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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4638
CTR20244638进行中(未招募)Ⅰb/ⅱ期

评价重组人 nsIL12 溶瘤腺病毒注射液(BioTTT001)治疗复发 / 进展性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生物分布特征及初步疗效的Ⅰb/Ⅱ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 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Ⅰb/ⅱ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3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Ⅰb 期剂量递增主要终点指标:DLT、MTD 和 / 或 RP2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Ⅰb 期剂量递增主要研究目的:评价 BioTTT001 治疗复发 / 进展性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和 / 或 II 期推荐剂量(RP2D)。Ⅱ期剂量扩展主要研究目的:评价 BioTTT001 治疗复发 / 进展性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70 岁(含临界值),男、女均可
  • 经病理组织学证实符合 2021 版世界卫生组织(WHO)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分类标准,接受过标准治疗后复发 / 进展的高级别脑胶质瘤患者
  • 病灶两最大垂直直径必须在 1.0-5.0 cm(含临界值)
  • 卡氏评分(Karnofsky Performance Score,KPS)≥60 分
  • 经研究者判断适合放置 Ommaya 囊,具备给药条件
  • 器官功能良好,定义如下:
  • 血常规(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等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0g/L,白细胞计数≥3.0×109/L;
  • 凝血功能: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正常值上限(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倍 ULN;
  •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 倍 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 倍 ULN;
  • 肾功能:血清肌酐≤1.5 倍 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
  • 在研究相关程序开始之前,经解释研究内容后,自愿参与且能签署知情同意书
  • 具有生育能力且有性行为的受试者及伴侣,必须愿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用药后 6 个月内采取经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方法,如双屏障避孕法,男性同意不捐献精子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并愿意在研究期间进行额外的妊娠检查。有生育能力指未进行手术绝育(即,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或未绝经的女性;绝经是指 45 岁以上女性停经≥12 个月,并排除其他导致闭经的原因。此外,50 岁以下女性的血清促卵泡激素(FSH)水平必须处于绝经后范围,才能确认绝经
  • 依从性好,愿意且能够遵从全部的研究流程,配合观察随访

排除标准

  •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除外免疫治疗、亚硝基脲、丝裂霉素 C、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 (1)免疫治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给药前 6 周内
  • (2)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 (3)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
  • (4)脑部放疗为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
  •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其他未上市研究药物的治疗
  •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既往有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溶瘤病毒治疗史者
  • 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辅料以及影像学检查造影剂过敏者
  • 有器官移植病史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器官移植者
  • 存在需要静脉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者,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
  • 伴有严重出凝血障碍或其他明显出血风险证据;消化道出血病史;近 6 个月内任何其他≥ CTCAE 2 级出血事件
  • 在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性类固醇药物(>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或者其他免疫抑制剂的受试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500IU/ml 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 500IU/ml 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 经研究者判断控制不佳的高血压(规范治疗仍然未受控制的动脉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
  •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QTc 间期>480ms;在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 III 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参见附录 4)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既往 3 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未治愈的恶性肿瘤,但原位宫颈癌和皮肤基底细胞癌等被视为可临床治愈的原位癌除外
  • 受试者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
  •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重组疫苗者,或在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种过灭活疫苗者
  • 既往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irAE 等级评价≥3 级
  • 颅内存在两个及以上的病灶,或有颅外转移者
  • 患有脑干、小脑、后颅窝或脊髓有肿瘤性病变,软脑膜疾病者
  • 患有弥漫性室管膜下和蛛网膜下腔疾病者
  • 头颅 MRI 提示肿瘤强化边缘侵及脑室壁者或手术后瘤腔与脑室相通者
  • 有脑炎、多发性硬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史者
  •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Ⅰb 期剂量递增主要终点指标:DLT、MTD 和 / 或 RP2D。

时间窗: 28 天

Ⅱ期剂量扩展研究主要终点指标:(1)12 个月生存率(OS12)。(2)基于 NCI CTCAE 5.0 版标准评定的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时间窗: 出组访视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吴小荣

北京锤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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