP 有性行为的男性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和 TST003 末次给药后至少 90 天内遵循指导方法避孕。避孕方法应符合当地法规。WOCBP 和绝经后女性的定义以及避孕指南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附录 2
排除标准
- •未经治疗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 (CNS) 转移。
- •注:对于无症状且经过治疗的 CNS 转移受试者,如果临床状况稳定且经针对 CNS 的治疗后超过 4 周不再需要类固醇治疗,则有资格参加研究。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既往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化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或靶向治疗或草药)。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或局部区域性治疗(经导管动脉化疗栓塞术或射频消融术);研究药物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非靶病灶的姑息性放疗。
- •既往抗癌疗法治疗后未恢复的任何 2 级或 2 级以上毒性(脱发除外)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 周内使用过任何无抗肿瘤作用的中草药。
- •有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或未受控制的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肺纤维化、活动性肺炎)病史。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重度心血管疾病,包括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III 级或 IV 级心力衰竭或未受控制的心律失常。
- •根据 12 导联 ECG(重复三次),使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后的 QT 间期(QTcF)平均数延长至> 480 毫秒(ms),或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其他风险因素病史(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直系亲属中有 40 岁以下的不明原因猝死)。
-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 或舒张压>90mmHg)
- •严重的肠道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 •a.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有消化性溃疡病。
- •b.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出现过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出血,表现为呕血、便血或黑便,且内窥镜检查或结肠镜检查结果没有消退证据。
- •c.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需要持续治疗的活动性结肠炎,包括感染性结肠炎、放射性结肠炎和缺血性结肠炎。
- •d. 有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氏病病史。
- •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的活动性或未控制的感染。
- •活动性病毒性(任何病因)肝炎,但病毒载量低于定量限(乙型肝炎病毒 (HBV) 脱氧核糖核酸 (DNA)<1000 拷贝/mL 或 200IU/mL;丙型肝炎病毒 (HCV)核糖核酸(RNA) 低于定量限)除外。
- •已知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感染或已知存在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 •已知对制剂中的原料药或非活性成分过敏。
- •既往对其他抗体发生过重度超敏反应,研究者认为这表明对研究药物发生超敏反应的可能性增加。
- •当前正在参加并接受研究治疗,或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使用试验产品的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者使用过研究器械。具有可能对研究结果的解读造成混淆、对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的参与造成干扰或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的任何严重疾病、伴随治疗(例如,精神病、药物滥用)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 •18.具有可能对研究结果的解读造成混淆、对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的参与造成干扰或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的任何严重疾病、伴随治疗(例如,精神病、药物滥用)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 •仅针对第二部分(药效学组)的其他排除标准
- •19.既往接受过针对 GREM1 的治疗。
- •20.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年内并发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但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局限性皮肤鳞状细胞癌、局限性基底细胞癌、乳腺导管原位癌和局限性前列腺癌除外。
- •21.基线期基于研究者评估受试者无法进行治疗期间(C3D1)肿瘤活检。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限制性毒性( DLT)
时间窗: 21 天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 术语标准 (NCI CTCAE) 第 5.0 版,按 性质、频率和严重程度表征的不良事件 (AEs)
时间窗: 每个访视时间点
次要安全性终点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测 量、心电图 (ECG) 和超声心动图 ( ECHO ) / 多 门 控 采 集 扫 描 (MUGA) 参数的异常结果
时间窗: 根据访视流程,平均一个访视周期 21 天一次
次要结局
- TST003 的血清浓度和 PK 参数(每个剂量递增会议时,以及项目结束后)
- TST003 的抗药抗体(ADA) ?中和抗体(NAb) ,如适用(每个剂量递增会议时,以及项目结束后)
研究者
毛海燕
苏州创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