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速览
- 阶段
- 不适用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峰浓度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 研究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尼洛替尼胶囊(规格:200mg;受试制剂)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 观察尼洛替尼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干预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随机平行对照
- 盲法
- 未说明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 至 75(—)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
- •年龄:18-50 周岁(含 18 和 50 周岁);
- •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 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 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 19~28 kg/m2 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 6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非药物)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受试者必须了解本研究的相关内容和规定,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过程符合 GCP 要求;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 •吞咽困难、习惯性便秘等影响药物吸收的消化道疾病史者;
- •有心、肝、肾、呼吸、神经等系统的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如癫痫、哮喘和 / 或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病窦综合征、心肌梗死、心绞痛、动脉粥样硬化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病史、有重大外科手术史;
- •既往诊断过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病史或长 QT 间期综合征病史;
- •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病史,或播散性带状疱疹病史,或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
- •试验前 2 周内曾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研究过程中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2 周内接种这些疫苗;
- •试验前 2 周内服用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物、中草药和保健品者;
-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改变 CYP3A4 酶活性的药物(见附件 1)或使用过为 P-糖蛋白底物或抑制剂的药物;
-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已知会延长 QT 间隔的药物(见附件 2);
- •试验前 3 个月内有献血行为,6 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 400ml 者(女性生理期正常失血除外);
- •10.试验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且服用过试验用药物者;
- •11.研究首次给药前成瘾性药物检测阳性,或试验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等);
- •12.女性受试者在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
- •13.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14.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丙肝病毒 IgG 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阳性者;
- •15.对本品或同类药物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16.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0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饮用者;
- •17.给药前 7 天内服食葡萄柚,石榴,杨桃,橙子,圣约翰草以及含有这些成分果汁或产品;
- •18.首次用药前 48h 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酒精、黄嘌呤等成分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等)者;
- •19.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或测试值>0 mg/100 mL 者;筛选前 1 年内有酗酒史者,试验前 6 个月内每周平均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者(1 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 5%的啤酒或 45 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酒精含量为 12%的葡萄酒);
- •20.日吸烟量大于 5 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者;
- •21.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22.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 •23.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项研究的其他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TR 组
RT 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峰浓度
零到 t 时刻的药-时曲线下面积
零到无穷大时的药-时曲线下面积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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