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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1800017635
ChiCTR1800017635进行中(未招募)1 期

CD19CART 细胞治疗难治性、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研究

上海斯丹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 人开始时间: 2018年6月28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2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petCT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 DLBCL 受试者的客观缓解率测定评价 CD19CART 的疗效。次要目的包括评估 CD19CART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其他疗效终点。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6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组织学证实的侵袭性 B 细胞 NHL,包括 WHO 2008 定义的如下类型: o DLBCL;T 细胞 / 富含组织细胞的大 B 细胞淋巴瘤;慢性炎症相关 DLBCL;埃-巴尔二氏病毒(EBV)阳性的 DLBCL 老年人;
  • 将化疗复发性疾病定义为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o 对一线治疗无应答(原发性难治性疾病);但排除无法耐受一线化疗的受试者 ? 对一线治疗的最佳应答为 PD ? 至少 4 个周期一线治疗后的最佳应答为 SD(例如,4 个周期的 R-CHOP),SD 持续时间从末次治疗用药开始不超过 6 个月 或 o 对二线或以后的治疗线无应答 ? 对最近治疗方案的最佳应答为 PD ? 至少 2 个周期最后线治疗后的最佳应答为 SD,SD 持续时间从末次治疗用药开始不超过 6 个月 或 o 自体干细胞移植后难治 ? 自体干细胞移植后≤12 个月,疾病进展或者复发(复发的受试者中必须进行活检证明复发) ? 如果自体干细胞移植后进行了挽救治疗,受试者必须对最后线治疗无应答或者治疗后出现复发
  • 受试者必须接受了包括至少以下治疗的充分既往治疗: o 抗 CD20 单克隆抗体,除非研究者确定肿瘤为 CD20 阴性,以及 o 包含蒽环类抗生素的化疗方案;
  • 根据修订版 IWG 恶性淋巴瘤疗效评价标准,至少存在 1 个可测量病变(Cheson 2007)。除非完成放射治疗后观察到病变进展,之前进行过照射的病变将视为可测量病变。
  • 脑部 MRI 未显示有 CNS 淋巴瘤的证据
  • 受试者计划进行白细胞去除术时,距离任何既往全身治疗须至少经过 2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全身抑制 / 刺激性免疫检查点疗法除外。受试者计划进行白细胞去除术时,距离任何既往全身抑制 / 刺激性免疫检查点分子治疗须至少经过 3 个半衰期(如,伊匹木单抗、nivolumab、pembrolizumab、atezolizumab、OX40 激动剂、4-1BB 激动剂等)。
  • 既往治疗产生的毒性必须稳定,并恢复至≤1 级(无临床意义的毒性除外,如脱发)
  • 年龄为 18 岁以上 65 岁以下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109/L
  • 血小板计数≥75×109/L
  •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 ≥ 100/ uL
  • 肾脏、肝脏、肺和心脏功能充足,定义如下: o 肌酐清除率(按 Cockcroft Gault 法估计)≥60 mL/min o 血清 ALT/AST ≤正常上限 2.5 倍 o 总胆红素 ≤正常上限 1.5 倍,吉尔伯特病的患者的受试者除外。 o 心脏射血分数≥50%,超声心动图检查确认未见心包积液,未见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发现 o 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 o 在室内时基线血氧饱和度>92%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接受了绝育术或绝经后至少 2 年的女性可认定为不具有生育能力)

排除标准

  • 具有除黑素瘤皮肤癌或原位癌(如,宫颈、膀胱、乳腺)或滤泡淋巴瘤外的恶性肿瘤病史,但至少 3 年未发的病者除外
  • 有 Richter 转换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病史
  • 计划在 CD19CART 输注的 6 周内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
  • 有异体基因干细胞移植史
  • 既往接受过 CD19 靶向治疗,但在本研究中接受 CD19CART 并符合再次治疗标准的受试者除外
  • 既往接受过嵌合抗原受体治疗或其他转基因 T 细胞治疗
  • 有氨基糖苷类的重度超敏反应史
  • 存在不可控制或需要 IV 抗菌剂治疗管理的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如果对活性治疗有应答,在咨询医学监查员后,允许存在单纯的尿路感染和无并发症的细菌性咽炎
  • 已知存在 HIV 或乙型肝炎(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抗 HCV 阳性)感染病史。如果通过定量 PCR 和 / 或核酸试验无法检测到病毒载量,则允许存在经过治疗的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史。
  • 存在任何留置导管或引流管(如,经皮肾造口管、留置弗利氏导尿管、胆汁引流管或胸膜 / 腹膜 / 心包导管)。允许使用专用中心静脉导管,如植入式静脉给药系统或 Hickman 导管
  • 可检测到脑脊液恶性细胞或脑转移,或具有 CNS 淋巴瘤、脑脊液恶性细胞或脑转移病史的受试者
  • 存在 CNS 病史或疾病,如癫痫发作疾病、脑血管缺血 / 出血、痴呆、小脑疾病,或任何涉及 CNS 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有心房或心室淋巴瘤受累的受试者
  • 入组的 12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病史
  • 因肿瘤肿块的影响,需要紧急治疗,如肠梗阻或血管压迫
  • 入组 6 个月内存在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 有任何可能对研究治疗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估产生干扰的疾病
  • 对本研究中的任何药物具有重度超敏反应病史
  • 开始预处理治疗方案前≤6 周内注射活疫苗
  • 任何妊娠或正在哺乳中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了绝育术或绝经后至少 2 年的女性可认为不具有生育能力
  • 自签署同意书起至完成 CD19CART 给药后 6 个月不愿意采取节育措施的男性及女性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不太可能完成所有方案要求的研究访视或程序,包括随访访视或依从参与研究的要求。
  • 过去 2 年内存在导致末端器官损伤或需要全身免疫抑制 / 全身疾病调节药物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克罗恩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史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Case series

CD19 CAR T 细胞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petCT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上海斯丹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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