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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200057048
ChiCTR2200057048尚未招募2 期

一项多中心、开放标签、前瞻性研究:伏美替尼双倍剂量在初治 EGFR 突变阳性脑转移 NSCLC 患者或 EGFR-TKI 经治后进展且 EGFR T790M 阳性脑转移 NSCLC 患者中的疗效及安全性临床研究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1月3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8
主要终点
iORR:颅内病灶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评估伏美替尼 160mg 治疗的 EGFR 突变阳性 NSCLC 脑转移患者:

  1. iORR:颅内病灶客观缓解率;
  2. iPFS:颅内病灶无进展生存期;
  3. ORR:客观缓解率;
  4. PFS:无疾病进展生存期。 次要目的: 进一步评估伏美替尼治疗的总体疗效:
  5. DCR:疾病控制率;
  6. DOR:缓解持续时间;
  7. 12 个月时的总生存率(1 年 OS 率);
  8. 进一步评估伏美替尼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在任何研究具体程序之前提供知情同意;
  • 在研究入组前 60 天内进行的活组织检查中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肺腺癌;
  • 既往未经 EGFR-TKI 治疗并经任一参与研究中心认可的基因检测方法(ARMS,dd-PCR,NGS 等)检测并确认为 EGFR 突变阳性(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L858R);或患者在经 1 代/2 代/3 代 EGFR-TKI 治疗后经任一参与研究中心认可的基因检测方法(ARMS,dd-PCR,NGS 等)检测并确认为 EGFR T790M 突变阳性;
  • 存在至少一处可准确测量的颅内转移病灶,在基线时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者磁共振成像(MRI)显示病灶最长直径≥10mm,并且适合准确的重复测量;
  • 患者颅内进展且没有相关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经过局部治疗后稳定达 4 周;
  • ECOG 体能状态为 0-2 分;
  • 血液学和肝肾功能足够适于药物治疗;
  • 在开始研究药物前至少 2 周,女性受试者应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并且在开始给药前没有正在进行的母乳喂养,或者否则必须在筛选时满足以下标准之一,可证明没有生育能力的可能性:
  • (1)绝经后定义为年龄超过 50 岁,停止所有外源激素治疗后闭经至少 12 个月;
  • (2)50 岁以下的女性如果在停用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停经 12 个月或更长时间, 并且 LH 和 FSH 水平处于该机构的绝经后范围内,则应视为停经;
  • (3)通过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记录的不可逆的手术绝育,但不包括输卵管结扎术;
  • 男性受试者须愿意使用屏障避孕;
  • 能够依从研究方案及随访程序的要求,并能接受口服药物治疗。

排除标准

  • 有大细胞癌或小细胞癌等神经内分泌成分的肿瘤;
  • 有确证的 EGFR 外显子 20 插入突变或 EGFR C797X 突变;
  • 入组前暴露于其他抗肿瘤治疗(洗脱期为应用药物的至少 5 个半衰期);
  • 目前正在接受(或在接受第一剂研究治疗之前无法停止使用)已知是 CYP3A4 强效诱导剂(至少 3 周前)的药物或草药补充剂(附录 B)。所有患者必须尽量避免伴随使用或摄入任何已知对 CYP3A4 有诱导效应的药物、草药补充剂和 / 或食物;
  • 任何重度或不受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包括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和活动性出血,研究者认为任何不利于患者参与研究或破坏方案的依从性,或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在内的活动性感染。慢性病的筛选不作为要求;
  • (1)使用筛选诊所心电图机获得的 QTc 值从 3 次心电图(ECG)检查获得的平均静息校正 QT 间期(QTc)> 500 毫秒;
  • (2)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静息心电图的节律、传导或形态异常,例如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心脏传导阻滞和二度心脏传导阻滞;
  • (3)会增加 QTc 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任何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 40 岁以下不明原因猝死或已知延长 QT 间期的任何伴随用药;
  • (4)心功能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最近 6 个月内有心肌梗塞、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病史或冠脉搭桥手术史或心功能不全等级≥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2 级(附录 C);
  • 间质性肺病、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的既往病史或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 缺乏足够的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通过以下任何实验室数值证明: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0g/L;丙氨酸转氨酶>2.5 倍 ULN;天冬氨酸转氨酶>2.5 倍 ULN(合并肝转移患者,该项指标可以到正常值上限的 5 倍);总胆红素>1.5 倍 ULN; 血清肌酸酐>1.5 倍 ULN,伴肌酸酐清除率<50mL/min [由 Cockcroft 和 Gault 公式测量或计算] -当肌酸酐>1.5 倍 ULN 时,仅需要确认肌酸酐清除率);
  • 对于伏美替尼的有活性或无活性辅料或与伏美替尼有类似的化学结构或类别的药物的超敏反应史;
  • 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疾病、不能吞服配制药品或会妨碍足量吸收伏美替尼的之前的大型肠切除手术;
  • 通过裂隙灯评价进行眼科检查确诊的角膜损伤的任何证据;
  • 曾行同种异体骨髓移植和 / 或采集遗传学样本之前的 120 天内输注过未去白细胞的全血的患者(基于探索性遗传学研究设置该项排除标准);
  • 入组前有未经控制的症状性心包积液、腹腔积液和胸腔积液的患者;
  • 研究者判定不能参加本研究的患者,如大概率无法遵守研究章程、约束和要求的患者;或研究者酌情判断的其他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1 组

伏美替尼 160mg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iORR:颅内病灶客观缓解率

iPFS:颅内病灶无进展生存期

ORR:客观缓解率

PFS:无疾病进展生存期

次要结局

  • DCR: 疾病控制率
  • DOR: 缓解持续时间
  • 12 个月时的总生存率(1 年 OS 率)

研究者

研究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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