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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2148
CTR20212148已完成3 期

一项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物平行对照的比较德谷胰岛素注射液(RD15003)与德谷胰岛素注射液(诺和达®)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Ⅲ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5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08 人开始时间: 2021年8月25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408
试验地点
51
主要终点
HbA1c 相对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 主要目的:验证由东莞市东阳光生物药研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RD15003)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的疗效非劣于原研药诺和诺德公司研发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诺和达®)。
  2. 次要目的:评价由东莞市东阳光生物药研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RD15003)与原研药诺和诺德公司研发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诺和达®)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免疫原性是否具有相似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验证由东莞市东阳光生物药研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rd15003)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疗效非劣于原研药诺和诺德公司研发的德谷胰岛素注射液(诺和达®)。 2.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本试验,能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且≤75 岁,男女不限;
  • 筛选时,身体质量指数(BMI)≥18.0 且≤35.0 kg/m2;
  • 符合 WHO 1999 年糖尿病诊断标准且诊断为 2 型糖尿病的患者,病程 6 个月以上;
  • 筛选期和随机前 7.5%<糖化血红蛋白(HbA1c)≤11.0%;
  • 筛选前进行饮食和运动控制,并使用 2 种稳定剂量的口服降糖药物治疗至少 3 个月:2 种口服药联合:二甲双胍+胰岛素促泌剂(磺脲类、格列奈类)、二甲双胍+DPP-4 抑制剂、二甲双胍+SGLT2 抑制剂、二甲双胍+TZDs 或者二甲双胍+α-糖苷酶抑制剂,其中二甲双胍剂量(包括固定复方制剂)≥1500 mg/天或最大耐受剂量(至少每天 1000 mg);胰岛素促泌剂:至少为说明书推荐最大剂量的一半;DPP-4 抑制剂:至少为说明书推荐剂量的一半;SGLT2 抑制剂:至少为说明书推荐最大剂量的一半或最大耐受剂量;TZDs:至少为说明书推荐最大剂量的一半或最大耐受剂量;α-糖苷酶抑制剂:至少为每日最大剂量的一半或最大耐受剂量;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同意并承诺在整个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已行手术节育;
  • 能独立使用血糖仪和胰岛素笔,愿意按照试验要求记录受试者日记卡。

排除标准

  • 随机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反复发作(≥3 次)的 III 级低血糖事件者;
  • 随机前 6 个月内出现过糖尿病急性并发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非酮症高渗性昏迷、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等)者;
  • 患有急需治疗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和 / 或黄斑病变者;
  • 随机前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或随机时患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或筛选或访视 3 时血淀粉酶>3 倍正常值上限,或曾接受过胰腺切除术,或胰腺 / 胰岛细胞移植的受试者;
  • 随机前 5 年内诊断有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 未能控制稳定的甲状腺功能障碍者(控制稳定指接受了至少 3 个月的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或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且甲状腺功能在正常范围),其中,无需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无需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受试者除外;
  • 未控制稳定的高血压(定义为:筛选或访视 4 时收缩压(SBP)>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DBP)>100 mmHg);
  • 患有以下心脏疾病或脑血管疾病:随机前 6 个月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发作者;随机前 6 个月内有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Ⅲ级或 IV 级)者;随机前 6 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塞史、进行过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者;随机前 6 个月内有新发的脑血管意外者(包括缺血性脑卒中、出血性脑卒中及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腔隙性脑梗塞除外);随机前 6 个月内有未控制的严重的心律失常者(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心房颤动、二度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
  • 随机前 4 个月内曾连续使用胰岛素超过 7 天,或随机前 1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者;
  • 随机前 4 个月内曾使用过其他可能显著影响血糖代谢的非糖尿病治疗药物一周或以上或者在试验期间需要继续长期伴随使用者,包括但不限于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不包括局部外用、眼部用药、关节腔内注射、鼻喷雾剂或吸入性制剂)、生长激素等;
  • 筛选期和随机前任何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1)甘油三酯≥5.7 mmol/L;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 / 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 3 倍正常值上限(ULN);3)肾功能受损,肾小球滤过率(eGFR)<45 mL/min/1.73m2;4)血红蛋白<100 g/L。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或计划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参加是指被随机或者接受试验用药品或器械);
  • 目前正在服用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服用减肥药或随机前 3 个月内服用过减肥药,或随机前 3 个月内体重变化超过 10%者;
  • 受试者正在哺乳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 存在严重精神疾患或语言障碍,不愿意或不能够充分理解试验方案要求;
  • 导入期用药依从性< 80%或> 120%或对导入期药物不能耐受或不愿意配合试验方案要求者;
  •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基础治疗药物或辅料过敏者;
  • 存在研究者认为的其他任何不适于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因素或疾病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HbA1c 相对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治疗 24 周后

次要结局

  • HbA1c 相对基线的变化(治疗 12 周后)
  • 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发生率、常规安全性参数(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心电图检查等)(整个试验期间)
  • 试验组和对照组抗胰岛素抗体阳性率 / 中和抗体阳性率、抗体滴度情况(治疗 12 周、24 周后)
  • HbA1c﹤7%、HbA1c≤6.5%的受试者比例(治疗 24 周后)
  • HbA1c﹤7%、HbA1c≤6.5%且未发生低血糖事件的受试者比例(治疗 24 周后)
  • 静脉空腹血浆葡萄糖、静脉餐后 2h 血浆葡萄糖、空腹血脂(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 /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 /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体重相对基线的变化(治疗 12 周、24 周后)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李兵

东莞市东阳光生物药研发有限公司

研究点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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