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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OIN-17011923
ChiCTR-OIN-17011923进行中(未招募)1 期

在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中进行的开放性试验,评价单剂量和多剂量经口吸入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吸入溶液(5 μg/ 5 μg)(使用 RESPIMAT 吸入器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勃林格殷格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 人开始时间: 2017年7月10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12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血药浓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中国 COPD 患者中评估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5 μg/5 μg)通过 RESPIMAT 吸入器单剂量给药后与达到稳态后的药代动力学。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非随机对照试验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40 至 —(—)
性别
Male

入选标准

  • 所有患者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 操作 前都必须 签署一份符合 ICHICHICH-GCP 指南和 当地法规 要求 的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药物洗脱和限制用。
  • 所有患者必须确诊为 COPDCOPD [P11P11P11-05865 ],且 必须 满足 以下 肺量测定 标准:
  • 患者 必须有相对稳定的气道阻塞, 必须有相对稳定的气道阻塞,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 FEVFEV 1 ? 预计值的 30% 且 < 预计值的 80% (ECSC, ECSC,ECSC, [R94R94 -1408 ]);访视 1 时使用支气管扩张剂 后 FEVFEV 1/ FVC<70%FVC<70% FVC<70% (ECSCECSCECSCECSC 预计 值的公式见 附录 10.4 )。
  • 男性 或女性患者,年龄 在 40 岁或 40 岁以上。
  • 患者 必须 目前吸烟 或曾经吸烟 ,有超过 10 包年 的吸烟史 (计算方法见附录 10.4 )。
  • 从不吸烟的患者 必须排除 。
  • ? 进行 符合技术要求 的肺功能检测 ,? 研究期间 记录用药日志 ,
  • ? 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所有 其它 评估。
  • 患者必须能够正确 使用 RESPIMATRESPIMAT RESPIMATRESPIMAT RESPIMAT 吸入器(见 吸入器(见 附录
  • 2)和定量吸 入器入药物。
  • 男性或女患者 。有生育能力的 有生育能力的 有生育能力的 有生育能力的 有生育能力的 有生育能力的 女性 *必须 准备 并能够使用 ICHICHICH M3(R2) M3(R2) 中 要求的 高效避孕措施 。高效避孕措施是指 当持续并正确使用时失败率 当持续并正确使用时失败率 较低 ,即 每年低于 1% 。符合这些标准的避孕方法列表在患者须知中提供。

排除标准

  • 1.除 COPD 外还患有其它重大疾病的患者:重大疾病是指研究者认为可能(i)因参加本研究而将患者置于风险当中,(ii)影响本研究的结果,或(iii)导致对患者参加本研究的能力的担忧。
  • 2.研究者认为基线血液学、血生化或尿液分析出现有临床意义异常的患者;SGOT>2×ULN、SGPT>2×ULN、胆红素>2×ULN 或肌酐>2×ULN 的所有患者均将被排除,无论临床情况如何(将不会对这些患者进行复查)。
  • 3.有哮喘史的患者。对于有过敏性鼻炎或过敏体质的患者,需要有原始文件能确认其没有哮喘。如果患者的嗜酸性粒细胞计数≥600/mm3,要求有原始文件证明患者嗜酸性粒细胞计数的升高与哮喘无关。
  • 有以下任何情况的患者将被排除:
  • 4.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由β2-受体激动剂的已知典型副作用所致)
  • 5.诊断为阵发性心动过速(心率>100 次 / 分)(由β2-受体激动剂的已知典型副作用所致)
  • 6.筛选访视(访视 1)前 1 年内有心肌梗塞病史。
  • 7.不稳定或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
  • 8.过去一年内曾因心力衰竭住院。
  • 9.已知有活动性结核病。
  • 10.过去 5 年内,患者因恶性肿瘤接受了手术切除、放疗或化疗(经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患者可以入选)。
  • 11.有危及生命的肺阻塞病史。
  • 12.有囊性纤维化病史。
  • 13.有临床表现的支气管扩张。
  • 14.有严重的酗酒或药物滥用史。
  • 15.接受过开胸肺切除术的患者(因为其他原因接受过胸廓切开术的患者依据第 1 条排除标准进行评估)。
  • 16.正在接受β-肾上腺素能口服药物或贴剂治疗的患者。
  • 17.正在接受口服激素治疗但剂量不稳定(即,稳定剂量不超过 6 周)或等效剂量超过泼尼松每日 10 mg 或隔日 20 mg 的患者。
  • 18.白天定期使用氧疗超过每日一小时,并且根据研究者的意见,临床访视期间仍然需要氧疗的患者。
  • 19.在筛选访视(访视 1)之前 6 周接受过肺康复治疗,或正在参加一个肺康复项目的患者。
  • 20.在筛选访视(访视 1)前的 1 个月内或 5 个半衰期内或(如果研究药物(亚)类别被列于表 4.2.2.1:1 中)表 4.2.2.1:1 指定的洗脱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服用过某种研究性药物的患者。
  • 21.已知对β-肾上腺素能药物和 / 或抗胆碱药物、BAC、EDTA 或 RESPIMA 吸入溶液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22.孕妇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怀孕的女性。
  • 23.拒绝使用两种高效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除通过子宫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绝育的女性或者绝经至少 2 年的女性之外,所有女性患者均被认为是具有生育能力。
  • 根据 ICHM3(R2) [R10-5669]:高效避孕措施是指那些当连续并正确使用时失败率较低(即每年小于 1%)的方法。
  • 24.之前曾经入组过本研究或者目前正在参加另一项研究的患者。
  • 25.入组前不能依从肺部用药限制的患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Case series

tiotropium + olodaterol fixed-dose combination (5 μg / 5 μg)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血药浓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勃林格殷格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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