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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46638
ChiCTR2100046638尚未招募1 期

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 1(NRG-1)-抗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3(HER3)抗体融合 蛋白注射液(SAL007)在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单次给药的 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 Ⅰ期临床研究 文

信立泰(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3 人开始时间: 2021年5月1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63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生命体征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评估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HFrEF)患者接受 SAL007 单次静脉滴注给 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原性。 次要目的: 评估 HFrEF 患者接受 SAL007 单次静脉滴注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 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在 18~80 岁之间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 18 和 80 周岁);
  • 2.体重指数(BMI)在 18kg/m2~30kg/m2 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3.在随机前至少 6 个月有明确病史记录被诊断为稳定的 NYHA II 级或 III 级心衰患者;
  • 4.在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且在筛选和随机化之间病情稳定,即未发生因心脏相关问题的紧急住院治疗(ICD 更换除外);
  • 5.筛选时和随机前 2D-TTE 显示 LVEF≤40%且无重度瓣膜疾病;
  • 6.筛选前至少 3 个月内且在筛选和随机化之间,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接受稳定剂量(利尿剂除外)的适当药物治疗(根据 2018 年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如果受试者使用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但不是“起搏”作用,则可以入组;
  • 7.能够理解 ICF,自愿参与试验并签署 ICF。

排除标准

  • 1.既往参与过任何 NRG-1 通路相关的研究(例如 Neucardin)者;
  • 2.由肥厚型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心室发育不良(ARVD)、应激性心肌病、化疗诱导的心肌病、围产期心肌病、浸润性或炎症性心肌病和原发性瓣膜病引起的 HF;
  • 3.筛选前 3 个月内诊断为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或筛选前 6 个月内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
  • 4.筛选前 3 个月内进行过心脏外科手术、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或瓣膜成形术;
  • 5.筛选前 1 个月内进行过任何重大外科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外科手术;
  • 6.签署 ICF 后且随机化前,至少连续 3 次读数(自我监测或诊室监测)显示收缩压(SBP)<100 mmHg 和 / 或舒张压(DBP)<50 mmHg(坐位读数),或有明显的直立性低血压(定义为与坐位或仰卧位血压相比,站立后 3 分钟内 SBP 降低至少 20 mmHg 和 / 或 DBP 降低至少 10 mmHg,或伴有头晕、昏厥、视物模糊);
  • 7.筛选前 3 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或因心血管原因住院治疗(ICD 更换除外),包括 HF,胸痛,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心律失常;
  • 8.筛选时或随机前 12 导联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例如 QRS>120 ms,PR>210 ms,心率[HR]<45 bpm,HR 持续>100 bpm),且研究者认为这会影响疗效或安全性评估或使受试者处于风险之中;
  • 9.筛选时或随机前有通过药物治疗或使用 ICD 而无法控制的显著的心律失常、长 QT 间期综合征或 QT 间期延长(男性的 QTcF>450 ms 或女性 QTcF> 470 ms)的病史或证据,或正在使用 /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 QT 间期延长的药物;
  • 10.筛选时或随机前有显著的肾功能不全(估计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45 mL/min/1.73m2[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
  • 11.筛选时或随机前有显著的肝功能不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0×正常上限[ULN]、或碱性磷酸酶>2.0×ULN、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0×ULN、或γ-谷氨酰转移酶>2.0×ULN、或血清胆红素≥1.2×ULN);
  • 12.筛选时或随机前有凝血功能改变(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或血清白蛋白≤3 g/dL 的受试者;对于服用华法林或其他抗凝药的受试者,主要研究者认为 INR(或 PT、APTT)在治疗上是合适的除外;
  • 13.筛选时或随机前肌酸激酶(CK)和 / 或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2.5×ULN 的受试者;
  • 14.筛选时或随机前血红蛋白<9.0 g/dL,血小板<10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15.经研究者判断,筛选时或随机前有明显血尿或蛋白尿的受试者;
  • 16.合并使用 I 类或 III 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受试者(除非在入组前已停药 3 个月以上);
  • 17.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 / 或 HBV DNA 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 18.有任何类型的恶性肿瘤病史或任何癌前病变(例如导管原位癌,结肠息肉或宫颈异型性)者;
  • 19.患有临床显著或控制不佳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内分泌(包括糖尿病和甲状腺)疾病、神经或精神疾病(即使轻度)、胃肠道、血液系统、泌尿系统、免疫系统或眼科疾病;
  • 20.育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正处在孕期、哺乳期或妊娠检查阳性;
  • 21.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受试者或其伴侣不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进行避孕者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 22.从给药前 2 周至研究结束期间不能戒烟的受试者;
  • 23.筛选前 3 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 24.研究者认为有任何其他情况(如药物滥用、酗酒、精神疾病、胃肠道疾病等)可能会对受试者构成重大风险或干扰对试验药物的数据的解释。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1

SAL007 0.03mg/kg

试验组 2

SAL007 0.09mg/kg

试验组 3

SAL007 0.27mg/kg

试验组 4

SAL007 0.54mg/kg

试验组 5

SAL007 1.08mg/kg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生命体征

体格检查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信立泰(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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