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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1035
CTR20241035已完成1 期

评估 TQB3006 片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安全性、耐受性与药代动力学的 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12 人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6日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112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II 期推荐剂量(RP2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估 TQB3006 片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 TQB3006 片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初步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评估tqb3006片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 年龄:18-75 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ECOG PS 评分:0 或 1 分;预计生存期≥3 个月
  • 根据 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期为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无妊娠意义),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育措施
  • 血常规检查标准(检查前 7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
  • 血红蛋白(HGB)≥ 90 g/L ;
  •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1.5×109/L ;
  • 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 。
  • 总胆红素(TBIL)≤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 ;
  • 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 2.5×ULN。若伴肝转移,则 ALT 和 AST≤ 5×ULN;
  • 血清肌酐(CR)≤ 1.5 ULN 或肌酐清除率 (CCR) ≥50 ml/min (应用标准的 Cockcroft-Gault 或 CKD-EPI 公式)。
  • 凝血功能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未接受过抗凝治疗)。
  • 尿常规检查:尿蛋白<2+(基线尿蛋白≥2+时,7 天内进行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当尿蛋白<1g 时方可入选);

排除标准

  • 3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 5 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 T1 (肿瘤浸润基膜)]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短肠综合征和肠梗阻等)
  •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 CTC AE 1 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或未能从先前手术中充分恢复,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外科手术者
  • 6 个月内发生过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首次接受试验药物前 28 天内减毒活疫苗、7 天内灭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疫苗接种
  •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或最近 12 个月内有癫痫发作、意识障碍史或有不明原因昏迷史者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已知对本研究的研究药物所含的活性成分、辅料或同类药物过敏者
  • 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且可能复发(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受试者可纳入]);受试者患有无需系统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接受胰岛素治疗的已经控制的 I 型糖尿病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受试者则不能纳入
  • 存在任何重度和 / 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 未控制的高血压(经标准抗高血压治疗后仍收缩压≥150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既往有高血压脑病 / 高血压危象史;
  • 患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见附件三)II 级以上心脏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50%;(2)不稳定型心绞痛;(3)12 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5)QTc≥450ms(男),QTc≥470ms(女)(F 公式,若 QTc 异常,可间隔 2 分钟连续检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 肝硬化失代偿期、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 阳性,且 HBV DNA 检测值>1*104 拷贝/mL 或>2000 IU/mL;丙肝参考:HCV 抗体阳性,且 HCV 病毒滴度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未能控制稳定者。控制稳定且能规律服药者可筛选)。
  •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 级感染);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曾接受过化疗、根治性放疗或免疫治疗等其他抗肿瘤治疗,或仍处于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以最短出现的时间为准);
  • 既往曾接受过局部放疗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姑息性放疗或脑部放疗距离首次用药超过 2 周,且本次研究选择的靶病灶不在放疗区域内,或靶病灶位于放疗区域内,但已确认进展
  •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接受过 NMPA 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 / 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 / 胶囊、消癌平片 / 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 有临床症状或需反复引流的胸腔 / 腹腔 / 心包积液、或首次接受试验药物 1 个月内接受过治疗为目的的引流
  • 已知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 / 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 (除非无症状,或接受过治疗且稳定,在脑转移治疗后至少 2 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并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至少 14 天。)
  • 存在肿瘤骨转移所导致的严重骨损伤和脊髓压迫;包括 6 个月内发生的或预计近期可能发生的负重骨(如脊椎骨、股骨等)病理性骨折、控制不佳的严重骨疼痛等
  • 经研究者评估和判断,试验期间有活动性出血风险的受试者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 经研究者的判断,存在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II 期推荐剂量(RP2D)

时间窗: 研究期间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时间窗: 研究期间

最大耐受剂量(MTD)

时间窗: 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研究期间)
  • 药代动力学参数(研究期间)
  • 客观缓解率(ORR=CR+PR 受试者比例)、疾病控制率(DCR=CR+PR+ SD 受试者比例)、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研究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训强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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